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采购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合同 篇1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馨乐庭室内装饰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 装饰材料 的购销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待详见具体的采购订货单,订货单所确定的价格是供货、运输、税金、清洗等的全包价。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订货单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 供货方式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质量数量、包运输、包清洗、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 乙方送货到合同约定的地点后,及时通知甲方人员验收货物,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牌花色;数量;外观质量及双方封样进行验收,总体验收以甲方用户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2. 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包装物损坏及产品损坏的.货物。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期限
3. 付款条件
(1 )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的所有权无任何瑕疵,无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2) 乙方若到甲方用户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处理有关问题时,以防止保证解决质量问题及技术指导服务,不得向其泄露有关供货渠道;价格等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对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停付乙方的全部剩余货款之索赔事件处理完毕,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按时;按量供货。
(4) 乙方在每批货物交付后必须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甲方凭正式发票支付货款。
采购合同 篇2
家具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协议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3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
4.4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4.5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4.8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中标候选人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4.9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 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定点采购期限内,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拒绝以投标价格供货的、或以高于市场价格或背离承诺的价格供货的;
(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产品质量明显不符合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不可抗力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 协议的解释
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 协议的终止
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xx年4月1日到xx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通知
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传真号: 传真号:
账 号: 账 号:
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 协议修改
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协议生效
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购方):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
甲方受_________粮食局委托与乙方签订购买合同。甲、乙双方按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粳稻谷(东北产)
二、生产年限:_________年产,新粳稻谷
三、质量标准:国标(GB1350-1999)三等以上(含三等)
四、储存指标: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粳稻谷"宜存"指标及新陈判定的要求,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
五、数量:_________万吨整。(注:供货数量不得超过本合同数量的±50吨。)
六、价格:_________元/吨(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含包装)。
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发出的稻谷,结算价格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市斤提高_________元,发货日期以铁路发票为准。
七、总金额(大写):_________
八、包装、运输及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一)稻谷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包装物的规定。
(二)执行铁道部《关于解决铁路粮食运输散落问题的通知》,确保在装卸及运输环节中不散不漏。
(三)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1、稻谷底价以出糙率≥77%为基础价,出糙率每增加1%(含1%),价格提高_________元/市斤。出糙率最高结算标准为81%。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拒收。
2、谷外糙米按照国标要求为≤2%;
3、水分按照国标要求为≤14.5%;
4、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大于25.0mgKOH/100g的稻谷拒收;
5、黄粒米按照国标要求为≤1%;
6、整精米率按照国标要求为≥60.0%;
7、杂质按照国标要求为≤1%;
8、稻谷必须是_________年产新粳稻。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以铁路大票发运时间为准。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入库任务,则被视为违约,甲方据此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_________按每吨_________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全部履行后,在最后一份《_________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开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通知_________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数量以_________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_________市粮食局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_________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_________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所属地区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4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定点采购乙方食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价款:
1、本合同适用于供货单位供应食用米、面、油、杂粮、冷冻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食品。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等的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每月报价两次,每月29日报下月1-15号价格,14日前报当月16-30(31)的价格。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定价稳定,直至下次定价有效期开始为止。对双方确认的货品价格,双方均不得以市场价格涨跌而拒绝供货、收货或要求调整价格。
3、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4、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二、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20xx年度预定采购额暂定: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货款按月结算。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于次月 5—10 号凭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送货单到甲方财务处核对上月货款。双方核对金额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财务提交等金额的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的文件,甲方财务于当月25号前支付上月货款。如因乙方无法提供有效的等金额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文件,甲方付款时间可以顺延到乙方提供为止。
三、交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甲方所在地。在运输途中,未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货物损坏或遗失的风险或由于售后送货人员个人行为影响了货物质量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标准按乙方的包装标准,费用已计入甲方采购价款中,包装物不予回收。
五、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食品、食材原料、调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若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责任。
2、在供货时乙方必须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为合格的,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3、乙方食材送达甲方后,甲方派人负责对所供进行过秤验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并作为采购凭证,票据和凭证一并作为甲方做食品索票登记台账使用。
六、双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所采购的全部食品,按双方协议商定的条款做好售后服务;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索赔。
2、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国家行业规定的行政许可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以上证件与法人身份证及送货人员身份证每年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食品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与当月货款相等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商资格或解除供应合同:
3.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2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且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3.5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以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的食品。
