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3-04-05 13:43: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幕墙施工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6篇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外墙铝单板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4、承包内容:外墙铝单板安装

  第二条 承包价款及结算

  1、 外墙铝单板暂定工程量1500平方米,承包单价: 元/平方米(铝单板面积按见光面积计算)。

  2、此工程无预付款。按照乙方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具体付款方式为:以每月为一个周期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

  第三条 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计划:合同签定后,待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进场;竣工时间以不影响整体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为准。计划进场开工时间为 20xx年 6月 28日,竣工日期 7月 31日,工期 35 天。

  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标准 :合格。

  2、各项工程必须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对该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艺精心施工。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装饰行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

  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乙方在重要工序施工前需向甲方汇报施工方案并确定其可行性,重要工序必须先做示范样板,待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但因甲方不正确指导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开工前带领乙方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地点及管理沟通流程等,对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进度及现场安排及时向乙方交底。

  2、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质量及技术标准等施工指导文件。

  3、负责协调乙方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地点和材料加工场地,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所需水、电、线路的使用,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5、对乙方进行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部署。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自备施工机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按照甲方及工程现场要求施工。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相关材料用料计划、并提供施工用电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及时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负责现场材料的装卸、搬运与保护工作;已竣工工程未交付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

  4、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5、乙方必须根据省、市及所在地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或条例,精心组织施工,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方面服从甲方及上级部门管理。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的对工程的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经评估后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须指定专人做为本工程现场施工代表。并于合同签订3日内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及近期证件照片等资料一套。

  7、进度款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工人工资发放名单并签署工人工资发放承诺书,进度款支付后2日内,向甲方返回工人工资领取确认回单。因此原因导致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或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但不限于此(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 约束条款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文明施工,材料堆放合理有序,定期清理现场,达到现场无施工垃圾或定点堆放。乙方达不到以上要求,甲方可以采取措施组织清除施工垃圾,并在乙方工程承包费用中扣除,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便甲方为进场施工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工程施工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5、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出现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甲方有权代为发放,并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施工中如遇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材料不增加二次搬运费。

  7、为了加强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对各家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手册》实施刚性管理,对所有参建单位每月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奖优罚劣。对于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评为差的单位,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加倍处罚。因为乙方表现优秀而甲方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所得奖金全部奖励给乙方,并由甲方加倍奖励。

  8、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优异,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均达到甲方满意程度,在竣工结算时甲方将酌情降低质量保证金额度或质保期。但乙方仍须尽到保修义务。

  9、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甲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乙方做好相应人员劳动力部署,如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导致人员窝工三天以上者,由甲方补偿乙方人员生活费。

  1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进度履行其义务,工程进度缓慢、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不利于乙方的结算价格将剩余工程量转包,并以函件形式通知乙方。由于解除合同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12、合同的权力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执贰份,乙执壹份。

  甲 方:

  负责人:

  地 址:

  经办人: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年 月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经办人: 电 话: 日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隐框幕墙窗扇加工(单价35元/个)。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承包方自行承担劳动工具、机具和劳保用品等费用。

  五、质量等级: 合格 。

  六、加工量:(暂定)2500 个,合同价款:(暂定)87500元。

  七、实际支付数额根据双方核定的加工量计算确定。

  第二条 加工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

  完工工期: 年 月 日 。

  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

  二、幕墙窗加工次序以及作业安排可根据发包方自身要求具体安排。

  第三条 加工质量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发包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加工工艺单加工、以及国家颁布的幕墙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工。

  二、承包方接受发包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监督;作业安排。

  三、外观质量加工精度达合格。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四、双方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由发包方提供一切加工窗扇所需材料,包括型材,辅材以及窗所用五金。材料数量种类必须满足所加工窗扇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五、补充条款(1): 。

  六、补充条款(2):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方按实际提货量支付合同款即加工单价乘以提货数量。

  二、发包方根据核实的加工量提货时一次付清后提货。

  第五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所加工的一切原材料包括窗用型材,五金及其辅材配件。

  2、合同签订2天内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加工必须的图纸,加工工艺单等必要技术文件。

  3、定期提取已加工完毕的产品。

  第六条 承包方工作:

  1、根据发包方得加工图以及工艺图加工产品。内容包括,窗扇的切制组框,铰链风撑(各两对)/每樘。执手以及其配件的安装。

  2、负责按发包方提供的加工计划定期定量完成加工任务。

  3、负责交货(加工成品)时移交,清点。

  4、加工所剩余料(300mm)长度以下归承包方所有。

  5、发包方应允许承包方5‰的允错率,即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原材料损坏。

  6负责将幕墙窗型材运输到承包方加工地点以及负责后期产品的返回运输,即承担运输费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承发包双方除执行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外,还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付款。

