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精选12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配电箱购销合同 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产品,乙方作为_________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____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展本协议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巅峰国际B标段2#、4#楼配电箱的加工供 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1、名称数量及规格:配电箱、开关箱的型号及规格、数量详见附表。 材料及制作要求:低压电器元件为德力西,箱体的钢板厚度必须 符合规范要求。
2、合同内容及承包范围:见附表。
3、合同金额: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一次性包死。
4、交货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生产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5 天)甲方用货时必须提前 5 天通知。通知后延误一天扣除总价款 的1%违约金,甲方若超过期限不提货,每天同样罚合同总价的 1%违约金。
5、交货地点:巅峰国际B标段2#、4#楼施工现场。
6、货款支付:合同签订所有货物运到现场经验收质量合格,数量属 实,乙方提供所有合格的验收资料一式四份,双方完成交接手续 后,甲方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再付合同总额的30%,送 电调试合格再付合同总价的15%,留5%质保金。保修期满后, 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于十五日内一次付清。乙方负责送电调 试及因任何缺陷情况返修产生的一切费用。
7、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质量标准:相关标准制作、保修,保修期壹年,对产品实行三包 (保修、包退、包 换)相关设备的.电器配件按甲方要求的品牌、 厂家质量标准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9、乙方负责配电箱的调试,配电箱柜相关尺寸由厂家标准制造。如 有任何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须在甲方电话或书面函形式24小时 内安排专人抵达现场检修及配合整改。延时或因联系方式有误导 致晚修或迟场均视为乙方违约。
10、违约责任: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 失。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自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 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 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补充协议及附加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3
需方:
供方:
甲方选择安得牌节能防火防盗门作为 德庆·水韵山城 所需钢质节能防火防盗门,现签订以下合同,以资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按实结算)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1627120元)
三、货款支付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30%,作为订金。
2、批量货到工地进场安装时再付30%。
3、安装完毕后(不包括配件安装)付至总造价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付至总造价的97%,并交验全部门钥匙。
5、留3%作为质保金,保质期定为壹周年。
四、进场安装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进场安装时间:从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天内,组织进场安装(甲方如有变更,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保工程进度。
2、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要求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外观、数量进行认可签收。
3、乙方进场安装,甲方应无偿提供安装电源和垂直运输,原材料水泥砂子并负责门洞的补整(门框内的水泥浇灌由乙方负责)。
4、本产品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均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及安装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Q/ACFG001-20_标准和定制要求,并提供符合备案要求的相关产品资料、检测报告等。
2、乙方所提供产品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人为损坏除外)。
3、安装后,门框、门扇垂直度达到验收标准:门扇和锁具开启灵活、成品保护严密。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协助乙方做好与土建及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确定门洞尺寸达到安装所需的基本要求。
如未达到安装要求,应及时配合整改。
2、提供安装技术要求,对特殊情况应签字认可。
3、产品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对安装质量等如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整改。
乙方:
1、保证产品质量规格等达到购销合同要求的标准。
2、服从甲方和工地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督。
3、保护好其他施工单位的劳动成果,负责并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
4、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并验收合格,对业主提出的'质量及安装问题必须及时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签补充协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直接向产品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钢质节能防盗门符合丁级标准,钢质节能防火防盗门达到消防验收标准,节能备案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复印加盖公司章后同等有效。工程尾款付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包的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程配电箱的供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产品名称、数量、品种、单价、交货地点 见第8.1条所述。
第2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2.1乙方所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配电箱生产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天正 ”牌元器件。
2.3 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外壳铁板厚度为1.2mm;配电柜外壳铁板厚度为2mm;箱、柜的颜色及标识以甲方现场工程师提供的设计要求为准。详见系统图(附合同后) 第3条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以及安装地点
3.1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型号将产品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接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外观、性能、数量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 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均需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并无义务保证完好。
3.3 配电箱产品运送的限制:乙方的员工应遵守天津市政府、业主、甲方有关现场的道路、安保、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例及法规,并严格遵守由天津市政府颁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第4条交货时间
4.1 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加工周期为5天。(以甲方完成合同日期后五天)
4.1.1 乙方供应范围内的配电箱产品必须按照第8.1条中所列时间前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程临电的安装施工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4.1.2 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材料设备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供应一切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等。
4.2 甲方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现场交验完毕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第5条甲方工作
5.1 配电箱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
5.2 乙方所供材料出现问题后在七天内通知乙方。
第6条乙方工作
6.1 按本合同约定,将甲方所需的配电箱按时、保质、包量、齐全配套的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
6.2配电箱质量应严格遵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乙方的设备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详见各种技术文件),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紧急定货增加的费用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 进场的配电箱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产品质量合格率100%,并且材质证明要和现场进料单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质量缺陷设备,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
6.4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以及现场安装指导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6.5由于设计变更或现场数量的改变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
6.6如甲方需要,乙方须派驻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安装,上述人员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指导安装及调试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
6.7 乙方进场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现场内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8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
6.9乙方负责办理其产品运输期间的运输险等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7条验收
7.1进厂检验
