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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精选10篇)
在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我们广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广播稿,一份优秀的广播稿能提高节目效果,写广播稿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1
(小杰)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光荣小学红领巾广播又与您见面了!欢迎您的收听。我是播音员小杰。
“消费权益”栏目
(小璇)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小函)我国在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也在1988年正式展开以纪念3.15为主题的活动。今年,是第x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所推出的年度消费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中消协表示,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小莹)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
(小佳)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小玲)在我国目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于市,服务质量不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对消费者权利的强有力的保护,缺乏对损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惩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政府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那么,那些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靠欺骗消费者赚钱的企业和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大多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靠正当经营,正当竞争来提高经济效益的良好商业道德。这样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
“快乐书吧”栏目
(小佳)同学们,欢迎进入“快乐书吧”栏目。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健康你我他”栏目
(小函)接下来是“健康你我他”栏目,我是播音员小函。
春意盎然的四月,是人们外出旅游的最佳季节。出游固然是件好事,但也有数据显示:由于不注意营养和休息,及路途上的劳累,有不少人因为出游而病倒。
交游我们应当做到六防:
(小璇)一防远。春游以近郊为好,最多不超过两天的路程。过远春游,舟车之累,身心疲惫,既不利于健康,也减少了兴趣。
二防急。春游观光大自然、人文古迹,要缓慢而行,最好是边走边谈,谈些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传闻逸事,以助游兴。
三防繁。春游所带物品应尽量减少,除去日用品及常用药品外,尽量精简。否则多一点东西多一点负担,负担太重,影响旅游效果。
(小杰)四防盲目。春游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但如果漫无目标地游荡,只能打发时光,不能引起浓烈的游兴和日后美好的回忆。因此,春游前,最好对目的地、活动内容等做出具体计划。
五防火灾。春游野炊的游客,一定要小心,做到人走火灭,并将灰烬用土掩埋,以免死灰复燃,引起火灾。
六防冷食。旅途中由于生活习惯有了改变,所以一般易患胃病,而冷食又易诱发肠胃病,因此,不吃冷食为好。(小杰供稿)
“节日纪念”栏目
(小玲)老师们,同学们,阳春三月,虽然春暖花开,但我们的心情却是沉重的。因为,在1962年的这一月里,一位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牺牲了,他就是雷锋。
自从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后,全国各地涌现出无数学雷锋的先进代表,他们中有的舍身救人,有为保卫集体财产而不怕牺牲,有的身残志坚、刻苦学习……雷锋精神成为我们民族的瑰宝,它激励和鼓舞着亿万炎黄子孙为建设伟大的祖国而辛勤工作。
(小莹)三月以来,我们学校也掀起了学雷锋的热潮。在这个月的活动中,同学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创新性地开展了学雷锋活动,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扩大、形式不断创新。我们创作了学雷锋黑板报,开展了学雷锋主题班会。大家也积极争做活雷锋:当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地上的果皮纸屑,总有人去悄悄地捡起;教室里的喇叭坏了,大家也争先恐后地去修理;同学感到不舒服,很多同学都跑过去嘘寒问暖……我也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关心他人,谁有学习上的困难,我会耐心地为他讲解,谁丢了铅笔橡皮,我会毫不吝啬地借给他……学校里如此,生活中也是如此。给老人让座,扶老人上楼,让老人先上车,我都一一能做到。我也很荣幸地被同学评为小小活雷锋。
(小函)三月即将过去,但学习雷锋精神的活动不会从此结束,我们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以雷锋精神为鼓舞,帮助、关心人们,让世界布满无数个“活雷锋”吧!
“每周一歌”栏目
(小佳)让我们乘着歌声的翅膀,度过每一天快乐的时光!欢迎大家收听“每周一歌”。我是播音员小佳。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谢谢您的收听!祝您快乐!再见!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2
一、导入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甲:亲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队员们;
甲:大家中午好!
乙:我们红领巾小广播在新的一年里又和大家见面了。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们的节目,也给我们多提意见。
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甲:今天是3月15日,这让我首先就想到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那接下去就请胡诗宇来给我们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甲: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乙:是的。其实这对于我们岛石镇小学的`雏鹰假日小队来说,也可以走上街头开展很有意义的活动,如发放辨假资料等等。
三、“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全国统一行动日
乙:嗳,帅少建,那我可要考考你了,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吗?
