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采购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采购合同 篇1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起点桩号为RK154+270,终点桩号为RK161+600,全段位于灵宝市境内,长7.33公里,采用单侧加宽方式设计。标段内多为湿陷性黄土,湿陷等级一般为II~III级,局部为I~II级,地形起伏较大、沟壑遍布,填挖交错。根据图纸设计,使用铺设土工格栅的方式减少路基不均匀沉降。 二、主要工程数量表
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土工格栅主要用于路基填挖交界处、特殊地基处理、涵洞通
道基底,详细工程量见下表。
三、总体安排 1、投入机械设备
见下一页《投入机械设备一览表》 2、投入本工程的人员
工程负责人:王 刚 技术负责人:李家亮
安全负责人:李魏红 施工负责人:王江峰 质检负责人:宋顺利 试验负责人:郭 兵 测量负责人:卢明广 保通负责人:王庆宏 机械负责人:张学民 协调负责人:杨 晓 另配备劳务工人95人
四、土工格栅施工工艺
施工流程:施工准备→施工放样→铺设土工格栅→搭接、绑扎、固定→摊铺上层路基土→碾压→检测
1、施工准备
土工格栅应提前进场,经过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现场施工。尽量选用幅宽较宽的产品,减少搭接、方便施工。
铺设前应先将场地清理干净,清除养生膜、浮土、突出的硬物等,保证下承面的平整,要求平整度不大于15mm。使用压路机对工作面进行稳压,施工死角使用人工夯实。
对铺设区域进行准确放样,并报请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为防纵向歪斜现象,先按幅宽在铺设层划出白线或挂线。
铺设环境:室外气温5℃以上,风力4级以下,无雨、雪。(环境或特殊要求除外)
2、施工放样
使用仪器精确放样,并使用白灰撒出参考线。 3、铺设土工格栅
将土工格栅运至铺设起始位置,参照参考线进行铺设,其实位置用插钉及土石压重固定,然后用人工方法将格栅缓缓向前拉铺,每铺10米长进行人工调直一次,直至一卷格栅铺完,再铺下一卷。铺设时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不得出现扭曲、褶皱、重叠,并要注意避免过量拉伸从而避免超过其强度和变形的'极限而产生破坏或撕裂、局部顶破等操作同前。大面积铺设后,要整体调整其平直度。铺设应平铺,拉直、不得重叠,不得卷曲、扭结。
接铺:以卷长为单位作为铺设的段长,应铺格栅的段长内铺满以后,再整体检查一次铺设质量,然后接着铺设下一段,下一段铺设时,格栅与格栅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搭接,然后使用8号铁丝呈“之”字形穿绑固定后继续向前进方向铺第二段。
如果土工格栅为双层,则上、下层接缝应错开,错开长度应大于500mm。 4、搭接、绑扎、固定
铺筑坡度,包括纵向和横向,应与路面平行搭接处用铁丝呈“之”字形穿绑,搭接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使用U形钢筋锚钉进行锚固,间距1m,呈正方形布设。锚钉采用φ8钢筋弯制而成,尺寸为宽10cm,锚固深度不小于20cm。
土工格栅铺设完成后首先进行自检,其质量要求见下表:
土工格栅铺设到位并报检合格后应及时进行下一层填料的施工,以免其受到阳光过长时间的直接曝晒,一般情况下,间隔时间不超过48h。杜绝一切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或停放在已铺好的土工格栅上,施工中随时检查土工格栅的质量,发现有折损、刺破、撕裂等损坏时,视程度修补或更换。
5、不同位置土工格栅的铺设方法 (1)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处理
在填挖坡度陡于1:5的填挖交界处使用土工格栅进行强化处理。土工格栅双向塑料土工格栅,纵、横向抗拉强度应不小于40KN/m。要求土工格栅路床底面和路床顶面各铺设一层。为保证土工格栅的有效锚固,纵向铺设的土工格栅锚固于挖方路基内5米,横向铺设的土工格栅锚固于台阶内2米。
(2)桥头台背
土工格栅为单向格栅,抗拉强度不低于80KN/m,屈服伸长率不大于10%。铺设位置位于桥头路基处理部分路床底。为防止台背填土较高桥头差异沉降出现跳车,在台背墙面设置角钢将土工格栅固定。角钢式样及尺寸见下页图。
(3)特殊地基处理
土工格栅为双向钢塑土工格栅,经纬向抗拉强度不小于80KN/m,铺设一层,位
置为碎石垫层底,土工格栅铺设横向范围为路基第一个台阶底部至坡脚位置。
(4)涵洞通道基础及台背地基
土工格栅为双向钢塑土工格栅,经纬向抗拉强度不小于80KN/m,铺设一层。拱涵地基及台背铺设位置为碎石垫层中间(先进行一层碎石垫层施工,然后进行土工格栅铺设,最后施工第二层碎石垫层),盖板涵洞和盖板通道地基及台背铺设高度位置为灰土垫层底。土工格栅在碎石垫层上铺设时因钢筋钉不易穿透碎石垫层,施工时应注意钢筋钉的施工质量,防止出现钢筋钉弯曲、固定不牢等问题。施工时土工格栅尽量使用人工移动,防止运输车在碎石垫层上压出车辙,铺设时垫层局部的不平整应及时用人工整理,保证土工格栅下承层的平整度。
(5)铺设反滤土工布和碎石垫层
土工格栅铺设完成后在坡脚位置铺设反滤土工布,土工布宽2.54m,铺设宽度为1m,剩余部分应叠好,防止施工中刮破。待碎石垫层施工完成后,将折叠部分反滤土工布反折到碎石单层顶面,要求土工布与碎石垫层结合紧密,不得有空包和破损。然后使用路基填料将土工布压好并及时进行上层路基施工。
碎石摊铺前应将碎石边线及加宽50cm线用石灰洒出,并立出土模。
篇三:土工格栅铺设施工方案
xx土工格栅铺设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xx5路段的施工,经过区域地形起伏较大,部分路堤位于陡坡地带。对于陡坡路堤采用土工格栅进行加固处理。 1.1 地形、地貌
本路段经过区域地形起伏较大,坡度较陡,其间发育浅洼地,山岭脊线明显,山体不高。 1.2 气象、水文
本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且春暖雨绵,夏暑酷热,秋明气爽,冬少冰霜。年平均气温20.4℃,极端最高气温36.6~38.7℃。最低气温1℃左右,年均降雨量1530~20xxmm雨季多集中在每年的4-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0﹪,其中以4、5月份最多,降雨量大于700㎜。
本区发育最大河流为贺江,梅中河为贺江支流之一,梅中河两岸山势陡峭,山体破碎,河床比降较大,河槽主要由卵砾石组成,有大量漂石,河滩主要为粘土。本区山间溪流也发育,但季节性较强。
区内地表水系不发育,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水量一般较贫乏,水位受地形及季节影响较大。 1.3 工程地质 1.3.1、地质构造、地震
路线经过的区域大地构造单元上位于华南板块南华活动带大瑶山隆起之东偏南,区域地质构造单一,属于单斜地层,无构造发育,岩层产状95°∠43°。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J8306-20xx)及《广西地震烈度区划图》有关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动反映谱特征周期0.35s。
据《广西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区。 1.3.2、地层、岩土性质
