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承包合同(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造林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造林承包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不断改造荒山,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发展相关旅游服务业,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概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办法:
1、承包金:承包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共计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2、交付时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齐当年度承包金。
3、付款方式: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交付,由村委会收取。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维护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的村民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经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协调解决。
2、乙方有责任维护山规秩序及防火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协助做好村民的村规民约工作,除甲乙双方统一组织村民放山拾草外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的经营区并做到遵守山规秩序。
3、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村民在遵守乙方山规秩序的情况下可以进入乙方承包区采集山野菜,但乙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所栽植的各类水果及干杂果己挂果,甲方村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进入承包区,如甲方村民进入承包区内违反了乙方承包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乙方在承包期间所有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经营期内的一切税、费。
5、乙方经营期内的劳务用工及工程建设,甲方村民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安排和承包的权力。
6、乙方在经营期间,要依法经营,办理各项手续费用自付。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承包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鉴证、备案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造林承包合同3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1、 项目工程名称:造林绿化工程
2、 项目工程地点:
3、 施工范围:造林绿化面积约亩。
二、工程工期
1、 总工期为75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 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 可归责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设计变更等)。
(2) 自然灾害等。
三、营建造林绿化工程的技术措施及质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质量要求:植树造林前,将全山杂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条1米得水平造林带(造林带间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规格:造林穴规格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亩约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两旁,让土壤自然风化,除去土壤中的虫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时,将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杂草、树根、石块、芒头,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当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时,并于穴土充分混匀,继续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倾斜、以提高树穴的蓄水功能。
4、种植技术
(1)造林树种为:樟树、桂花、红锥。
种植是做到树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适当深裁压实。最后用松土回穴成馒头状保证树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内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2)树种种植以分区方式种植。
5、特别约定
(1)树种购买由甲方负责并运输到山脚。
(2)完工后抚育护养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造价按照实际造林面积计算,单价600元/亩(包含劳务税)。
2、工程完工,经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书,凭劳务发票结帐再全额付款。
五、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2、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六、乙方义务
1、 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2、 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3、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七、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经甲方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规定的时间完成。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五日后必须进行验收。
(2)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九、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浏阳市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造林承包合同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造林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与乙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基地施工造林作业,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造林生产任务,特签订此合同。
一、作业的地点及面积
1、作业地点: 。具体作业地点、范围和作业顺序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作业面积:作业结算面积待整地完工验收后以实际调绘面积为准。
3、乙方应在甲方合同规划图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越界部分甲方不予验收。
二、作业期限
1、乙方作业期限:即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完工。
2、甲方如因作业需要,可调整各阶段开工、完工日期,乙方应服从并予以配合。
3、乙方在作业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报甲方核准同意后,开工、完工日期可顺延。
三、作业技术要求
1、砍山。造林山场内全面砍完后要修齐边角,砍山要求树兜要低于20公分,树边柴草要清开。
2、炼山。炼山,需按以下要求执行:一是对炼山范围周边,在勘查的基础上对危险地段必须根据坡度、坡向、风向的不同相应修筑防火线(纵火路6米、横火路8米)。修筑防火线必须进行全铲草,现场不得留有任何易燃物资;二是对炼山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所需炼山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若未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不得炼山;三是炼山必须按照“十不准、六不烧”的原则进行。四是由乙方负责组织劳力炼山,甲方负责监督。
3、打洞。要求暗穴挖洞。打洞规格及密度:株行距离为5尺×6尺,洞穴规格40厘米×40厘米×40厘米。填洞要求:要挖出石头、树根、竹根、茅蔸放在洞下方,从中上方取肥土填满洞穴。
4、造林。植苗要做到苗正、根舒、深栽、紧锤、苗不反山,按甲方安排的树种及搭配好造林。
5、具体技术措施参照《杉木混交林技术设计方案》作为承包合同附件。
6、苗木费由甲方负责。
四、作业承包单价
20xx年3月30前,以实际面积为准,造林作业承包单价为600元/亩。具体分为:砍山380元/亩,烧山30元/亩,捡山60元/亩,挖暗穴90元/亩,植苗40元/亩。
五、付款与结算方式
1、按工程顺序逐项验收结账。
2、预支款控制在生产总金额的70%以内。
3、完成一项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支付85%以上的工程款。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供应种苗,并将种苗运至造林地附近运输车能到达的地方。
