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XX年上半年,县地方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州志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政协参与、部门配合”的工作体制,以“创精品年鉴、修名志佳志”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续志、编鉴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扎实推进志书编纂进度,二轮续修县志成效明显。
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和《县第二轮修志实施方案》,强化进度意识、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志书编写“三修三审”制(即编辑人员自修自审、交换修改重审、主编统稿再审)和志书验收“三审”制(初审、复审、终审),快速、高效地推进修志工作。一是抓好《县志》(1978~)续修工作。重点围绕10月30日召开的县志初审会上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细校细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制定修志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层层督促落实,严把各个环节和关口,努力确保志书质量。经四易其稿,“三修三审”,于3月26日顺利送州志办进行二审,目前正在审稿之中,计划年底完成终审并出版发行。续修《县志》(1978~),搜集图片资料上千张,收录人物传12人,人物简介3人,表录人物200余人,篇目结构设置为篇、章、节、目体,志首设概述、大事记、要事纪略,志末设附录、前志补勘、索引、编纂始末,共17篇51章224节,约100万字。二是抓好部门志书。积极推进《县军事志》、《县民族志》等部门志书续修工作,其中《县军事志》完成二审工作,全面进入扫尾阶段,有望年底完成终审出版发行。
(二)着力实施精品战略,年鉴编辑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按照省州“一年一鉴”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年鉴》(XX)编纂工作流程,县委、县政府于1月2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年鉴资料供稿和彩页认刊及第二轮修志补充资料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年鉴编纂工作。一是认真编纂《年鉴》(XX)。以创精品年鉴为目标,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质量服从进度,统筹推进资料搜集、整理、修改和图片采集等各环节,细校细改,努力打造精品力作。到3月底,全县97家承编单位顺利完成供稿任务,经年鉴编辑部认真修改编辑,截止5月底完成承编单位征求修改意见稿,可在6月底前形成初稿,送年鉴编委会成员征求修改意见,计划9月份编辑定稿,11月底前出版发行。《年鉴》(XX)在装帧、版面设计、条目设置、资料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拓宽思路,开拓创新,着力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二是按时报送省州年鉴资料入编任务。按照省州的要求,我县于3月底分别向《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红河州年鉴》编辑部提供了我县入编资料及图片。
(三)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推进志鉴宣传、开发利用。
高度重视旧志整理、地情资料搜集,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电台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和开发利用地情书籍,向政界、企业界、文化界、工商界等各领域提供地情书籍,参考科学决策,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充分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之功能。上半年,向元(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勘察队等提供了《县志》、《年鉴》等地情资料;完成编写《东仰春秋》简报2期,每期向县级五套班子领导、全县108个部门和州志办送发;与河北省衡水市、北京市崇文区、石景山区、朝阳区、宜武县、宁武县等地和全州12个县市进行志书、年鉴交流。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发地情资料,实现地方志资源共享,不断提高读者群和公众查阅率、知晓率、利用率,为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宣传、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深入落实“一纳入五到位”,推动地方志工作和谐发展。
上半年,县委、县政府继续把地方志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全县中心目标责任管理的范围,与全县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地方志工作内容,并做到“五到位”(领导到位、队伍到位、机构到位、条件到位、经费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志办领导具体抓”的职责。成立了以县长任主任委员,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分管或联系领导任副主任委员,保密、统战、宗教、外事、民族事务、计划、人事等30多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明确一名副县长分管地方志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不定期适时调整成员,先后调整编委会成员1次、分管领导1人(暂替)。同时,成立了县年鉴编纂委员会、县年鉴编辑部。二是队伍建设到位。按照“强队伍”的要求,采取“调、借、聘”等方式,进一步配强地方志工作队伍。目前,全县共有编辑人员8人,其中县志主编1人、返聘人员1人、编辑人员6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按照“高素质”的要求,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的办法,进行对全县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先后内部集中专题培训5次,以会代训或印发资料等形式培训2次,并先后派出12人次参加了省、州地方志工作部署会和培训会。同时,坚持编辑人员每周集中学习不少1学时,一年不少于30次40学时,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三是机构编制到位。4月,县志办机构由股所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4月从县政府办剥离单列,内设“两股一室”(综合股、县志年鉴编纂股、档案资料室),配备了正、副主任各1人。4月,实行参公管理,人员编制从5人增加到7人,从根本上理顺了修志体制,从而“盛世修志”由“政府主持”的格局逐渐清晰。四是条件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积极创造条件,从各方面给予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先后无偿划拨安排行政中心办公楼面积110平方米的4间办公用房。购置1辆公务用车,配置6台电脑,1台打印机、1部照相机,目前拥有人手1台电脑和1个u盘,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便利、宽松的工作环境。五是经费保障到位。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修志经费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的原则,把修志、编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年内共列入财政预算修志、编鉴经费15万元,单独安排并拔付了4万元入编《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红河州年鉴》等经费,《县志》(1978~)公开出版经费38.6万元列入下半年财政预算经费正在计划调整之中,为确保地方志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结合实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并通过网站、简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力度。为规范地方志工作,讨论修订了《县地方志办公室机关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宣传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上下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严格执行主编负责制、完善工作承编责任制,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和志书验收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工作有计划,行动有目标,工作有规矩,措施有要求,结果有成效。同时,建立健全《县地方志办公室干部职工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让每位职工体面地工作,健康地生活。使全县地方志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开创地方志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汇报请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协调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上半年,围绕第二轮修志和年鉴编纂工作情况、以及修志、编鉴经费等问题,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5人次,向县长等县级相关领导汇报、请示4次,向州志办领导综合汇报1次,并按时报告每月修志、编鉴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的主动沟通、协调,得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资料员具体操作的工作体系,同时,组织县志办业务人员经常深入各部门帮助指导工作,分析原因,抓好整改,促进交流,相互支持,共同提高。三是加强与全州县市志办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应个旧市志办的邀请,县志办主任参加了《个旧市志》(1978~)初审,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由于加强了请示汇报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修志、编鉴等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七)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地方志工作的知名度。