7.1.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7.1.2配电箱进场后甲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予使用,乙方将负责产品退场,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所供产品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产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7.2.1所供产品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则按本合同有关工期违约条款处罚。
7.2.2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所供产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并负责赔偿。 7.3乙方应提供合格产品的内容:
7.3.1乙方在交货时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等。
7.3.2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必须要有天津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核发的证明书,并保证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天津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检查验收。
7.3.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通过天津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检查验收,甲方将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数退还,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更换新产品20%的相关费用。
第8条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结算
8.1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交货地点:
8.3 合同价款的组成: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已包含配电箱的下体支架,合同单价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中包括所购产品本身的供应、运输以及装卸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合同一旦签订,产品的单价就视为已经包括一切附带配件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正规的发票。
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到工地现场并验收的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暂定数量不符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8.4货款的支付: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运送并卸货到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之后,二十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0%(即¥36120元);在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经甲方确认,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5%(即¥12900元);在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经甲方确认,将余款5%(¥2580)一次性结清(不计利息)
第9条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对于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承担;且甲方有权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更换合格产品后支付货款。
第10条产品保修
10.1保修期:从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因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箱体内的各种配件及元器件,超过一年后免费维修,仅收取材料成本费。计保修期为:两年。
10.2保修期内,乙方每,并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和指导。
10.3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开始维修,在保证维修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 48 小时内维修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应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抢修。必要时,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在保修期内,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发生故障、损坏,乙方维修时只收取工本费。
10.5保修期内,乙方对其产品实行无偿维护、维修;保修期外,乙方对其产品实行有偿维护、维修;。
第11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1.1乙方对所供产品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各种资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1.2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同规定(包括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订购的产品),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4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仍需要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5%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对此逾期交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及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
11.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质量事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12条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3.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1:甲方确认的产品设计图纸各四份;
甲方: (盖章)甲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本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 (盖章) 乙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配电箱购销合同 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范围:
2、 工作地点:裕华路与工业街交口路北
二、 供货日期:
以甲方通知之日,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 合同价款:
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表)(单价不含税金),总价以实际用量为准。
2、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按合同要求的供货日期、质量完成其供货内容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检验、验收、备案、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
3、 单价一次性包死(如遇材料跌、涨价甲方不调整原单价),总价暂定215万,实际供货数量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基准,(不包括进场复检所需数量)以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 合同价款的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30%定金。乙方将货全部运到工地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款的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五、 交货、包装与验收: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由于包装不当造成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详细的生产日期和合格证。每批产品到场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单、总承包单位对数量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并作为结算依据)。
2、 出厂前检查:执行国标。电缆轴由乙方回收。
六、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场时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正式材质单(原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2、 乙方供应产品必须以纯国标电线、电缆。并附有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满足国家石家庄市供电部门的要求。如不能检验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无条件退货和接受甲方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产品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及排除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下,乙方对本批产品提供的品质保障服务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三包服务,免费保修12个月(自综合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终身维护。
4、 质保期内所有电线电缆送电运行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更换。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三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电线电缆送达现场后安排产品进场交接。
2、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厂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乙方提供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和了解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等。
3、乙方产品到场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施工单位现场实测需加工制作电缆尺寸,并对认可后的尺寸偏差负责。
八、技术资料:
1、必须有国家认证、并符合石家庄市供电部门要求。
2、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有关证件齐全。