路线经过区地层为泥盆系下统贺县组(DIh)粉砂质泥岩,局部山坡上覆盖薄层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Q4el+dl)含碎石亚粘土。 1.4 不良地质现象
路线经过区域有少量软土分布,且一般较薄(小于2m),多为局部洼地淤泥积的淤泥质土,采取清淤换填办法处理。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程材料
采用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GG5050玻璃纤维土工格栅进行陡坡路堤处理,经试验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机械设备
5.1 土工格栅铺设施工机械
5、施工人员进场情况
现场管理人员4人,施工技术人员3人,各工种技术人员36人。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二、施工部署 1、施工组织及流程
项目经理部设五部一室,施工技术部负责工程的施工调度、技术指导、测量放样、对外协调、征地拆迁;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检查;试验室负责工程的全部试验和检测;计划部负责工程计量、统计、验工计价、合同管理 ;财务部负责工程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综合部负责工程物资、设备保障、文秘、接待、协调、联络。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
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 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交货方式: 汽运到施工现场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 运输费: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 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省_______市区/县
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品种和数量
1、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品种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本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元),该固定总价已包括产品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所有税费,甲方无需就本合同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应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上海市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2、符合____标准;
3、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为准
第三条 乙方对产品质量的承诺、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瑕疵和缺陷。
2、乙方承诺对本合同中的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年质保期(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3、在质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含设备质量和安装质量),乙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免费解决;乙方如未能及时履行其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若产生的费用高于质保金的,就高出的部分乙方负责赔偿。对于超过质保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也应及时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维修材料费和维修人工费。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及时维修以恢复产品的使用功能。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包装应符合甲方要求,由于包装不善导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产品的配件、备件及工具的数量和供应办法
乙方承诺产品配件、备件和工具(若有)按照必备的`数量提供给甲方。若发生短缺或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产品交付及安装
1、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将甲方采购的全部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全部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产品发送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下信息:发货日期、预计到货日期、甲方需准备事宜、安装条件等。
3、全部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产品安装。
4、全部产品安装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产品验收。
第八条 所有权转移
产品所有权从该产品经甲方委派之甲方代表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列明的质量标准验收。
2、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装箱清单、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卡等资料的完备性与符合性;
3、产品外观的完好性,及与图纸和样本的符合性;
4、产品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适应性;
5、产品安装调制完成后达到图纸技术要求。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上述检验标准,可在柒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及解决方法。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伍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2、甲方在提出书面异议后____个工作日后,若未收到乙方答复,则甲方有权采用要求乙方更换产品或退货等手段处理异议。
第十条 结算方式、地点及期限
1、结算方式为支票结算,结算地点在_____。
