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6 16:22:14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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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近年来,县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各项文物保护措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一、县文物工作基本情况

  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县位于南部,总面积为2993平方公里。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建县至今2200多年,东晋以来,县治州城,为历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设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人口64万。县在中国革命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革命斗争中,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丰厚,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齐放,是“世界客家摇篮、休闲养生福地”。

  1、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较大

  我县境内已普查出不可移动文物474处,有各级已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49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大宝光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文物登记保护单位4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留下的革命旧址、旧居、故居24处。

  2、馆藏珍贵文物种类繁多

  馆藏文物有130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十件,二级文物20组件,三级文物261件,一般文物1024件,收集展览展示的客家文物达20000余件。

  3、文物保护机构

  县文广局为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有客家博物院和县博物馆两个文保单位。客家博物院是全面展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陈列客家文物的博物馆;县博物馆是管理保护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文保单位。

  二、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主要成效

  1、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为动员全社会的支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活动,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宣传月”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在城乡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有关文物保护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2、完善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1)加强领导,健全文物保护网络体系。成立县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组建文物保护自愿者队伍,在全县了形成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从未发生一起文物安全责任事故。

  (2)划定保护范围。全县所有保护单位都划定了保护范围及确定了建设控制地带。

  (3)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每年都与文物所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4)开展安全巡查。组成专门人员,对全县的各级文物保护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文物保护安全巡查。

  (5)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四有”档案管理,内容涉及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保护现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3、争取资金,加大文物保护设计维修力度

  (1)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设计方案。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国保大宝光塔的维护设计;县级投入37万元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设计方案;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规划设计方案。

  (2)加快文物维修保护力度。近年来,累计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文物单位的维修保护。其中省级保护单位白鹭恢烈公祠、夏府应元公祠、佩玉堂、王太夫人祠已完成维修保护工程,并对全县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性维护。

  (3)加大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县调查24处革命历史旧址旧居,完善维修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经费加快苏区革命历史旧址旧居的保护利用。

  4、开展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

  (1)我县文物普查队员历时2年多,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的实地调查,全县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474处;其中:石窟、石刻7处,古建筑35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7处,古墓葬21处,古遗址9处,其它1处。

  (2)对已登记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点,建立了电子文档,并配以文字、图片、照片等内容说明,进一步理清了我县的历史文脉,全面掌握了全县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情况等基础情况,还为更准确判断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3)加大普查成果的转化。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永固楼为国保,申报福神庙等4处为省保单位,公布县保单位22处。县投入经费对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进行编发手册及纸质文档。

  5、加强文物执法,规范文物保护秩序

  (1)加强了对危害文保单位的执法力度。对文化古村乱搭乱建、侵占文保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坚决落实《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

  (2)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对文物、古玩市场进行检查,监督规范文物经营行为。

  (3)加强文物执法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国文物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6、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1)积极申报白鹭古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争取资金用于保护维修,申报湖江夏府古村为省历史文化名村,两个古村都修编并公布了保护规划。

  (2)积极开展中国传统村落调查申报,申报白鹭村列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夏府古村、田村古村为预选村落。

  三、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有些文物保护单位因为没有经费维修,面临倒塌灭失的境地。

  2、文物专业队伍不健全。全县没有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只有9个,文物管理研究保护工作与文物大县有相当大的差距。

  3、公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较淡薄。新农村建设、土坯房改造、旧城改造中对有历史价值的古民居、古建筑、古道路、古池塘乱拆乱挖乱填现象严重,古树古塘古建筑损失不少。

  4、文物执法力度不强。由于队伍不健全,文物市场经营不规范,破坏、贩卖文物的违法行为不在少数。

  四、建议

  1、切实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省级财政要有计划、较全面地分配文物保护经费,既要对省级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也要对县级文物保护加大投入。

  2、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及引进。要加大对文保单位现有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要引进一批文博专业人员充实队伍。

  3、加大文物安全的行政执法。要建立一支文物保护执法队伍,整合成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统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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