4、乙方要有足够的货源,同等产品必须等同或低于市场价格,并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5、因乙方所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由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购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的规格、品种,见甲方提供的详细目录。
二、发货方式:
1、甲方按乙方订货邮件和订货传真传真的要求进行包装,并附发货明细清单;
2、乙方所定的所有图书由甲方负责发运到物流中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验收:
1、乙方收货后,需及时按照清单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品种数量的`差别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验收无误;如有少发、误发,甲方负责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发、调换;
2、乙方所定书如品种缺少,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做适当的调整,并保证图书的质量。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图书书目,形成图书订购单,并将图书订购单向甲方报定,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书单向乙方供应与图书订购单相符的纸质图书;
2、推荐订单时,因订单看不到现货的质量,甲方要对乙方所购图书进行质量把关;
3、乙方未采购的书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搭配(以书号、书名、定价、出版社、出版年为准);
4、甲方保证供用图书均为国家原版正式出版物,质量可靠;
5、甲方保证所配图书无残页、无缺页、无油污等质量问题。
五、价格及付款:
六、违约责任:以上条约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双方协调解决,解决不了时按合同法执行。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6
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期间的所有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_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及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公司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供货价格:指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2.3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 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仓库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降价款:由于供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3.产品订购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
头订单形式。以上所有订单均适用于本合同。
3.2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日内答复甲方,并于订单确认后3日内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达甲方物流中心。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订单。
3.3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3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3.6甲方收到产品后组织人员进行数量、型号、规格等表面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办理退换货事宜,相关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产品。
4.货款结算
4.1结算方式:乙方给予甲方15天账期,账期的计算起点为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时。甲方在商品入库后支付给乙方 %的首付款,该笔首付款应首先用于冲抵首期经甲方确认的已售出商品货款。剩余货款以每15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个付款周期届满后,根据经甲方确认已售出的商品数量,请求甲方支付当期货款;当期货款金额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十日内,将当期货款支付给乙方。上述货款支付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
4.2货款结算方式为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或几种):1、支票;2、电汇/信汇;3、 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4.3法定节假日甲方不办理结算,帐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次周。
4.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5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5日内退还货款,如果需要帐扣(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帐扣的,甲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当期货款的结算以甲方已到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帐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4.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4.7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产品的全部价值额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赔偿,由此造成的包括甲方被国家有关机构的罚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
5.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赠品)不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诉讼或仲裁、被国家机关处罚等)。
5.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乙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5乙方应当给甲方提供产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提供产品供乙方拍摄图片,如有产品更改包装、图片等,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网站资料,并且乙方保证甲方对这些资料的使用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已经取得了第三方的许可。
5.6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有支持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5.7乙方应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8所有新上市产品乙方需要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或模型,以甲方便拍照使用,乙方需保证甲方新品的货源。
6.违约责任
6.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及代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的1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若乙方违反3.2条、3.4条,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笔订货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货,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订货价款5%的违约金。
6.3若乙方未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承诺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壹仟元人民币违约金。
6.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5.3条、5.4条,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货款。同时,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20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部门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
6.5 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自行扣除。
6.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5.5条,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部门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
6.7因乙方违反约定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违约金,乙方应在该等违约行为发生后5日内将违约金支付至甲方或递交自货款中扣除的书面确认书,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
7.保密条款
一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秘密信息)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若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8.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2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8.2.1出现本合同或附件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
8.2.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8.2.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8.2.4未经过对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的;
8.2.5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
8.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8.3.1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的;
8.3.2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不改正的。
8.4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8.5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甲方通知乙方退换货10日后,乙方未对产品进行相应处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产品的所有权,如产品丢失、毁损等,甲方对此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该产品应向甲方退款或赔偿的,该义务仍应继续履行。
9.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从而造成本合同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10.其它约定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根据合同情况就有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它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效力追溯至年 月 日。
10.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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