2、在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_元)。
3、甲方委派之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对产品验收合格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
4、合同固定总价的____%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制作、或未按规定进度交货、或延期完成安装、
或逾期未处理甲方提出的异议,超过本合同规定时间____日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如甲方无故未能如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壹天,甲方应就未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伍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甲方承担的所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总额以本合同价款金额
_______%为限。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保修卡等资料原件。
2、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须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完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均须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逐页角签,甲方在规定处(含骑缝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且经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印章后生效。
3、甲方指定________为甲方代表,该甲方代表经甲方书面授权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页,以中文书就。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同等效力,涂改无效。
5、本合同终止条件:当事人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的产品质保期满后,本合同终止。
6、本合同金额以大小写表示,两者应当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合同签订地:
采购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单位:
发包方(甲方、采购方):
承包方(乙方、供货方):
因甲方拟向乙方采购之配套 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及乙方愿依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材料售予甲方,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应如下述各文件所示:
1. 乙方与20年月 日之工程报价及材料规格,详见附表;
2. 经甲方同意的工程采购范围、采购招标及补充文件、相关说明;
3. 经甲方确认的会议记录及乙方澄清事项;
第二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实际采购数量、产品规格及相应单价之总和。本材料按总价采购,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乙方确认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手续费、运输费、各项保险及其它相关费用,详见甲方订单内容。
第三条 付款条件
一、甲方应依据下述条件付款
合同预付款
无
合同进度款
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 元,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无息退还,若质保金不足以解决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质量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二、 乙方为甲方付款应事先提供下述文件之正副本,否则甲方有权延缓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 收据——正本1份,说明合同编号;(需先提供收据方可付款)
2. 装箱单——装箱表单一式三份,注明各项装箱之数量、尺寸、总重量及净重量;(到货时随货物提供)
3. 原产地证明——原厂出厂之证明文件与品质检验合格等资料原件;(到货时随货物提供)
4. 型号目录和技术样本;
5. 原厂品质及数量证明文件;(到货时随货物提供)
6. 甲方指定或要求的其它文件:
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述文件之正本或副本
四、 本材料以合同总价采购,不受物价指数或国际行情变动影响。若因甲方工程变更设计或追加、减工程时,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依合同单价办理追加减。须待甲方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加以估验。
第四条 交运条件
一、 到货时间:
二、乙方如未依甲方指定时间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货物,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十天仍未解决问题,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另行向第三方采购,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合同与第三方的合同差价及其他全部损失。
三、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及甲方未初验合格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依甲方既定时间表或甲方书面认可的乙方提交的时间表;并且,乙方应于交运前将其所作检查或检测报告及载有详细中文设备名称之包装单交与甲方;
五、 供方货物运递需方现场时,由需方负责卸车及搬运。
六、 到货地址:
第五条 检查
乙方应于材料制造、测试及准备交运期间,每周向甲方提供书面的现况进度汇报。
第六条 安装与调试
一、 由于材料由甲方进行安装,因此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自行安排现场的安装指导人员;
二、 乙方应该派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检查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并同甲方或监理等有关人员一同拆箱、清点登并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甲方使用。
