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桓仁县委将开展“一报告三评议”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用“一报告三评议”为选人用人工作“把脉”。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县委对“一报告三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听取汇报、研究工作,细化领导责任,确立了由县委书记亲自抓总、常委组织部长具体落实的责任分工,切实加大对“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力度,为“一报告三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在提交全委会议评议前,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三评议”工作情况汇报,对报告和评议内容进行讨论研究,确保“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准备充分、程序规范。
深入分析,全面总结。为确保报告内容的客观性,县委组织部重点围绕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选拔任用程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强化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等方面,对201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总结,涵盖了全县干部总体情况和年度任用干部、干部培训和监督等方面及其他应公开的事项,扩大全委会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破除干部工作的“神秘面纱”,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透明阳光。
严格程序,公正评议。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县委在《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评议办法》要求参加人员范围的基础上,还邀请了县人大、政协驻会常委以及部分党外干部参加评议,进一步畅通干部监督渠道,扩大评议工作的代表性和知情面。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会议议程、报告内容及测评对象等,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评议工作,保证民主评议不出偏差、不走过场,真正把民主评议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市委组织部反馈的评议结果和征求到的意见都认真梳理汇总,并将各项工作和新提职干部测评结果加权计算出评议得分比。对满意度低于95%的评议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改进措施;对满意度低于95%的干部,分析具体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在下年度日常考核中重点关注,对干部本人确实有负面反映的,及时谈话提醒,以此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范文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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