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随着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等重大改革的部署和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及各地党委政府对工商部门的职能地位更加重视。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按照年初的工作规划,完成了半年阶段性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主要特点:
(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开展“绩效考核年”活动,建设了一支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为巩固去年岗位考核的成果,确保我局各项事业的持续、稳步、快速发展,我们把今年确定为“绩效考核年”。考核的对象是全体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重点抓好了“三个考核”。一是对科室、工商所班子成员实行了任期目标考核。根据班子长期建设的考虑,县局与去年交流轮岗后各科室新的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任期目标任务,县局对中层班子实行目标考核,形成了中层班子成员压力共担、权责一体的工作格局。面对今年上半年繁重的工作任务,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去年交流轮岗后新上任的副所(科)长们都能立足各自的分工,讲团结,顾大局,协助配合“一把手”,集思广益、开拓创新,经受了考验和锻炼,推进了各单位工作上了新的台阶。二是对单位的季度考核。县局通过对各单位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严卡工作目标,严格监督规范,指导各单位根据考核标准,抓好各项考核指标的落实,整体工作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三是对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对工作人员继续实行一月一考核,各单位根据县局的考核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对考核作了进一步的具体、细化,形成了“千斤重担千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工作局面。同时,创新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在公开栏和网站上作了定期公布,使全局都能及时了解每个人的工作情况,调动起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压力感,营造一个争先创优的氛围。
(二)分类监管、防打结合,建立长效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机制,营造了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以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为契机,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让群众用上放心食品。一是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在全县12个乡镇的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户中推行实施了食品商品准入制度,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等商场、超市通过建立果蔬农药残留检测中心,进行果蔬质量检测,保证了消费者购物安全。二是狠抓农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并落实局所两级属地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推动农村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大商品抽查力度。按照“抽查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商品进行抽查,主要是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等商品及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上半年,---
(三)总结完善、巩固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四大棱角”工作取得了新成果
今年以来,局党组仍把“四大工作”作为重点,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总结完善、巩固规范。一是进一步提高。把工作纳入考核工作重点,通过完善硬件建设,推行片区监管,落实人员分工,实行流程,全局率目前达到85%以上,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了5个百分点。二是有了新的提高。通过积极准备,规范操作,顺利通过了省、市“五项清理”检查。“五项清理”中,共清理---三是进一步规范。通过抓,从长到一般工作人员都逐渐养成了习惯,强化了“规范”意识。通过这项制度的推行,各单位都能按照工作任务,长计划,短安排,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6月26日,在“杯”落实知识竞赛活动中,各基层所代表队踊跃参赛,竞争激烈,充分展示了落实基层工作日行为规范后各单位的新风貌。这一活动,得到了市局领导高度评价。四是通过活动进一步树立提升了形象。以“支持民营经济,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积极为广大企业和广大会员工单位的产品、商品和服务开展宣传活动,更好地支持了全县个私经济发展。今年元月20日,组织全县21家企业和个私会员单位开展了支持企业发展集中宣传周活动,集中展示了全县名优产品、商品和服务。为进一步宣传广大企业和会员单位的名优产品,促进全县人才流动,优化企业用人结构,更好地支持全县经济发展,5月21日—22日,组织召开了“全县民营企业名优产品展暨人才招聘会”。这次活动,28个招聘摊位、32个产品展销摊位,名优产品参展品种2200多个,直销商品40多万元,签订购销协议2100多万元,28家用人企业直接签订用人协议280人,达成用人意向360人,为历年来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社会评价最高的一次社会活动。市局、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很高评价。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起到了支持经济发展、密切工商与地方党政良好关系的作用,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认识到部门在支持经济发展上有能力、有办法,有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研究探索、勇于实践,四项工作实现重大突破
1、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按照《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规范市场开办者的资格,认真搞好了市场登记和年检,督促市场开办者完善市场设施功能,各乡镇首集呈现了“活而不乱、繁荣有序”的良好局面,方便了农村居民消费。同时,抓好消防安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市场环境卫生等,为经营者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北关市场由于管理规范,活而有序,成了各级指导、参观的样板。牵头负责,积极做好了县城北街和世纪城“一费制” 管理的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县政府分工领导的肯定。二是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结合片区监管,各工商所认真核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加大无照经营取缔力度,基本把无照经营率控制在了5%;城关、伏山、葛石等所,结合“文明经营区”建设,通过对市场业户实行“星级管理”、“党员经营区”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了规范化文明市场创建活动,教育引导了业户文明服务,守法经营。三是严把上市商品质量。市场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市场巡查,加大了对市场假冒伪劣、短斤少量、坑蒙拐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对农资、药品、食品、毒鼠强等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标本兼治,重点监管,进一步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四是杜绝了脱管市场现象。针对市场脱管问题,对全县各处市场集中检查和清理,实现了市场管办分离,市场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