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4-08-17 10:06:2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矿山承包合同(精选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矿山承包合同(精选15篇)

矿山承包合同1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矿山经济开发,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县 镇(乡) 村 小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石英石矿山开采。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矿山用地权属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权,且非生态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给乙方后,承包期间开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转让,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四、合同生效并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乙方按每吨石英石矿石人民币 元计付给甲方,每壹仟吨结算一次(以销售的磅码单结算),作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开采矿石的补偿和报酬。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开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开采承包权。

  六、具体地点和界址以双方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或林权证附图)为准。

  七、如因权属、界址与他方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所需开设的林道路经过他方林区的,甲方负责协助解决,需补偿林木乙方应按当时地方上的价格进行补偿。

  九、乙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任何时间连续 个月未开工投产,视乙方自行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与他方合作开采的自由权,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过成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②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

  ③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

  十一、如开采过程中矿山发现金矿,金矿的矿脉部分的开采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合同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千金之子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矿山承包开采合同样本。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合同范本《矿山承包开采合同样本》。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每超过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二)将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转让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转让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三)将钨矿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销售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四)收购非法开采的钨矿产品。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收购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兹就四采场承包的有关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开采矿种:建筑石料

  2.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3.开采地点:_______

  4.矿山名称:第四采场

  一、合同期限:三年(20__年2月__日-20__年2月__日)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1.以内部总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2.合同签订:

  1)向甲方交安全风险保证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合同期满全额无息返还),(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逐月以市场价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费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以市场价逐月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承包费原则逐年上涨;

  3.其他合同价款:甲方所属公司使用石料乙方应以低于市场价格优先保障;甲方抵账石料按拉运时的市场价格和乙方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管辖权、处置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有权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2.甲方的义务:

  (1)提供矿山生产、生活用电;

  (2)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权力:

  (1)乙方有权对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4.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处置;

  (2)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生产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3)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守《矿山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矿权人和矿山开采人(企业)的义务;

  (4)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承担工作区域、爆破警戒范围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生产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爆破审批制度,加强爆破安全监测,确保爆破安全。

  (6)负责办理施工中爆破手续及特种人员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7)爆破器材储存必须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8)安全防护: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9)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设备(含车辆等)应在承包到期后完好(仍能使用)归还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装电表,并将电费于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团财务部,同时承担合理的线路损耗;

  3.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分歧时协商解决,如争议过大可经过补充协议重新明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构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承包合同4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 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 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 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XX矿井下XX中段至XX采掘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包括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采矿出矿生产、巷道探矿工程。

  工程地点:XX。

  2、承包方式及范围

  实行采掘工程单价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风、水、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关费用。

  ⑴掘进:含凿岩、爆破、出扒渣、支护、掌子面通风、运输、提升、管线架设、轨道的铺设等掘进相关工作。

  ⑵采矿:含落矿、采场通风、支护、顶帮管理、大块处理、漏斗搭设、平台制作、天井支护及安装、设备安装、出矿、运输、提升、系统通风、对应管(线)路维护等采矿相关工作。

  ⑶新增永久设备、设施的安装。

  ⑷甲方负责提供变压器、发电机、主排水管道、主空压机、主绞车、主扇风机、主电缆给乙方使用、维护、保养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除甲方上述提供设备之外)、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总承包。为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外部环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费用。

  (6)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永久性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日后的维护、保养及修理.

  (7)不允许乙方对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乙方直接负责实施,不允许“以包代管”。

  (8)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XX旗办理施工、资质认证登记等手续。

  3、工期、工程量及质量标准

  ⑴日期:XX。

  ⑵工程量:具体数量以甲方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⑶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总体达到《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13-90)、甲方工程设计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为准,合格率100%。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4、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同意,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对施工生产和安全负责。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变更、修改均应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发的书面形式为准,乙方必须服从,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5、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设计工程规格大出表中同项工程规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项工程的'立方量单价80%给予乙方补偿。

  (3)临时支护(长度在4米以内)由乙方承担。超过4米时,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其他费用。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8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双方确定的年度计划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前后,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或调整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乙方不得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矿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350×350mm。超规格矿石由乙方负责到选厂解除。