3、各种材料应遵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退货、调换、并对此给甲方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逾期交货时,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甲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时,按照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乙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单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工程报价资料及其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6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针对长春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田〃青年城一期配电箱及箱内电气元件的供应,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配电箱及箱内元件供应
4、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标准
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楼的所有配电箱及箱内元件供应。
二、工程总价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包括丙方的电气元件的价款及运费)。
2、乙方的合同总价款确因图纸变更有数量上的较大增加时经甲方高层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合同总价款。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进行结算付款。乙方对丙方按照供货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
(1)进度款:箱体到达现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元件到达现场安装时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5%。
(2)结算价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5%。
(3)质保金:总价款的5%留做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4)乙方每次收取甲方款项的同时都应该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四、施工及验收标准
1、乙方保证户箱所用钣金厚度不小于1.0㎜,其余配电箱所用的钣金厚度不小于1.3㎜。
2、乙方供应的配电箱所用的'元件采用丙方的正泰牌电气元件。
3、设备的规格型号及箱内的元件乙方均应按电气施工图纸进行制作及安装。
4、乙方及丙方按国家建设电气验收规范标准制作及安装。
5、配电箱及元件均应符合供电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6、丙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求的配电箱内的正泰牌电气元件,甲方与乙方同时对丙方的电气元件的质量进行验收。
7、丙方提供的电气元件要保证与招标时的质量相同,丙方与乙方同时对所提供的元件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丙方应对所提供的电气元件二年内进行无偿更换和保修。
8、乙方留丙方的电气元件总价款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后元件无质量问题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返还给丙方。
五、质保期:
乙方与丙方对合同产品的质保期均为二年。质保期从合同产品验
六、交货期限:乙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批箱体送到现场。交货以不影响施工为准。
七、丙方向乙方直接供货。丙方所提供的电气元件的单价不应高于招标时中标的价格。
八、延期交货: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九、售后服务: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供、配电系统,质保期二年,终身维护。
十、违约责任:三方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另外两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配电箱购销合同 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
2、供货价款支付:
四、其它约定:
五、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
日期: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配电箱购销合同 8
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天乐园工程提供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天乐园工程所有低压配电箱
第二条型号及单价:各种配电箱共87台,具体单价以乙方报价下浮14%为准,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以上货品按国家规范生产制作,按图纸功能要求,元器件采用德力西牌,具体型号以乙方报价清单为准。
第四条送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日内。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参元(¥82893.00),结算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为准。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初验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送货总价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于2005年10月28日于山东聊城。
买方:
签字代表:
卖方: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9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控制箱合同价
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
配电箱设计型号:4KW+3KW
配电箱设计型号:4KW+3KW
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
配电箱设计型号:2KW
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
配电箱设计型号:11KW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贰拾伍元肆角陆分(小写¥13525.46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包装、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检验费、税费、装卸费、运输费(从制造厂至项目施工现场)、安装费、调试费及保险费等。
三、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
四、交货地点:
海南博鳌国宾馆工地现场
五、交货方式:
卖方送货
六、所有权的转移
1、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到达买方工地且买方支付到货款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到买方之前,卖方需对货物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负责,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后由买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1、货全部送到工地,安装完毕,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买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余合同总价的5%,买方于一年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3、买方支付款项时,卖方应向买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交货文件:
1、出货后,卖方须以电邮、传真或快递的形式向买方提供发货清单复印件一份。
2、装运货品时,卖方须将操作手册、图纸各一份一并装入箱内。
3、卖方在货物到货后需向买方提供到货清单、质量证明书等。
4、收货人: 电话:
九、运输包装: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按时交货。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原因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2、所有货物须一次直达装运。如果由于卖方少发货或其他任何卖方失误造成实际发货次数多于合同规定的次数,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
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及厂家出厂标准。
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且进货渠道合法。产品具备出厂合格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十一、保修与维修
1、保修:保修期一年。对于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买方发出保修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如卖方在此期间无法修复的,买方可自行或聘用其他维修人维修,由此造成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维修:保修期经过后,卖方将以成本价提供维修。
十二、违约责任: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根据双方认可的以上第9条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包修、包换、包退,且产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卖方未能在买方指定的时限内完成补救的',应当按每天3000元承担赔偿责任。
2、如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买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以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支付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另行选取其他具备资格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合同差价、管理费用(按合同总价的15%计算)由卖方承担。
4、如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买方应支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并顺延交货期。
5、卖方不能交货,应按不能交货部分30%的价款向买方偿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货到现场,因买方原因中途退货,应按退货部分30%的价款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6、在质保期内,如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0.5 %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在产品质保证期内,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卖方应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积极提供服务,如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8、在产品质保证期内,如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由卖方负责保修。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买方负责。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1、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之一时,买方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4、发生上述情况且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5、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的义务。
