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范文汇总7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
二、检查范围
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企业的原材料控制、生产必备条件、出厂检验等情况,包括:
1.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2.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已经发生变化,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3.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
5.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6.获证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举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涉嫌存在制假售假行为和记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需要对实地核查组审查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证后监管质量进行抽查的;上级交办的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完成对企业的复查工作后,应将《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企业整改资料等记录文书归档。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本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所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之前向区局质监科报送检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分级监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方式,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按时报送,强化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应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一、依法组织非税收入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政策规定,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着重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争取将非税征管的范围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非税收入预算任务。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精神,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征管新模式,继续全面落实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不断提高非税收缴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缴账户管理,继续优化收缴流程,加强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提高代理业务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妥善处理好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户)与均衡入库的关系,继续完善非税收入退还操作规程,严格退还程序,确保规范退还。
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按照票款同行,以票控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非税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和缴销等制度办法,严把非税票据的发放和核销两个关口,充分发挥非税票据源头控管的基础性作用;
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在确保非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非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进行非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非税信息系统单位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代收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功能,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不断巩固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与软件服务商联系,帮助解决目前系统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请他们来一趟。
二、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
开展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大检查。落实《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及《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非税征管稽查工作,选择用票大户和重点专用票据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强化非税票据的源头控管功能。以理顺各单位票据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其票据使用、收缴管理及项目管理
开展非税代收业务检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非税代收协议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银行认真执行代理协议,以解决执收单位在下午4点以后就无法缴款的问题。同时解决银行数据审核较慢,不能与上传数据同步的问题。不断规范非税代收行为。
三、加强非税收缴情况分析
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照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每季度定期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完善非税收缴情况报表体系,多维整理数据,全面反映情况,准确剖析原因;加强沟通,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及其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数据加工和文字分析的能力,不断拓展分析深度,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非税征管专题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加强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交流,了解非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管理、非税收入征管激励约束机制、非税信息化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深化非税征管改革。
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坚持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经,以提升干部能力为目的,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思想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学习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廉政意识和节约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梳理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激励约束、工作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
监管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食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经验,认真履行新职责,摸清我县餐饮企业服务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措施,强化市场监管,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一、强化政策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采取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培训,股室内部的培训与各成员自学的方式,加强餐饮服务也监管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食品执法队伍素质。
二、建立健全食品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监督服务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摸清我县餐饮服务企业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为日后推行我县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开展餐饮服务业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方法与机制。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力量整治小型餐饮业、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针对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餐饮业卫生许可、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专项检查。1、规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对发换证的餐饮服务企业做好资料建档,建档率达100%。2、开展餐饮业原料采购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按键的查处力度,以提高餐饮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制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高考、中考、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期间的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五、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积极编印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制宣传资料,认真组织好各类法制宣传日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咨询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监管工作计划 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化学投入品直供连锁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实现“一个满意”“两个安全”“四个确保”的目标。“一个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两个安全”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四个确保”,一是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杜绝在果菜茶产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使用进口国限用农药,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四是确保不发生因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制售假劣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切实营造有利于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市场准入。凡在我县经营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应到县农安办审核登记备案,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对所有审核批准进入市场的农药产品粘贴审核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审核农业化学投入品样品展示大厅,对已备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予以存档。对审核不合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不予备案,不准进入我县农资市场。凡未经备案在我县销售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配送体系建设。按照“严打开路,封闭运行,规范使用”和“相对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配送、销售、使用全过程实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依托邮政物流、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建立可控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专供体系,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按照分层次设立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配送站及专营店的原则,县级设立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镇建立配送站,优质农产品基地、村设立专供店,形成县、镇、村三级封闭式专供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大厅,对每一宗进入我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进行实时监控。
(五)加大市场监管。坚持“狠抓源头、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长效监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镇街基层管理责任。加大对各类农业化学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在抓好企业违规生产查处的同时,重点抓好对镇、村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点,特别是游动商贩和物流站点的查处。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要建立不良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业户的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业户实行重点监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药监管、使用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把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层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服务优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新秩序,为加快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监管工作计划 篇7
一、工作思路
围绕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安全,三化四型”的总体要求,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创我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坚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协调稳步发展”这个中心;“确保两个安全”就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确保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安全;“三化”即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务管理精细化、推动发展服务化;“四型”即构建廉洁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食药监管工作以维护“两个安全”为中心,围绕“监管、改革、项目、保障”四项工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1、抓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100%全覆盖;二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坚持有序规范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确保整治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技术监督,确保省下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任务的完成;四是组织开展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基础工作。适应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程监管食品药品的新格局,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2、抓改革,促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按照省里和州委、州政府部署,以充实、加强基层监管为重点,做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县市体制改革的落实。具体做好四个确保,一要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特别是乡镇基层监管所建设;二要确保人财物划转到位;三要确保机构组建及时到位;四要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地方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力争把经费保障好,把编制争取好,把力量配备好。
3、抓项目,实施科技强监促发展。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业务用房建设1250万元,仪器设备920万元)。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报批落地。申报立项批复下达后,科学组织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力争早日建成,早日发挥效益。组织力量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早衔接发改部门,立足实际,着眼发展,推动可行、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项目进规划。
4、抓保障,推进监管能力提升。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确保新组建的机构具备监管履职的必要条件。争取政府加大对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项目经费的保障投入,切实增强保障能力。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的监管执法能力。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结合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机构,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主体,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管队伍,消灭监管盲区、死角;二是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监管能力;三是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树立监管权威,构建刚性有力的监管秩序。加大大要案件的办理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使违法分子“不敢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改善。
3、进一步严格和加强机关管理。一是加强预安销号和考核管理,提高推进工作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应急处置,营造良好监管环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安全风险。
4、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机制。按照法治的方式,围绕安全监管、技术监督、能力提升、监管方式创新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一要推进行业自治,发挥行业内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二要推进部门联治,确保各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三要推进群防群治,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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