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第四章 -合同法

时间:2022-07-07 00:49:21 合同法规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第一编第四章 -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

第一编第四章 -合同法

  1.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有()。 A.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提起诉讼 B.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申请仲裁 C.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请求调解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依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2.“修理、重作、更换”责任形式主要适用的违约形态是()。 A.拒绝履行 B.迟延履行

  C.不适当履行 D.部分履行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

  式主要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于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

  3.预期违约侵犯了合同相对方的()。 A.完全债权 B.既得债权 C.期待债权

  D.自然债权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

  4.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 A.自撤销时无效 B.自始无效 C.没有成立

  D.自发现撤销事由之日起无效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合同一经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均有溯及力,溯及至合同成立之时无效,即自始无效。

  5.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电子邮件属于

  ()。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推定形式 D.其他形式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该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6.合同自由原则不包含的内容是()。 A.缔结合同的自由 B.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C.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D.履行合同的自由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都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包括: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内容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行使的自由(方式自由)。

  7.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愿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甲承诺“假一罚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指表意人

  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需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债权债务关系。单方允诺主要包括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等单方行为。本题中,甲发出单方允诺的意思表示自由且真实,后来发生了符合甲发出的单方允诺的条件,应当认定甲作出的“假一罚十”的单方允诺有效,即使乙购买手机时并不知晓“假一罚十”的承诺,更何况乙应当知道(题干交代“四个醒目大字”),故D项正确。

  8.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元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附有“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这一生效条件,因此买卖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后来的事情发展,不能归于乙不当阻止条件成就,因此不能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该买卖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没有履行义务。

  9.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以优惠价购买乙的某种商品。5月

  3日到达乙处。则该要约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3日

  C.乙发出承诺的时该要约生效 D.承诺到达甲处时要约生效

  【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依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本案中,要约于5月3日到达乙处,因此,5月3日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

  二、多项选择题

  1.《合同法》第74条规定: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有()。 A.放弃到期债权行为 B.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C.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 D.挪用公司财产行为

  【本题2分,建议2.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 A.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双方的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之分 C.双方债务的履行期均已届满

  D.请求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其主要债务或者履行其主要债务不符合约定 【本题2分,建议2.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双方的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之分;(3)双方债务的履行期均已届满;(4)请求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其主要债务或者履行其主要债务不符合约定;(5)需请求履行一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

  真实意思。下列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

  【本题2分,建议2.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中,B选项属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沉默(《继承法》第25条);

  C选项属于推定;D选项则违反了《民法通则意见》第66条规定的沉默只在两种情形下才能作为意思表示形式的规定,虽然属于沉默,但无法律效力;至于A选项,属于以特定形体语言直接表示内心意思的情形,是明示行为。

  4.甲、乙为兄弟,甲借给乙人民币1万元,约定年息800元,则甲、乙间的借款合同是()。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

  【本题2分,建议2.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之所以是单务、有偿合同,原因在于该合同是实践性合同,甲将1万元交给乙,合同方为成立。合同成立后,甲无债务,但乙对甲有债务(偿本付息),故为单务合同。乙需付利息,故为有偿合同。

  5.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 C.招标公告

  D.招股说明书

  【本题2分,建议2.0分钟内完成本题】

  【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5条规定的要约邀请有五种: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第一编第四章 -合同法】相关文章:

合同法案例分析10-06

生猪买卖交易合同法11-26

合同法务岗位职责05-19

关于数学中考之第四章复习06-28

合同法人变更补充协议03-09

旅游合同合同法旅游合同10-13

合同法规定的15类合同12-19

《合同法》关于居间报酬的规定09-13

合同法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04-08

我国合同法规的担保方式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