制定了《县地方志理论、信息研究成果奖励制度》,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研究地方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云南史志》、《云南地方志工作》、《红河经纬》、《文化》、《人大》、《政协》、《一周》、《政务》、电视台等报刊、杂志、电台的传媒手段,扩大对外对内宣传力度。同时,编写《东仰春秋》把地方志资料采集、整理和志鉴工作动态、读志用志、地方掌故等纳入信息资料,全面反映地方志工作开展的情况。上半年,在州级以上报刊、杂志刊登地方志工作理论文章和信息3篇,县级各类报刊、杂志、网上刊登信息10余条,基本形成网上有消息、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进一步加大了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提升了地方志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知度逐步加深,从而也推动了志书的开发利用,在决策参考、招商引资和交通、水利、电力、矿业开发、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八)狠抓业务跟踪督促,地方志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围绕推进“修志、编鉴”两大主业,坚持“突出重点,连续跟踪、一跟到底、跟出成效”的原则,采取下发文件、电话催办、具体深入督办的方式,切实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修志、编鉴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围绕修志工作抓落实。加强督促落实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对县志资料的补充、数字核对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并坚持做到“三修三审”,确保质量和进度统筹推进。二是围绕编写《年鉴》(XX)抓落实。加强督促落实《年鉴》(XX)各承编单位的资料供稿、图片采集,并先后与进度缓慢、质量相对较差的`个别单位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的同时,县志办组织人员具体深入到相关单位,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业务操作能力。三是督促落实与业务指导同步推进。先后到县武装部等单位就部门志编修情况和年鉴资料、图片资料编写、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各单位资料员的业务操作能力。通过督促落实和具体指导,逐步转变了职能决策由直接决策向出谋划策,直接指挥向引导服务,由被动等待向主动服务,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九)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效率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按照县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严格组织实施。上半年,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活动,向全县108个单位进行征求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复率(含来电回复)100%,满意率99.8%。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5条(其中一条多提10条),符合整改条件的意见、建议5条。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方面梳理出来的意见、建议,按照“逐一对照、全面整改”的工作态度,从深化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理顺工作思路、加强廉政建设等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努力从四个方面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一是严格挂牌上岗。要求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一律佩戴上岗证,做到相互监督。二是规范公务接待。从严整治干部职工赊账吃喝等影响机关形象的问题,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并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日中午不饮用白酒。三是严格请销假。坚持干部职工按干部管理权限请销假,把各项规章制度公开上墙、网上公开,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的监督。四是净化社会环境。明确规定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严禁狂超市、搞娱乐、玩游戏、参与赌博等影响机关形象的歪风,进一步促进了机关干部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按时完成上报省州材料。按照省、州志办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各类资料上报工作。一是分别向《云南年鉴》编辑部、《云南小康年鉴》编辑部、《红河州年鉴》编辑部报送了县情资料及图片资料。二是按照州志办的要求,坚持每月3日前把地方志工作进展向州志办汇报,并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撰写地方志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向省、州有关刊物投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参加省、州志办举办的地方志工作业务培训会和各种专题会议。四是按照州志办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地情资料的整理、库存和上报。
——按时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并在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工作效率和降低工作成本、减少支出和励行节约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府职能,按照六个步骤和“五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活动,找准职能履行中突出的问题,并深刻剖析,着力突破发展地方志工作的难题,不断推动地方志工作。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阿迷车》乐作舞等健康性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此外,认真抓好卫生、保密、档案立卷归档等其他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编修第二轮志书,需要采集大量的口碑资料和图片资料,以验证史实,以史为镜,确保志书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严密性,而过去由于条件限制,保存的图文资料极为稀少,对编史、考证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少数乡镇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安排相对稳定的资料员,导致收集整理的资料不够完整、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书编写进度和质量。
(三)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对修志、编鉴队伍培训投入不够,导致闭门修志、视野不广,阅历不深,对修出名志、佳志有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按照“12345”的思路,即服务一个中心(服务经济建设)、树立两种意识(精品修志意识、依法修志意识)、推进三志工作(县志、部门志、乡镇志)、拓展四大领域(政界、文化界、企业界、工商界)、促进五项工作”(促进文化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科学发展),扎实抓好“111112”工作,即编好一部年鉴(年鉴)、出版一部县志(县志1978~)、编好一份刊物(东仰春秋)、建立一份档案(干部职工健康档案)、纳入一项规划(“xx”规划),重点抓好修志、编鉴两项工作。
(一)二轮修志工作。按照“修名志佳志”为目标,认真抓好《县志》(1978~)二审、终审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和把好关节,确保志书质量,力争11月底前完成终审定稿,年底出版发行。高度重视业务指导,积极推进部门志、专业志的编修工作。
(二)年鉴编辑工作。力争7月底完成年鉴初稿,11月底前出版发行。
(三)志书宣传开发工作。进一步拓展读志、用志领域,不断提高读者群、用志群,积极为政界、文化界、企业界等领域提供地情资料;加强与省内外各地区进行志书、年鉴交流,推动志书服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
(四)“一纳入五到位”工作。继续深入落实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请示、汇报和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领导到位、队伍到位、机构到位、条件到位、经费到位,确保顺利推进地方志工作的保障措施。
(五)自身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全省地方志编委会会议精神、全省即将出台的《地方志工作办法》(规定)、全州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和民主评议政府职能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机关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强理论、信息研究工作,积极探索修志、编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信息、理论支撑平台;五是进一步重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六是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健康上进一步关心、支持修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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