清明节扫墓通知

时间:2022-07-01 20:19:21 清明节 我要投稿

清明节扫墓通知

  清明节是扫墓、祭拜先人的日子,做好清明节扫墓通知非常重要。下面带来清明节扫墓通知模板欢迎阅读!

清明节扫墓通知

  清明节扫墓通知【1】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 8:00

  二、集合地点:建华文创园大门口

  三、参加人员: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四、活动流程: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五、注意事项: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xxx产业园支部

  二零xx年三月二十四日

  清明节扫墓通知【2】

  为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利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组织一次祭扫烈士墓活动,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高一年级部分学生

  二、活动安排

  时间:4月2日

  1、12:20集合(一楼大厅)

  2、12:30从学校准时出发。

  团委老师和班主任维持秩序。

  三、祭扫烈士墓程序:

  1、向纪念碑敬献花圈

  2、默哀

  3、团员代表讲话

  4、瞻仰革命烈士墓。

  5、返校。

  四、活动要求:

  1、学生一律穿校服。

  2、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有组织、有纪律,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

  3、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4、每位同学写祭扫烈士墓感受一篇,并班级内选出5篇交至校团委。

  德育处 团委

  20xx.3.31

  清明节扫墓通知【3】

白阳镇、古城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群众团体: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慎终追远的日子。为了祭奠革命烈士,缅怀先烈丰功伟绩,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彭阳,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任山河烈士陵园

  二、参加人员

  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白阳镇、古城镇干部职工;县城各中小学及古城中学、古城镇小学部分师生和附近村组群众代表。(参加活动人数见附表)

  三、主持人

  政府副县长 张小霞

  四、活动议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献花篮5个。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武装部(奏《军乐献花曲》)。

  第三项:向烈士行三鞠躬礼。

  第四项:共产党员代表发言。

  第五项: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第六项: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第七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少波致辞。

  第八项: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及干部群众参加纪念馆开馆仪式、四大机关领导为纪念馆揭牌、参观展厅。

  五、会场设置

  1. 在烈士陵园两侧悬挂两个条幅:

  左:继承先烈遗志 弘扬革命精神

  右:坚持脱贫统领 加快小康进程

  2. 本着节约从简原则,适当摆放花木盆景。

  六、责任分工

  清明祭扫活动主办单位:县委、政府;承办单位:民政局。

  1. 县委办协调参加祭扫活动县级领导,审定领导致辞。

  2. 政府办负责起草活动主持词;安排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统一乘车,祭扫当天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活动结束后统一送回;负责通知各部门、有关乡镇参加清明祭扫活动人员。

  3. 组织部负责落实党员代表发言。

  4. 宣传部起草领导致辞,联系县电视台、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5. 县民政局负责祭扫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负责活动议程各环节的组织衔接工作,组织安排活动现场人员站位,负责领导参观展厅活动事宜;并负责采购花篮5个,盆景木质花20盆,制作横幅两条、准备党旗一面,租用大巴车2辆(40座以上),并负责卫生清洁等。

  6. 县文广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并于9:30前调试完毕。

  7. 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学校参加祭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活动学生在学校统一乘车于10:00前到达烈士陵园。

  8. 县公安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交通疏导,指挥县城到达烈士陵园交通、现场车辆停位,并协调组织武警战士16名,9:00准时到达烈士陵园。

  9. 财政局安排清明祭扫活动经费。

  10. 团县委负责落实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11. 供电局负责清明祭扫活动的`电力保障。

  七、相关要求

  1. 相关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着正装、素装准时参加,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需系红领巾),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

  2.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人数于上午9:30前在行政中心广场前统一乘车前往任山河烈士陵园,发改、教体、农林、水务、交通等30人以上部门(单位)自行备车统一前往烈士陵园,其它单位视情况自备车辆前往。全体祭奠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 各部门(单位)、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扫墓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全民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效。

  4.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本着自愿原则开展捐款活动。

  附件:各单位参加清明节扫墓活动人数分配表

 xxcx县委宣传部

  20xx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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