  (3)开采厚度要求:回采矿石经双方协商,在矿体明晰、品位较高时,正常最小开采厚度0.8m以上,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8m的高品位矿体,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矿房回采率>85%,采矿贫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6)有关出矿量按甲方计划执行(出矿量按计划可上浮20%),甲方应及时安排车辆将矿石拉往选矿厂。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定对乙方的采掘施工、劳动组织、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劳动用工要求和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予以纠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罚款、中止合同等处罚措施。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现象,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决好矿石、毛石混杂的问题,一旦发现未经分检或分检不彻底,甲方有权处罚。

  5、如果乙方不听从甲方合理指挥、出现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闹事或到甲方住所闹事等,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主动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或分期计划任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罚。

  8、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须对生产、生活设施维护好,杜绝浪费。如果发现乙方人员损坏、浪费甲方资源,甲方有权利进行处罚。

  9、甲方为乙方处理好生产周边环境、确保生产人员不受人为干扰。

  10、负责编制单体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并下达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单体采矿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等各项技术指标。

  12、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13、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14、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15、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16、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并对生产、生活区职工、财产的安全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2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及掘进中的副产矿石质量负责,矿石和渣石要求分类堆放。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6、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7、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处理生产周边环境。

  7、对甲方违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书,乙方有权拒签,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

  8、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技术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9、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2人的取得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值班管理员。

  11、乙方必须将己方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将其名单报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名册并报甲方。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到个人。

  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每天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

  4、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以协助处理。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8、乙方必须及时为井下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9、乙方必须交纳甲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签定合同时交10万元,其余10万元在结算时分期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如乙方未出现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未解决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

  六、每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甲方财务结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乙方验收人员不超过3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严禁非验收组成员参与验收现场。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当月不予验收、结算。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4、存窿矿量的验收:实地测量计算矿量数为准,矿石松散系数1.6。

  5、采出矿量的验收:以实际过磅计量数为准。

  6、凡安全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副产矿石量,从当月出矿量中扣除(矿石实方比重为3吨/立方)。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为据结算工程费用。

  2、采矿工程的验收以矿石过磅单(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3、月结算日为当月28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15天内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为乙方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留足20万元后不再留存),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现场指导下开采的运至地表的生产矿石,甲方予以认可,并按合同单价和结算办法给予预结算。

  5、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按结算额支付。

  6、结算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和甲方矿山主管部门的验收单、结算单。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矿山承包合同6

  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

  矿井安全生产总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矿矿井二水平首采面2402自开采之日至工作面回采完毕,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综采设备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条 双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负责矿井生产的总体规划、部署及公司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原煤落地或进入筒仓后的储、装、运管理;原煤销售。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办公楼、食堂和其他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的所有与矿井生产有关原煤生产、劳动组织、机电设备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生产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为0.8米,按最大平均采高5.8米计算,则煤厚为5米,走向长度为1374米,倾向长度为215.8米,煤比重为1.3吨/立方米,回采率按96%计算,实际出煤量为185万吨,出矸24万方。

  综上所得,乙方原煤生产任务为185万吨。

  (二)考核办法

  以出产原煤煤质及出煤量为考核依据:

  1、 煤质检验原则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样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质检验单双方认可签字,月末验收取当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为考核基准,每超出100大卡吨煤奖励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吨煤再奖励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吨煤处罚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吨煤再处罚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结束,乙方原煤生产量要达到185万吨,如未达到,每少1吨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吨再追加奖励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每欠产1吨扣3元,超产不奖励。

  (三)考核处罚从乙方当月承包计提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内以补齐。

  (四)过2402工作面地质构造带,根据实际煤层揭露情况及影响范围不进行考核,如遇全岩或岩石部分超过三分之二,甲方根据实际数据减免2402面生产任务量,不另增加因过地质构造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负责煤炭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违章生产作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轻、重伤事故和单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发生单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处理2人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2人的`部分,对事故处理费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赔偿的权利。

  (四)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损失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圆)以内的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承担,否则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所雇佣员工的各种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按照员工人数全额参加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缴费凭证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一)煤质指标

