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4-09-12 13:47:47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采购合同模板汇总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采购合同模板汇总9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县(区)_________乡_________村

  需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供方按本合同种足种好棉田_________亩,并将棉田面积、交售任务落实到每个植棉户(附分户明细表)。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需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棉花标准和检验规定,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正确执行价格政策;供方凭证售棉,晒干拣净,头底一致,不夹入化纤等其他杂物,不售湿花统花。供方如出售湿花、统花或头底夹心花,需方要求供方纠正后方收购。

  2.需方合理安排轮售时间,方便植棉户交售;供方在需方约定的时间中交售,自觉遵守售棉秩序。

  3.供方到需方指定的棉花收购站交售棉花。

  4.供方对收购检验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验,可要求保留小样。

  三、检验单位、地点、方法、标准:

  1.由需方棉花收购站检验。

  2.按商业部颁布的《棉花检验工作规程》。

  3.执行国家标准GB1103-72。

  四、包装物:供方自备,交售棉花时不得用化纤绳捆扎,售棉后带回。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扶持棉花生产优惠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六、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_________。

  七、需方供应的与定购棉花挂钩的农业生产资料:需方保证兑现国家的.各项棉花奖售政策和本市确定的各项扶持生产优惠。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非标设备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XXX省XX市

  甲方(买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一)本合同标的为

  年产25万吨低定量涂布纸/书写印刷纸纸机整条生产线非标制作Ⅲ标段:60台不锈钢槽罐、2套搁纸架的在厂家制作、防腐,电缆伴热,喷漆。和部分不锈钢槽罐详细设计(含材料)。具体明细见附表。

  包括所有安装材料及随机附件、备品备件、配套设施、设计、制造、供货、包装、税费(17%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图纸、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相关服务。

  (二)供货范围

  1、搅拌器、电机由甲方负责供货并安装,搅拌器的安装法兰由甲方提供,容器的配对法兰由甲方提供;与槽罐连接的管道和安装由甲方提供。

  2、除甲方供货范围外,其它材料均由乙方供材和安装。

  3、附表中:《槽罐国内设计》中槽罐由乙方作详细设计。

  4、在制造图上体现出的管件连接螺栓、螺母和垫片由乙方供货。

  5、关于槽罐的所有爬梯、罐顶围栏和走台:

  在现场施工时,由甲乙双方根据现场情况,指定爬梯、罐顶走台和围栏的.具体位置和数量,乙方负责制作安装,乙方供料。

  6、在制造图上的阀门,由甲方负责供货,乙方负责现场安装,图纸上属于设备本体的阀门,管道由乙方供应。

  7、各槽罐排污管处阀门与管道的焊接与安装,溢流管的支撑、焊接、安装均在乙方的制作范围之内,以制造图纸为准。

  8、室外槽罐仪表防护罩由乙方供料、制安,为不锈钢材质。

  9、对于需灌浆的槽罐,由甲乙双方现场决定开孔位置及大小,乙方负责完成开孔、灌浆(包括灌浆材料)和灌浆后的堵孔及抛光处理。对于在制安过程中及开车前后可能的接口管和管口位置的更改或增减,由乙方免费负责在甲方现场完成。对于未按制造图制作而造成的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人孔要求全部为轻型内开式,DN600,外出成品加工,乙方供货。

  11、防腐、在供应范围之内。

  12、甲方只提供到车间的电源和水源。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槽罐的壁厚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经甲方确认的乙方详细设计进行制作。

  2、所有的槽罐均要求在醒目位置带有注明名称、容积、编号、制造厂家等信息的铭牌。

  3、槽罐上开孔须等槽罐、泵等设备定位之后由乙方负责现场施工。

  4、所有接管的开孔应于现场校对管道走向进行。

  5、所有接管及法兰应根据工艺管道的要求按相应的标准选用。

  6、所有仪表接口应校对仪表安装尺寸后制作。

  7、人孔与盖处、检查孔与盖处等均由乙方按有关标准配密封垫。所有化学品系统的槽罐的密封材料特殊规定:直径大于300mm的密封垫为聚四

  氟乙烯包覆垫,直径小于等于300mm的密封垫为聚四氟乙烯垫子。

  8、罐斜底先加焊不锈钢垫板然后焊接加强碳钢槽钢。

  9、槽罐上仪表法兰统一要求:液位传感器开孔法兰为松套法兰,其中槽罐内壁到法兰口长度为100mm;温度传感器接口型式为内螺纹。

  10、罐顶与侧壁的连接处,有两种方案供选择:1,圆角处理2,槽钢加强。

  11、 10台冷凝水槽要求材质为16MnR,压力容器出厂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12、现场制作槽罐的总体要求,要求严格按图纸要求制作:

