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采购合同

时间:2023-03-16 13:35:0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珠宝采购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珠宝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珠宝采购合同

珠宝采购合同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经供需方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根据以下条款买卖以下商品,并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包装根据行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需方现场验收

  6、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收到货后十日内结清

  7、其它:按交货当天销售价确认单价

  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若货物符合第2条要求,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9、争议解决的'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1、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宝采购合同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双方协议、今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检验依据:供方根据需方所定产品之规格按行业标准生产,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证(自乙方验收之日起)。

  二)验收期限:收货方收到货后,若十五日内无异议视为供方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货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乙方于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宝采购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珠宝、黄金制品等货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的货物为珠宝、黄金制品,货物详情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附件一《订单》为准。

  二、《订单》

  2.1 甲方具体每次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编号、品名、型号、单价、税额、总金额等,以具体的《订单》为准。当《订单》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订单》上约定的货物明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及时交付货物。若因故需要提前或延后交货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三、陈述与保证

  乙方同意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3.1 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且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法律法规等。

  3.2 乙方交付的任何货物,不存在针对或危及甲乙方的,将对本协议项下甲方权利构成影响的索赔、留置或诉讼。

  3.3 货物不存在设计上、材料上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等。

  四、包装和标记

  4.1 乙方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如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均是原厂正规标准包装。

  4.2 甲方对货物的包装有任何其他附加要求的,乙方必须全面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

  4.3 每件货物必须配备证书?

  4.4 货物质量标准:

  五、价格及结算

  5.1 合同单价及总价是货物的固定不变的含税价格。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收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及总价中;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款项。

  5.2 甲方应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以银行三个月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正式发票,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

  5.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 乙方若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确认是否收到变更通知。银行账户变更自甲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后生效,在生效日之前,甲方仍应将本协议下的款项支付至原来的银行账户,由此带来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六、货物的交付和验收

  6.1 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时,双方应共同检查包装、外观、数量等货物外在表现。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外在表现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更换合格货物。货物外在表现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货物内在品质/质量的认可,亦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6.2 乙方更换的货物经甲方外在表现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接收货物。若再检验不合格的,甲方将一律予以退货,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6.3 货物在甲方检验时被确定批量不合格的(不合格率大于%的,视为批量不合格,而无论是货物外在形式不合格还是内在品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回该批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6.4 若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同意地处深圳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为货物质量唯一检测机构,双方认可该中心的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送检方先行垫付,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有责任方承担。

  七、风险转移和保险

  7.1 在货物实际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将承担其所交付的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付前的所有运输、保险等费用。

  7.2 在甲方接收货物后,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然而若因货物包装或质量问题引起的毁损灭失风险则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时,若甲方查出乙方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关联公司间报价应申明)、故意低价中标后恶意涨价、围标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当期招标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下游客户或消费者的赔偿、处理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等(以下简称所有损失)。

  8.2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因换货导致的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的交货日期三十日仍无法交货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逾期货物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3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批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总价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4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九、不可抗力

  如果一方因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执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证明。同时,该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迟延。不可抗力发生时,除受到影响的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如果该方违约行为在先,则该方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为由而要求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廉洁自律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廉洁自律条款:

  10.1在招标、投标、议价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流程规范执行。

  10.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工作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信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或安排另一方工作人员参加旅游、高档娱乐消费,或为另一方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安排工作等等。

  10.3 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另一方有权立即停止与该方的合作,取消所有未执行完的订单。同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双方已合作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2.1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任何第三者。

  12.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盖章方为有效。

  12.3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裁判机构裁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且这种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任何被裁定为仅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

  12.4一方免于追究另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不得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不予追究。一方对另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责任追究的一次放弃并不意味着放弃追究另一方其后违反该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

  12.5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而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2.6本合同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框架性基础协议。本合同的签订不得视为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最低采购量、或乙方为甲方独家供应商等任何承诺或保证。

  12.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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