  1、乙方生产的原煤发热量要达到3400大卡,具体考核参见“第四条(二)考核办法”。

  2、原煤生产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标准进行分割、分运、分堆、分放,严禁将岩石、杂物混入煤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严禁将冷却水、工作面积水进入煤流,如发现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

  (二)设备完好率指标

  1、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采掘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设备完好率指标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

  3、回采作业标准要求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第七条 承包价格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价格

  生产承包综合单价 元/吨(详见后附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二)结算办法

  1、每月按综合单价 元/吨进行月底结算,原煤产量按2402运输顺槽皮带安装的核子秤过煤量进行结算,乙方的月度结算款项可按结算单挂账,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的正式发票。

  2、结算款额甲方应于次月月底前总额下浮10%后给乙方结算,2402面回采完毕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决算,并结清余款,本合同终止。

  (四)承包范围内其它事项

  1、生产用水:水费甲方按实际用量来计量,水价执行东胜区统一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水除外。

  2、设备检修:(1)机电设备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厚煤层按过煤量500万吨,未到机电设备大修周期而发生大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领用甲方现有备品备件需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价格的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若无价格的按集团公司的询价、定价程序执行,甲方按照备品备件询价结果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固定资产除外)(3)更换下的备品备件乙方必须及时维修达到完好状态并可以随时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3、工作面搬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矿井技术改造,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小型技术改造乙方承担,费用计入乙方承包单价。大型技术改造费用每次费用超过100万元的,技改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承担。通过技改使产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量或承包价格,实现双方互赢。

  第八条 合作期间押证生产

  (一)乙方在投标时,已提供了拟派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员工构成,

  乙方一旦中标,甲方要按期承诺调查核实派进队伍的实际情况。并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质押相关证件原件后上岗。在本合同合作期间不允许随意更换。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甲方审核并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随意更换人员的行为,并每人次处罚1万元人民币,责令其限期纠正。

  (二)因地震、战争、地面特大洪水、国家政策停工影响、工作面接续、设备质量(经甲、乙方、设备厂家三方认定属实)等外围因素,使矿井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按实际影响时间核减计划产量。6天到60天之内,甲方承担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给予生活补助费用。

  第九条 财产管理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移交,双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包括地面管网系统的供电、供水、供暖和各种管线必须严加管理和维护,承担产生的费用,并建立明细账目。合同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95%),否则,完好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乙方向甲方赔偿10万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及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必须完整齐备,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赔偿1万元。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维护和保

  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四)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资产和资料,已具备年产300万吨矿井生产能力,故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设备、设施。如新增设备能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或通过技改从而大幅度提高原煤产量的,确需新增设备、设施,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对矿井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生产及办公福利设施的使用状况等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

矿山承包合同7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 矿山发包给乙方开采经营,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十年,从 至 止。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年 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础上增加 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责权利:

  1、合同签订后,将矿山交付于乙方开采,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矿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矿山的'车辆通行道路,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3、按规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

  5、负责期满后收回的矿山的复垦治理。

  五、乙方的责权利:

  1、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承包范围内开采、经营。

  2、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非法干预。

  3、保证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承包期内若转包他人的应报甲方备案。

  5、合同期满未开采的矿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对方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按日万分之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依照《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 执行,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矿山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的营业执照所注: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卡贡乡邓许村的察雅卡贡铁矿的具体承包事项,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矿产权的营业执照每审验有效一次,本承包合同即随之顺延一次。如甲乙任何一方决定,何时不适合顺延本合同,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年,余类推至甲方终止开采权为止。

  二、承包经营范围:

  开采、销售、运输、加工。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四、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如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时,甲方应全力以赴地给予大力支持。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矿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并给留存该证照及手续的复印件及亮证经营。

  3、甲方需给予乙方支持营造良好的顺利进入该矿区经营施工的条件及环境。使乙方合法有效的依照本合同及时顺利地开展工作。

  4、甲方负责当地地方资源费用,负责协调处理好相关主管部门、行政部门的相关事务及关系。负责协调处理好当地居民民族关系。处理与本矿经营开采有关的建筑物的拆迁安臵工作及相关事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使生产正常运行。