  2、对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签收。

  3、履行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

  4、如不按期提取产品造成产品积压,如超过合同规定工期,发包方需交付相应保管费,按 (1元一樘)/每天计算。

  二、承包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以及领取加工必要技术文件后开始进行加工作业。

  2、定期完成发包方得加工任务,应负因加工不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3、承包方不准将合同内容另行分包。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及赔偿。

  2、凡无正当理由中途毁约者,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除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罚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唐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中止

  因政策变动、不可抗力因素及非承发包双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时,经双方协商,可中止合同,并办理结算事宜。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双方各执 份。需要办理公证的,送合同签署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

  二、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需办理公证的,自办毕公证书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3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代建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担甲方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幕墙(龙湾建设大厦)工程设计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名称:

  1.2工 程 名 称 :

  1.3工 程 内 容 杆、挑檐、檐口吊顶、地弹簧门及结构预埋件设计,工程概况。

  1.4工程量(㎡) (工程量按实际展开面积结算)

  二、设计依据

  2.1发包人提供的建筑设计图纸资料

  2.2设计人采用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及发包人相关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_)

  ②《建筑幕墙》(GB/T21086-20_)

  ③《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_)

  ④《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5-20_)

  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

  ⑥《粘合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

  ⑦《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上标准若遇更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甲方义务

  3.1提供工程电子版图(建施图、结构图及节点详图)

  3.2在工程开工之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3办理“备案”等有关法定事宜。

  四、乙方义务

  4.1乙方必须按国家工程建设性强制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设计方案文件,包括(效果图、设计总说明、立面图、平面图、剖面图、石材分格图、门窗大样图、型材大样图、防雷接地图、预埋件图、细部详图、标准节点图等);待方案图确定后,施工图设计时间为25个工作日,其中设计文件一式份,并提供电子版,如另增加图纸文本,费用另算。

  4.2乙方负责审图中心的.图纸回复事宜。

  4.3与建筑设计院衔接,做好外保温节能设计,及时征求建筑单位意见,对设计院有关设计方面意见应及时修改。

  4.4设计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a、参与委托单位、建筑设计院的校核及沟通工作。

  b、施工工艺的讲解工作。

  c、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出意见。

  五、设计费支付方式

  5.1本工程的设计费是按每平米元计取,总设计费为 元(大写: )

  5.2合同签订后,甲方三天内付前方案设计费元整,施工设计方案确认后进入施工图设计付设计费元整,施工图审图完成后一个星期内,甲方支付完所有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支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2设计遗漏或错误要及时修改与补充。(错误损失补偿,按国家规范及条款进行补偿。)

  6.3甲、乙双方在中途要求终止合同的要进行补偿(双方对等)。

  七、其它

  7.1如果乙方设计的工程且又中标施工的,乙方将作为优惠不计取任何设计费用。

  7.2本合同自甲方支付第一笔设计费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7.3本工程幕墙设计使用年限为20_年。

  7.4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理。

  7.5如有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建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使用乙方承担新乡市商业银行综合楼玻璃幕墙工程施工任务,承包形式为劳务承包,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按劳务承包方式承包,即:包工、包工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与玻璃幕墙工程有关的全部材料的卸车工作及进场材料场内堆码整齐,施工现场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和场内的二次转运。

  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必须为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利益,技术工种必须是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的熟练技工,并有上岗证、身份证或执照,乙方必须对其所属员工负责,并提供一份花名册交甲方。

  三、乙方必须按施工图以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其要求施工,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熟悉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质量必须优良,测点合格率达到100%,乙方不按上述要求施工,达不到优良标准,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负责人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乙方人员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未经安全教育,一律不准上岗。乙方人员不准擅自开动各种机械、电气设备,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生产计划的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乙方必须充分保证甲方生产计划安排所需的'施工人员,施工中每完成一个单项工作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造成浪费损失,按制度罚款和赔偿一切损失。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致使甲方受到相关单位的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中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搅拌机、和灰机、斗车),乙方自用劳动工具(个人工具、切割机、切割机刀片、直条、铝合金靠尺、灰线)等全部小型工具由乙方自理;电锤、电钻、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项目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新乡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规定;对居住宿舍区确保每天文明清洁,施工操作区域工完料清。

  八、承包单价、工期及工作内容

  按单项工程或分项工程人工费总包干(含工程工作内容管理费、进出场路费、安全工伤事故费、高温费、防寒费及有关劳保福利费,无其它任何停工费用,包括下雨、下雪、冰冻、停电、停水等)。