甲:明天是3月16日,我想想!哦,我知道,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全国统一行动日。对吗?
乙:不错,你还挺有记性的嘛!那如果我们的队员也想参加到这项行动中来,该怎么办呢?
甲:这好办!“手拉手”互助活动开始于90年代初,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起的,它倡导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健全的和有残疾的以及不同民族的少年儿童之间相互通信交往,互帮互助,共受教益的一项实践教育活动。
乙:恩!再说说怎么参与实践吧!
甲:每一位参加“手拉手”互助活动的少先队员都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手拉手找朋友”。基层少先队组织提供贫困地区或有困难的少年儿童的名单,并组织队员填写“手拉手友情卡”,找到需要帮助的小伙伴。
第二步:“手拉手交朋友”。参加活动的队员要做到“五个一”: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写一封手拉手交友信,给小伙伴寄一本好书(或一份报纸、一件文具),为小伙伴做一件好事,向小伙伴学一种新知识(或新本领)。
第三步:“手拉手看朋友”。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利用寒暑假组织队员就近就便看望手拉手小伙伴,共同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体验生活。
乙:各位在听小广播的队员们都听清楚了吗?不如,我们都一起着手行动起来吧!
四、学生文章欣赏
甲:那接下去我们就来欣赏一篇学生的文章,题目是《“手拉手”活动真让我高兴》。
乙:“手拉手”活动真让我高兴
这次有幸,我成为了“手拉手”活动的学生代表。我们要乘车去我们的“手拉手”学校——桂花完全小学。哈哈,激动的我一晚上没睡好觉。
这天一大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乘车,我们终于来到了这所小学。此校共有二百八十多名学生。这里除教学楼外,还有男、女生宿舍、食堂、菜地等。
走进学校操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两片菜地,嫩嫩的菜芽娇小可爱,茁壮成长。为了节约些书本费,同学们便自力更生,自己种菜自己吃,真让我佩服。这样既卫生、健康,又省了钱,不是一举两得吗?走进教室,在坑坑洼洼的水泥地上,一排排整齐的桌椅呈现在眼前。屋里的陈设极其简单,桌椅、讲台都有些旧了。天花板上,六个灯框下只有五根灯管,两台电风扇挂在离学生两三米的房顶。每间教室都显得那么空荡。学生的课本都是黑白的,文具也都是比较简单的了。
甲: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同学们的学习劲头依然很强。走廊的墙上还印着:“学不思则惘”等各种学习的名言。那里还没有开设英语课,我们的英语老师便专程给他们上了一节。大家的学习劲头很高,个个争着发言,抢着举手,课堂气氛非常活跃。不像在城里的某些同学,不爱学习,老师恨不得拿鞭子抽着他学,在教室后面、窗外的走廊上,挤满了想求知的同学。虽然人很多,但在老师讲单词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都认真的听着、学着,高兴极了!看着他们那求知的眼神,满意的微笑,做为朋友,我们当然最开心啦!不光在学习上,生活上他们更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参观了几个女生宿舍真实让我不可思议。床单、被子都叠得整整齐齐。牙刷、毛巾、饭盒、脸盆都摆得井井有条,简直就像在部队一样。我欣喜的看着,这儿摸摸,那儿看看,真想躺床上打两个滚!鞋子、暖水瓶、书包都是整整齐齐各就各位。太棒了,这是小学生做的吗?
这次参加“手拉手”活动,我结交了好多朋友,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这次快乐之旅,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乙:啊!这样的活动太有意义了!
甲:是啊,少先队活动可谓是丰富多彩啊!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真希望我们的少先队组织能够多开展一些活动,让我们在活动中学懂知识,学会做人,感受童年的乐趣!
五、结束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乙:是的,那我们今天的小广播也已接近尾声了。希望我们的队员能够积极给我们红领巾信箱投稿。我们下周四再见!
甲:再见!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月15日”,记住,是“123月15日”同学们,下面我们教大家《如何辨别食品包装及标识》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名牌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时间过得真快,红领巾广播站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期待今后我们的思维在这里交汇、碰撞,让我们的生命永远充满活力,让我们的活动永远充满朝气!