2、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质量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质量不达标,有权责令其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3、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职责
1、将造林地交给乙方施工作业。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
3、乙方组织雇工进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4、乙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第一次进场劳力不少于20人,施工时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按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5、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造林山场中的所有杉木、松木、杂木、竹类等分类砍伐,砍伐后的木材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5、乙方在施工场地为雇工构建安全、卫生的短期临时住宿场所。
6、乙方开工作业前必须组织雇工进行紧急救助、安全保护等基本培训。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雇佣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简称未成年人)。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雇佣未成年人的,甲方督促乙方立即将未成年人送回原住地交其父母或监护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安全
1、乙方负责组织工人安全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和下班时间不按乙方组织,自行活动造成意外事故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承包项目期间内,各项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做好预防各种灾害发生,特别是炼山,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乙方作业失当,所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完全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管理好工人抽烟用火,禁止工人携带火源进入施工场地及林地,引发火灾由乙方负责。
4、造林员工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造林承包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地利用 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和乙方的技术、管理和劳动力优势,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甲方决定将位于 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务交给乙方负责实施。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如下协议:
一、造林面积、地点、树种和时间
1、造林面积:约1:1万的地形图勾绘计算的造林面积为准。
2、具体地点:。
3、造林树种:优良速生桉树。
4、造林时间期限: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二、造林技术要求
双方认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甲方造林技术规程》,并同意按此附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
三、管理投资和造林资金支付办法
1、双方接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2、甲方不承认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开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验收,并经甲方验收或抽样检查合格后才由甲方签字确认工程完成,按照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个单项工程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该单项工程款的80%,每个单项工程余下的20%,待到定植、补植工程完成后,甲方结清上个工程的余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个造林承包任务完成,并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才能统一结清。
四、施工监理及验收
1、甲乙双方将依据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术规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和本合同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施工监理及验收。
2、乙方在对每一道工序自行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各项工序抽样验收,合同后同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单,乙方凭验收单结算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造林项目所需的各种报批手续。
2、将没有山权林权纠纷的可直接用于整地造林的林地发包给乙方。
3、采购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负责运到造林所在地通车的山头。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人为的干扰和阻挠,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解决。如因纠纷村民干扰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继续施工造成乙方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实施本造林项目过程中,有义务对从事造林施工人员进行造林技术培训和指导。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术规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工程款给乙方。
7、按合同规定及时到造林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落实施工所需人员、组织实施造林。甲方发包造林工程后,最迟不超过15天即要进场施工。
2、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按时完成合同造林任务,并通过验收。有特殊情况的及时电话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实施方案。
3、乙方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与当地群众搞好团结。不能在林区内进行违法活动。发生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告甲方及当地政府处理。
4、有权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范围的费用,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
5、乙方必须与所聘用的承包者和雇请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负责支付他们的一切费用。
6、为甲方管理人员到造林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技术指导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过程中自学接受甲方的施工监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在工地里面必须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须在95%以上,低于95%要自行补植。补植后成活还低于80%,甲方按80%价格支付,低于70%,按70%价格支付。低于50%,返工重种,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中途违约或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给乙方,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负责的造林不达到附件规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首先按相应比例在投资中扣减,其次再计算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付给甲方。
2、造林过程中因乙方不能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要求,或有意将某些问题隐瞒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条款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全部经济责任。
3、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因双方共同过失,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龙卷风、战争、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毁灭性病虫害、土地纠纷及恶坏人畜破坏活动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员所营造的林木不达标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街乡林业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m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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