6、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安装指导义务、保修责任。
7、买方将对供货的产品进行不定期地质量抽检,如发现供货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或封样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符时,买方将对所有产品作退货处理,直至终止或解除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期为十五天。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陆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10
甲方:
乙方: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a).合同中止、终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b).现行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合同总价¥ (小写)
人民币 : (大写)
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的装卸、运输、堆放至招标单位指定
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交货地点:
第四条交货时间:
年 月 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要求
5.1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5.2 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方、 本行业标准。
5.3. 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5.4. 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
5.5.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合格率为100%,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
5.6.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 规格型号、价格等。
5.7.安装配件、其他辅材等采用国产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
5.8. 箱体采用1.2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漆膜脱落、龟裂等现象。
5.9.微型断路器采用正泰品牌,电流表根据图纸设计型号采购。
第六条
第七条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10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8.1 产品保修期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8.2 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 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 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 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
9.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 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的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 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9.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 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 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方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 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 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 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配电箱购销合同 1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临平花苑二期地下室配电箱购销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总则
(一)购销商品名称:临平二期1-9号楼地下室与地下车库工程配电箱、配电柜采购
(二)生产厂:乙方
(三)工程名称:临平花苑二期
(四)交货地点:杭州余杭临平
二、商品价格及总价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贰仟贰佰柒拾陆元整
三、产品名称与金额
注:
(1)设备明细详见附件——设备明细表;
(2)单价为到达甲方工程使用地点的施工落地价,包括商品采购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损耗、检测试验费、税金发票等一切费用;
(3)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总价中已包含防雷检测费并确保检测合格,如未合格,相应费用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一)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并确保质量合格。
(二)颜色、规格严格按图纸及甲方要求。
(三)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国家有相关环保要求的,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四)商品进场时须向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报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五)质保期为两年,自房屋交付购房者之日(即20xx年12月31)起计算。
五、供货方式
(一)供货数量及期限: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和现场具体情况及时送到现场。
(二)供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六、验收标准、方法
(一)乙方随进场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单与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并对商品质量负责。
(二)乙方应在商品到货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验收接货。
(三)甲方有权对到货产品进行定时抽样检测。
(四)以甲方工程负责人、监理单位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清点确认验收合格的签字单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其中:质量保证金为50%;工期保证金为20%;成品保护保证金15%;与甲方及总包之间的配合保证金15%。
(二)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5万元。
(三)箱体与元器件模块分批发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后,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货款支付依据,甲方按批次向乙方支付合格产品金额_30_%的货款,同时在第一次支付货款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
(四)全部产品发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后,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产品金额_80_%的货款。
(五)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经甲方审定后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95_%,余款5%的发票应在甲方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时由乙方一起提供给甲方。即乙方应
(六)余结算总价的_5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房屋交付业主之日起计)满两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给乙方5%(无息)。
八、设计变更
(一)甲方如果设计变更引起供货数量、产品规格、颜色和技术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乙方下发变更通知单。重大变更或增加造价时,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后,乙方才予实施。因设计变更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单后5日内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申报供货数量及价格。如果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申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乙方的供货数量及单价。如甲方增加定货数量,增加产品的价格不发生变化。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完成供货后,双方按重新核定的`供货数量、价格进行核算。
九、供货期限
(一)货物的最终清单与供货时间以甲方另行发出的书面订货单或发货通知单为准,甲方应提前3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单或发货通知单,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
(二)甲方发出的订货单和变更通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双方责任
(一)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1‰的违约金。
(二)乙方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须支付5000-10000元/次的罚款。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货物合同价1‰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还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四)甲方及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约定或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赔偿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鉴定核实的有关证明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效力相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箱购销合同 1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
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市相关备案证明、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2、供货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次支付:待A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二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6、因配电箱(柜)设计的缺陷,达不到消防验收功能性要求的,若需对配电箱(柜)进行技术性改造的,乙方给予改造或增减电子元件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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