  5、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的炸材即炸药,由甲方提供,按乙方上报所需计划数量,满足供应,以勉影响延误生产开采工作的进程及经济效益。

  五、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款行使自己的权力。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承包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维护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搞好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与当地居民民族的关系。更要搞好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严格自觉履行好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以第二天为计,在20天之内乙方进入该矿区的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有序地生产计划,安排工作,展开施工。

  2、在生产经营期间,在各个环节与过程中,要认真负责,用心做事,以安全生产为根本,以效益为主导,向安全要效益,多、快、好、省地不断提高生产效益。制订好自己的全面安全、合理、高效经营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章程及相关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安全高效地正常运行。

  3、乙方在经营生产采矿过程中,如遇文物、管线等地下埋设物,应及时请示甲方的处理意见,及时作出妥善保护与处理。

  六、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数额,标准及方式:

  1、按甲乙双方共同统计的铁矿石的实际数量与甲方进行结算。每吨铁矿石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期限与时间为:每3个月结算一次。为每第一个3个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5号至第二个3个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与甲方结算完毕,交清第一个结算期的承包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如逾期不能向甲方及时结算兑现所结算承包费,乙方甘愿承担接受甲方按每吨铁矿石的承包费数额的5%的罚金。(指乙方超过结算日的一个月之内以故意拖延、推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遵守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该采矿被取缔或被强制关闭,乙方甘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有权随时追究其责任。乙方且无抗辩力。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外部原因与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如遇客观原因暂时停产,到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暂停上交承包费,直至重新恢复正常生产。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无法经营生产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本矿(30%—65%)品位的铁矿石 万吨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作为违约方承担赔偿的'标准。

  4、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由于一方违约至使本合同不能实施,由违约一方赔偿对方合同违约金及本合同内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违约责任。依本矿以年产量为(30%—65%) 万吨的铁矿石,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赔偿对方。

  八、请甲方协助、协调在该矿建选矿厂的事宜

  1、乙方已作充分准备,在该矿区投资人民币5—6千万元新建一座选矿厂。(年产50—80万吨铁精粉)此选矿设备也已派专项负责人正在洽谈。各项数据及技术均已掌握。因此乙方建该选矿厂的用地问题及诸方面的事宜恳请甲方给予大力支持全方位的协调帮助。

  2、如该选矿厂建成投产后,能给该矿带来诸多益处。既符合国家节约能源、资源的政策,又能大大提高该矿的自身价值和生产经济效益。该矿的高、低品位的铁矿石皆能产生各自的价值和经济效益。更大幅度的减缓道路不便、运输困难的压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及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矿山承包合同9

  甲 方:x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酒泉市xx县生地湾穿山驯xx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xx县xx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矿山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合同范本《矿山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在X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X号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XX公司X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X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1、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40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5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1。4万至2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3、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3、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4、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120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XXXX年,自XXX年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30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XXXXX

  乙方代表:XXXXX

  签约地点:XXXXX

  XXX年XXX月XXX日

矿山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照《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____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__号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________公司__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_______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________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1、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40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5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1.4万至2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3、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3、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4、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120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30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矿山承包合同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 市 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 乡 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 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 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二、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三、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四、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13

  甲 方: 身份号码: 联系办法:

  乙 方: 身份号码: 联系办法:

  甲方现有 米黄玉矿拟承包给乙方开采。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实现双方共赢之目的',确保乙方矿山正常开采和生产,双方在诚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风险负担办法:

  1、甲方提供矿山(注:开采证号为 ),不出资,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乙方开采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和亏损;协助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及外围事务的协调,促使乙方矿山正常开采生产和经营。

  2、乙方全额承包,即包出资,包开采,包责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风险和亏损,设备自备,工队自定,食宿自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开采成果归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承包价款。

  二、承包期限及开采范围:

  1、承包期限为叁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矿山承包合同14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付款方式:每个月16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3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号: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40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10、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

  12、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

  14、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承包合同15

  发包方:xx市xx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xx市xx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xx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xx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三、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五、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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