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4
甲:故事中启迪智慧,幽默中放飞心灵
乙:展开想象的翅膀,放飞美丽的梦想
甲:今天是三月十四日星期五,xx县第五小学红领巾小广播又如期和大家见面了!我是王xx
乙:我是王xx
甲:冷暖在天地,关怀送身边
乙:关注天气预报,享受幸福人生,《温馨气象站》现在为您播送天气预报
甲:我县明天星期六12—5℃,阴转小雨;星期天8—5℃,阴转小雨;下周星期一15—6℃,阴转小雨。
乙:红领巾小广播提醒同学们要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增减衣服,预防感冒,同时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补充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抵抗力。
甲: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乙:王思懿,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甲:这可难不倒我——3月1日是国际海豹日、3月3日是全国爱耳日、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3月8日是妇女节、3月12日是植树节、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6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全国统一行动日、3月17日是国际航海日,同时也是中国国医节、3月18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同时也是世界睡眠日、3月22日是世界水日、3月23日是世界气象日、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月25日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乙: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甲:明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红领巾小广播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乙:3.15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
甲:这是一个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组织。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促进对各种产品的国际合作。
乙: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到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组织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演说,以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甲: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乙:时间如过隙之驹,转眼间又要依依不舍地和大家说再见了,愿我们的节目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甲:本次播音到此结束,我们下周同一时间不见不散。
乙:不见不散。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5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本期广播。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这一天,我们都会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重要的话题。作为消费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和服务,都希望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不良商家,他们可能会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提供不诚信的服务,这就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仔细查看商品的标签、说明书、保质期等信息,了解服务的内容和条款。其次,要保留好相关的购物凭证,如发票、收据等,这是我们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遇到了消费纠纷,我们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构建公平、诚信市场环境的基础。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消费更放心、更安心。
感谢您的收听,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6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特别广播。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要一起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消费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
如今,消费领域不断扩大,消费方式日益多样,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网络购物中的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金融消费中的误导销售、不合理收费;还有食品安全、旅游消费等方面的各种纠纷。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沉默,不能容忍。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强监管,打击不法商家,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
让我们一起倡导诚信经营,理性消费,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消费带来的便利和快乐。
感谢您的收听,让我们一起为消费者权益而努力!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7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今天是3月15日,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旨在提醒我们重视消费者的.权利,促进商家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主导力量,我们的选择和评价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然而,在消费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遭遇商家的霸王条款,或者在消费过程中个人信息被泄露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我们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威胁到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要学会识别消费陷阱,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投诉和维权。同时,我们也要呼吁商家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以消费者为中心,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希望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在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中放心消费,享受美好生活。
感谢您的收听,祝您生活愉快!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8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广播时间。
在这个充满消费选择的时代,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拥有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不良商家试图侵犯我们的这些权利。
比如,有些食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料,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有些电商平台虚假促销,先提价后打折,欺骗消费者;还有些通信运营商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收费业务。
面对这些侵权行为,我们不能坐视不管。我们要提高警惕,学会辨别真伪,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品牌。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让不良商家无处遁形。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让每一次消费都成为一次放心、愉快的体验。
感谢您的聆听!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9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到了!
消费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维护消费者权益则是保障我们生活质量的关键。当我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但有时候,我们可能会碰到一些烦恼。比如,购买的电子产品频繁出现故障,维修服务却推诿责任;购买的美容卡,商家突然关门跑路;还有虚假广告误导消费等等。
这时,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协会是我们的坚强后盾,他们为我们提供咨询和帮助。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呼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更有尊严!
谢谢大家收听!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10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的广播,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当我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希望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商品质量有保障,服务贴心周到。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消费经历,比如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遭遇商家的欺诈行为、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不仅让我们的经济受到损失,还可能影响我们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消费纠纷: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快捷、最简便的方式,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他们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调解服务。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这些部门有权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高效、快捷、保密性强等特点,但需要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后的救济途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消费过程中,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辨别商品的真伪,了解商品的性能和服务的内容,保留好相关的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同时,我们也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成为聪明、理性的消费者,让我们的每一次消费都充满快乐和安心!
今天的广播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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