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求职信
求职信的概念,就跟推销一样,目的都是要引起顾客(雇主)兴趣,达到成功推销自己的效果。很多求职者没有写Cover Letter(求职信)的习惯或根本不知道Cover letter的重要性。求职信就是用文字语言在推销自己,是简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长句:没有人愿意看太冗长的句子,而且切记(You’re scanned, mot read.)原则,雇主只是在扫描您的简历。
2、缩句:因为外行人往往很难看懂。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人所皆知的事情。
3、“I”我:因为正规简历多用点句,以动词开头,是没有“我”的。当然若在公司简介中一定要用到一两次,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4、不利因素:我们讲过简历原则是不要撒谎,但不写不等于骗人。大家可能还记得前面提到过的“简历中的任何字句都可能成为面试中的话题。”扬长避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是知道的。
5、”Reference available upon request.”这上短短的意思是如需证明,可提供见证人。这在许多英式、港式简历港文中经常出现,但是美式的简历则不要这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