第七条 验收标准与方法
一、 验收标准:乙方提供技术规范所示之验收方案中应包括测试项目或国家标准所要求的检测项目及标准(以严格者为准)(如由乙方进行的性能指标测试、功能测试、抗电强调测试、安全性测试、绝缘电阻测试、文件测试、性能指标计量检定等)程序、测试时间及验收标准。
二、 乙方应为所有测试提供一份记录与报告,包括显示项目、数目、程序及数据等之测试结果。
三、 乙方应依甲方要求之最终验收标准及方法完成最终验收之测试项目、程序。
四、 本合同技术规范中所示之验收方案如有不清楚、不仔细、不完整之处,由甲乙双方有关要求公正之第三方进行代验收、检测鉴定或技术澄清,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支付,或甲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五、 甲方应参与材料验收之全部过程,并于材料验收后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
1. 乙方提供之材料如于验收测试后不符合验收标准,或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验收,乙方无条件更换产品,并按每天一万元(¥1000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如超过十天仍未解决问题,甲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另行向第三方采购,乙方承担因工程未能验收之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与第三方的合同差价及其他全部损失。
2. 乙方于测试期间承担所需费用、改良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如安装后三个月内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退回材料,且乙方应退回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之合同款予甲方,并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标准承担责任。
六、 若因乙方及其分包方所制造及安装测试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装备缺陷或其人员过错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及其分包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 培训与支援
一、 乙方承诺于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维修阶段安排合格人员至甲方处免费提供现场训练。
二、 乙方应依甲方需求制定培训及支援计划,并经甲方意后实施。培训及支援计划包括:
1. 依培训计划为甲方提供包括操作及维修保养之正式培训课程,教材及时数由甲方核定。
2. 为甲方及业主提供长期的技术咨询。
3. 向甲方及业主免费提供设备的应用控制软件升级。
4. 保证在收到甲方及业主通知出现故障之后的三小时内调派合格人员赴现场解决、排除故障,并合理有效地完成修护之工作。
三、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有效且合法的文件,任何涉及及其知识产权之争议概
由乙方完全负责,且不得对甲方公司声誉、运营、财产或人员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害;否则,乙方应对前述甲方受到的任何损害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四、 乙方承担全部培训费用。
第九条 责任
一、 面整合验收,并提供保固与后续长期服务之技术支援等。
二、 乙方保证材料符合技术规范规格所示之可靠性、有效性及可维修性,且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或其他第三人之人身或财产损害,并应保证使甲方及甲方人员免于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否则,乙方应负全部。
三、 乙方同意将所有相关的`最新的维修报告、资讯或技术提供给甲方以预防或避免错误、重复或其他不良异常状况发生。
四、 乙方保证于保证期间过后仍依本合同之规定,继续提供零件及维修等服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物价指数合理调整所需费用,惟应以给予甲方最优惠价格为原则。
第十条 保证条款
一、 乙方保证设备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以下简称“保证期间”)内设计、材料及制造品质。若有任何瑕疵,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承担完全(改善、更换、修复或退款)责任。
二、 在保证期间,甲方有权将有瑕疵之材料或其零部件退换给乙方。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将有瑕疵的材料或零部件修复或更换。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每次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应使保证期间自动延长相应期间,并另增加三个月之保证期间,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协助完成修复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经修复或更换之设备应于修复或更换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起依本条款第一项规定计算保证期间。若在保证期内经三次修复或更换仍有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合同总价款并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如误工等)。
四、 保证期间内,乙方不应向甲方收取任何零件、设计、维修、修复、更换、服务及相关人工等费用。
五、 在保证期间及期满后,乙方应提供全日(每星期七日,每日二十四小时)电话服务。如甲方提出问题乙方无法于一个半小时内以电话服务解决时,乙方应自甲方通知起三(3)小时内到达甲方或业主方指定地点完成所需之维修或修复。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一、 乙方、乙方所雇人员对因本合同而获得任何甲方业务或技术上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用、营业计划、设备、技术、产品及产品开发资讯、客户名单等,均须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二、 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后七日内自动将前项所述之机密信息及其副本销毁或返还甲方。乙方应向甲方以书面形式保证前述的机密信息已全部销毁。
