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5-02 19:40:41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模板汇编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采购合同模板汇编6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工业燃料油_________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需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3-XX(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 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 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货款到帐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供方)中山市莎丽卫浴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哈尔滨亿奥卫浴商行孙广仁(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上海

  3.交货地点:上海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食用农产品公示内容

  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1.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五、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六、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七、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市场开办者

  第一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十)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一)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第二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三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建材,安排好市场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购建材名称、单位、单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建材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承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_________。

  2.建材净重:_________公斤。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

  (购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合同执行人:

  洁具购销合同

  工 程 名 称: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表(详见附件 -1) 数量现为暂估,结算时,数量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所供产品报价清单详见附表1,货款金额为(大写)伍拾肆万捌仟捌佰贰拾元整,(小写)¥548820.00元

  2.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预付款。

  3.余款为送货货款达到50万元结算送至货款的80%,但需扣除预付款10万元。

  4. 在最后一次货到齐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且产品达到合格标准,按到货量及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至结算额的95%,最迟在20xx年10月1日前付清剩余货款。

  4.产品质保1年,余款5%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满1年后付清。

  (国家三包标准是质保3年 零配件5年,目前各大主流品牌保质期均为终身质保.)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 1 )项执行:

  (1)国家标准____;(2)行业标准____;(3)地方标准____;(4)企业标准____。

  2.卫浴洁具的品牌、型号、材质、颜色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各个户型的卫浴洁具的要求一致,卫浴洁具的软管、角阀和下水管等配件必须与投标书中品牌型号相符,并且要求乙方在开工前送2份配件样板。

  3.甲方特殊要求的技术条件(特殊要求的技术条件也可采用合同附件单列):

  (1)________无____________; (2)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本合同购销产品均采用 标准进行包装。

  2.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

  3.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 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4.包装物回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对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 。

  5.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 1 )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暂无此项)

  第五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无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4.交(提)货时间:

  (1)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20xx年5月 日—6月 日(按甲方进度计划)

  (2)甲方提货时间: 按计划

  (3)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口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

  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主体工程 505 套开工后,甲方应提前 40天书面通知乙方备货供货,乙方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做好接货准备,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6、主体工程 505 套开工后,甲方每次下订单数量(合同范围内的)不得少于合同总量

  的 10 %,超出合同部分的产品供应,按第四条第5点增加供应条款执行,货到现场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清点验收签字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乙方不承担产品的管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

  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 两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口

  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乙方负责维修服务,如果产品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则乙方负责更换与维修,如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损坏,则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二包”政策,对产品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4、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索赔。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费用。

  5、关于增加供应: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之外增加供应产品,并向乙方发出购买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向甲方供应增加供应产品,具体操作和约定如下:

  5.1甲方应提前30个日历天向乙方发出要求乙方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

  5.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备货,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在30个工作日

  内完成产品增加,具体的供货数量和供货要求(如有)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单为准。

  5.3乙方承诺其给与甲方的产品价格为最优惠价格,并保证不高于本合同单价,否则

  将向甲方补偿该等差价及利息。如经双方协商,乙方仍因此拒绝供货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

  5.4在收到甲方的增加供应产品的通知后,未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

  方所订购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出售给其他第二人。如仍将产品供应给其他第二人,或其它原因,导致不能按照甲方的通知单要求供应产品的,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的赔偿、律师费、差旅费等)。

  5.5当甲方有要求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进行工艺或技术改造,并提供技术支持,

  对于非改造的部分,仍不免除其质量担保义务。如甲方因技术改造需要采购零部件时,乙方必须以低于当时市场行情的价格保证满足甲方采购需求。在乙方提供前述技术支持和零部件供应的前提下,改造后技术成果由双方共享。

  5.6甲方没有向乙方发出增加供应产品通知的,或非因甲方的原因,甲方终止增加供

  应产品的采购的,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5.7有关供货和违约等其他方面的约定,由双方根据增加供应产品的情况协商确定,如不能协商确定的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原则确定或执行。

  5.8甲方的所有人员签证、签字、传真、邮件等包括各种意见说明,只作为参考意见,

  均视为收到依据。不能作为乙方增加计费或推卸责任的依据。

  5.9 双方同意,本条款内容不应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或失效。本合同终止的,本条款

  内容应由双方继续履行。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 7 天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 4 小时,非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字盖章确认(验收表格见下表),本次确认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材料设备验收单 见附件-2

  2、验收标准:乙方的产品须无瑕疵,无划痕,配件齐全,产品的品牌型号必须和合同清单的内容相符,配件和送样的保持一致,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改,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物。乙方应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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