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采购合同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地 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 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图文传真: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经办人: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品牌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交货地点:送到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第三条、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买方应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将本批次需
供货数量清单传真至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油漆送到交货地点,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油漆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买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为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 ,不回收 ;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正常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出卖方承担。包装物必须是无污染可回收利用的,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的,卖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向买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 3 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 ①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斤理论换算。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并根椐本合同第三条条款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买方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3、买方有权随时将出卖方所供材料送到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卖方须随货提供真实的、针对本批次产品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时间:
1、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的 30% ;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开据总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的 65%。留货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2、付款方式: 电汇或承兑汇票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按日计算)。
2、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验,则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3、买方应及时接收并验收卖方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如买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款项的,卖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或依法主张权利。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签订的卖方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其供货;
2、卖方送货清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各方各执 3份(传真件经事后书面确认也有效)。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XX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XX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当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
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自由协商,就 (项目名称和编号)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
乙方完全按照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活动时提交的文件(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澄清及说明)等所规定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
二、合同价款和承包方式(此价款须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相符)
1、合同价款:
2、承包方式: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方法(此方式方法与《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规定一致)
甲方办理完付款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请按财政全额支付、□财政与需方分别支付、□财政分期支付、□需方全额支付),付款时间及比例按照《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执行。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通知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其发出的采购文件规定扣除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此条并不妨碍甲方依法以其他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附件
1、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澄清及说明)等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与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有不一致的,以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2、属于应该采用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的,该格式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低于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大渡口区采购办留存一份,各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方系指采购人,乙方系指中标人或成交人。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20xx年xx月xx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价格条款
1、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___个月。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___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___。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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