  13、所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含零部件、配件、材料等见技术文件),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14、乙方供货时应带所供物品的发货清单、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等有关资料及配件交付给甲方。

  15、乙方所供设备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设备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

  16、乙方所供合同设备装箱中应有设备清单、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17、属于乙方详细设计的设备需提供正规设计院设计的图纸8套。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即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西段路南科技

  大道东龙丰纸业有限公司。

  3、交货方式:

  (1)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

  (2)以下项为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发出24小时内须书面通知甲方: a) 合同号;

  b) 发货日期和预计到达日期;

  c) 该批货物估算的总体积和总重量;

  d) 该批货物的名称;

  e) 总包装件数;

  f)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及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护方法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4、产权与风险转移:

  (1)设备的产权,在设备送到甲方现场,并开箱验收合格移交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2)设备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设备送到甲方现场,并开箱验收合格移交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在拒收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捌万伍仟叁佰壹拾陆元整(¥3585316元),含17%增值税。

  2、总价包括:60台不锈钢槽罐、2套搁纸架及随机附件、备品备件、

采购合同 篇3

  供方:宁波__________体育用品商店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需方:沈家门__________体育用品商店签发地点:宁波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签发时间: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元

  二.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沈家门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沈家门

  五.验收方法:货物到需方单位,双方验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一次性付款。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违约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发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宁波老方体育用品商店

  需方:沈家门新鸿体育用品商店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食品名称

  商标

  商标注册号

  生产厂家名称

  生产厂家地址

  质量标准

  卫生检测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买受人对购入的食品,应按其食品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食品质量变异,损失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出卖人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出卖人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调味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说明:

  1、该单价为到厂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2、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二、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企业标准(见附件),需方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三、数量要求

  1、数量以供方当次订单为准,允许有5%的溢短装,具体结算以需方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如供方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需方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需方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下的货款。

  四、货物交付:

  供方在需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

  1、货到后,需方依附件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货款,造成其他损失供方仍应继续赔偿。

  2、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六、结算方式:

  需方先支付叁拾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人民币小写:303675元)现金交由供方,购货余款玖拾伍万元整(人民币小写:950000元)由需方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经由双方同意,贷款发放后直接将购货余款打入供方 法人的账户中,账户号:八、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扣除供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要求:

  供方不得出于谋求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而以供方或供方人员的名义向需方人员提供物质利益或私人事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益许诺;一旦需方发现,供方须向需方支付该部分金额(或折价金额)的10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供方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违约金。

  需方对供方的`此种贿赂行为的追溯处理权不受时间限制,若需方人员主动索取以上不当利益,供方应向需方报告,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八、违约责任:

  1、供方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需方公司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供方须负责赔偿。

  2、供方不能保证某一批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需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供方除承担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3、若因供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导致需方发生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5、若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向供方支付应付货款的5‰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提前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北京力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供方) 乙方: (需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公司购置健身器材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明细及价格: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额货款80%定金(金额:101600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陆佰元整),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备货,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货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双方验收合格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20%余款(金额:25400元,大写:贰万伍仟肆佰元整)。

  甲方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力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呼家楼支行 账 号:

  三、送货日期及地址:

  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6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购产品送货至指定地点,甲方承担运费。

  乙方送货地址:

  收货人:_

  联系电话: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如果开箱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给予免费更换,更换新产品的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售后服务,乙方所购产品保修期为整机壹年,大件商品为上门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及时付清甲方款项,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合同终止: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供货超过30天乙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结清甲方产品款项,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或声誉等损失或损害,违约方须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对方补偿。

  七、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条款双方将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委派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如有删补之条款,与本合同意义同等,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试销_________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销地区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地区对_________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二、试销价格:

  试销期内甲方以_________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_________%的税金。

  三、试销的基础条件:

  (1)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

  (2)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____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

  (3)乙方组织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_________套。

  四、甲方的义务:

  (1)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3)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五、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

  (2)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

  (3)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

  (3)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

  (4)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

  (5)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

  (6)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

  (1)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

  (2)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3)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各项培训;

  (4)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返还乙方。

  八、本协议附件: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产品专利报告;

  (3)支持用品表;

  (4)代理申请书;

  (5)代理商价格体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8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的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本合同为期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期兆瓦,装机容量为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上 网 电 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电 能 计 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2);

  (3)。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xx)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xx)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xx)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xx)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电 量 计 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8.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第14章争议的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5.6 文本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分别送

  能源监管局/办备案。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采购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号登记号: 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周记

【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01-14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5篇)04-04

牲畜采购合同肉牛采购合同03-30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5篇04-04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6篇02-11

(精选)采购合同10-04

采购合同03-12

采购合同06-10

采购合同【经典】08-11

(经典)采购合同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