  1、承包单价:雨篷:105元/㎡,全玻地弹门:35元/㎡。

  2、工期:

  3、工作内容:主幕墙为方钢龙骨架,外喷氟碳漆,(包括层间防火防雷和幕墙外装饰部位)面积按实结算,不展开面积。2、点支雨篷:变截面工字钢焊接喷氟碳漆,焊不锈钢爪件,连接耳板斜拉杆,玻璃安装钢化玻璃。调试。

  九、结算

  结算必须以施工图纸实际工程量为依据,质量达到合同要求才能结算,并预留质保金5%,质保期两年。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后,付进场费用人民币一万元整,工程完成50%付已完工程量的30%,工程完成80%付已完的保金一次性付清。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里面扣除。上述规定乙方没有做到,给工程进度、质量所造成的损失,甲方随时可以对乙方处罚、退场或终止合同,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或不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及借口,故意拖延交接手续及出场时间(交接手续或出场时间自通知起三日内完成),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5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别墅楼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幕墙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一、工程内容:别墅楼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及主楼部分铝合金门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地点:南环路东侧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具备施工条件,双方签订开工日期30天完成。

  五、质量标准要求:

  (1)、本所有内容要求全部达到山东省优良工程评定标准;

  (2)、为了整个工程能互相配合方便施工验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中间资料和验收资料;

  (3)、乙方所承建的工程内容,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质量评定,达不到地方优良质量标准的,工程结算时,扣罚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4)、本工程如因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幕墙质量达不到优良而导致整体工程不能达到优良标准,施工单位须承担该责任;

  六、合同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结算时按照实际安装面积结算(实际面积以门框外边为准,不以洞口为准)。

  七、工程要求:

  1、施工范围:别墅楼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及主楼部分铝合金门窗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该工程用材料及构配件运输、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

  2、别墅楼及主楼部分铝合金门窗部分基本要求:

  A、铝合金型材采用南山电泳涂漆型材,颜色为大香槟,

  B、玻璃采用淄博金晶或秦皇岛耀华,玻璃为浮法钢化玻璃,门玻璃为6㎜厚,窗玻璃为6+9A+6厚中空钢化玻璃,颜色内玻璃为清玻,外玻为法国绿。

  C、门锁及门窗用五金件采用立兴或坚朗产品,门锁为4点锁,门锁内执手活动,外执手固定,不需要钥匙和锁舌,颜色与铝合金型材相同。

  D、门窗玻璃的密封采用玻璃胶进行密封。

  E、所有的门窗均改为平开门窗,并满足图纸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3、玻璃幕墙基本要求:

  A、玻璃幕墙采用明框幕墙,幕墙分格按照图纸所示进行分格;

  B、钢化玻璃采用秦皇岛耀华或淄博金晶产玻璃,玻璃幕墙颜色为法国绿;

  C、铝型材选用山东铝业型材;

  D、整个铝材的表面处理为电泳涂漆处理,颜色为大香槟色,涂层厚度需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E、明框幕墙型材的截面尺寸和壁厚,横、竖龙骨均按等压原理设计,断面尺寸由计算确定。但明框幕墙必须满足:室外横框、竖框扣盒,侧面宽度为80mm。

  F、构胶密封胶,耐候密封胶的选用(广洲白云,郑州中原)。

  G、幕墙所用的辅料,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H、乙方须提供幕墙预埋件详图;平面图,立面图,节点详图;设计依据以及相关计算书,所涉及的材料选用,以及其他应该提交的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准用证,需做复试的材料应做复试)。

  I、玻璃幕墙为全封闭式,并满足图纸和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人员机械和加工的成品材料进场并施工完成工程量的一半付合同价30%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80%工程款;工程验收结算完成付至合同价90%;余10%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工程验收之日一年结清工程质保金(不计息)。施工用水电由施工单位向甲方购买,按表计量,电价1元/度。水价2.5元/方

  九、材料综合单价:

  该综合单价,在施工中不得调整。

  十、工程保修

  ⑴、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总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规定保修期内,甲方发现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等有缺陷或施工质量问题的,可要求承包单位立即修复。承包单位必须在收到发标单位通知7日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修复,影响生产的施工质量问题1日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修复。否则,有限公司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1从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十一、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要赔偿一切损失。对乙方施工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工程管理、罚则及其它约定: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工程管理、罚则、明框玻璃和铝合金门窗的加工图及其它约定参照20_年12月08日签订的《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幕墙工程》中的相近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 方:(公章)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 话:传 真:

  乙 方:(公章)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 话:传 真:

  年 月 日:

幕墙施工承包合同6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5.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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