三、 乙方、乙方所雇用之人员如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转让与受让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之权利及义务,非经另一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转让于任何第三人。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发生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
一、 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 积极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责任(免去之设备金额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或延期履行。
第十四条 不弃权
任何一方延迟或不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权利”)不得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也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上述一方此后行使上述任何的权利。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
对任何与本合同材料技术及资料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应取得合法授权,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概与甲方无涉,乙方负责全力解决一切事宜并,保证使甲方免受任何损害;由于乙方违反前述义务使甲方向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前述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损害赔偿责任,此外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重要联络事宜均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由一方授权代表人发出,并于通常营业时间内送达下列地址后生效。
甲 方:
联络人员: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 方:
联络人员: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采购合同 篇5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明细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附质保书。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买方按质保书有关数据检测,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确认的.权威机构检测认定),供方应负责赔偿买方的损失;
四、供货方式和费用承担:需方提前48小时将供货计划提供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需方所要材料送到浦口区百润路及南浦路工程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供货价格:供方所供材料按照同期材料价格执行。
六、合理耗费及计算方式:抄牌收货。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质量、数量异议,需方应在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不合格商品原始材料标牌等,并提出承运部门出具的相关商务记录。
八、结算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需方在建筑施工期间,供方供应约15000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9000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6000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在需方完成主体工作量55%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付给供方之前所供沥青混凝土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95%,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南京十建浦口我百润路及南浦路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总量约为16500吨,自供需双方签订合同起自工程结束前,需方另邀第三方供应材料,需方须支付给供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供方在此期间无故停止供货,须支付给需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再向卖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加盖签字盖章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后期发货均以此合同条约执行(价格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采购人:周道新
供货人:高邮市灯辉照明器材厂(夏玉山)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 上述产品不负责运输、税票、安装,由采购人自主上门提货,采购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属供货方所有。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参数图同行业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采购人付给供货人预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货到付50%,10%路灯安装好后一次性付清
(货到后采购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货人拒绝卸货、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所受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六条 灯具重量和长度根据改变后的参数为标准,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11米灯杆厚度为3.5mm,9m灯杆厚度为3mm。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供货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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