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品购销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品购销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用品购销合同1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购销双方在互利、自愿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意由甲方购进,乙方出售下列货物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有偿销售经营范围内的货物给甲方。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不含税及运费】 “货号||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货物单价及合同总值详单见附表。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全部为合格。部分商品由乙方提供样品,甲方已查看且无异议。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甲方同意按乙方产品价目表交易。如因原材料、生产条件、运输条件、市场供求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2-1.单笔交易:合同总金额:RMB¥xx元,大写人民币:xx萬xx仟xx佰xx拾xx元xx角xx分整。货到付现款并开票。
2-2.连续交易:采购额度为每月500元以上月结;每月1500元以上双月结;每月3000元以上季度结算,一个账期后的一周内开票结算,可用现金或支票付款,有汇总单报账。
2-3.甲方估算每月采购量RMB¥xx元。在合同期限内,如有九层以上达到最低采购量标准则酌情不算甲方违约。
第四条 包装品、易耗品处理方式
按照文具行业产品特点,易耗品及非拆包销售商品非因质量原因不作退换处理。甲方应明确详细完整的提出所需商品及要求后再下订单购买。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及期限。双方协商后,按乙方承诺的送货期限内送到。
2.交货地点为本市城区内甲方指定的办公位置。但偏远郊区或连续两次变更交货地点情况不在此列。
3.运输方式为由乙方自行提供。但甲方承担运输费用时可由甲方指定运输方式。
第六条 验收方法为甲方代表亲自查验。验收内容:
a 送货单所列货物和实物相符且两联金额无误;
b 甲方经手人签名(姓名全称)或盖章、电话、签收日期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文具行业产品特点,部分设备、机具需预付货款额的50%或人民币xx元作为首付定金,乙方收款后开收据给甲方,其余货款应在甲方收到货物查验后即付清全款,同时乙方开票据给甲方。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a 单笔交易情况:货物送达后经甲方代表查验无误,以现金方式付货款给乙方,由乙方开票据给甲方。
b 甲方收货付款、乙方送货收款开票日期为本年 月 日。货物保质期为自开票之日起一个月。具体到相关品牌产品详见其质保说明书。
c 多笔持续采购情况:货物送达后经甲方代表查验无误,经手人在送货单(客户联和回单)上签字,在既定的账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货款,同时乙方提供本账期内的'文具送货汇总清单并票据给甲方报账。
d 赊销时,双方议定账期为1、月;2、双月;3、季度。具体结款日期为账期到期后的一周内,即当月 日所在周的周 结算。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有乙方自行提供运输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由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并承担费用。但由甲方指定运输方式或远城区送货时费用另计为xxx。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乙方无货可供。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或地点,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延期交货或在最后期限内交货不足数量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甲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书面签署并废止本合同的执行。
第十四条 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乙方注册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依据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含附表部分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用品购销合同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项目地址(送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质量要求及价格明细表(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尺寸单位:mm)
备注:
1、产品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所有产品必须附带经国家质检局印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保修卡、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3、所有产品参数作为本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及产品参数、产品外观磨损度、封存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第二条 样品提供及约定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向甲方提供样品两套,甲方对样品进行验收,样品验收合格,甲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当乙方收到甲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时,此合同生效。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
1、样品验收合格,合同生效,生效时间以甲方出具的《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订金。
2、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所订产品准备齐备,通知甲方到乙方产品生产厂: 地址: ,甲方根据样品及合同约定验收标准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监督乙方将产品装运上车,运输到甲方项目所在地 ,3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60%,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乙方将产品安装完毕,通知甲方对产品外观、配件、磨损情况进行第三次验收,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货款的5%,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4、乙方产品质保期 年,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满 年后,付清余额,即总货款的5%,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产品附件
1、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2、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产品运输到甲方项目地址,运输、搬运费用¥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 方支付;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安装、调试,并提供向甲方免费马桶水箱、节能水箱水件各 套。
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
接货人 :
联系电话:
4、交货时间:
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20 年 月 日(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进度计划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颜色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乙方负责维修服务,如果产品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则乙方负责更换与维修,如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损坏,则只收产品工本费。
4、关于增加供应: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之外增加供应产品,并提前 天向乙方发出购买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向甲方供应增加供应产品,增加供应产品与本合同单价,交货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一致,合同约定以外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时间另行协商,若乙方拒绝供货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工厂对货物进行第二次验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样品、颜色、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字盖章确认,本次确认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2、验收标准:乙方的产品须无瑕疵,无划痕,配件齐全,产品的品牌型号,颜色必须和合同清单的内容相符,配件和送样的保持一致,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改,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物。乙方应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安装完成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最后验收,验收标准与本条第2点相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
4、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项目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 2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 1 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时,每逾期1天,应按货款总值的 3% 每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例外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并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需及时更换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样品验收合格后,不得退货,但可根据甲方需求提前 天,通知乙方更换或增加货物,如甲方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30%作为赔偿,即人民币 元整。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防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和解除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样品检验,样品验收合格合同生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
2、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交货完毕及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且乙方履行质保期满为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①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②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更改本合同内容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④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①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②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③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用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2、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注明,并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下,任何一方不得把其在合同下的权益或责任转让第三方。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联 系电 话:_________联 系电 话:_________
开 户银 行:_________开户银 行:_________
银 行账 号:_________银 行账 号:_________
邮 政编 码:_________邮 政编 码: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用品购销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需定购一批____________年学生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学生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质量技术指标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每人套单位:____________元)
二:合同价款:每人套单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人计算,总合同价款为伍萬贰仟伍佰元整(¥____________)。
三:该合同价已包括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更换备用物品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具体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为准,多退少补,甲方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结账。
五: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以其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并且质忧价廉。
六: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开始于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结束,陆续交货。并发放完毕。
七:付款方式
货物到场付全部货款的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三周内完成善后服务后付全部款项的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全部款项的____________%计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前支付。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外,每逾期1天,按欠款总额的__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超过____________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货款未付清超过____________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材质若与样品不同,乙方应负责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物部分款项总额的__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超过__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将货物转交第三方人制作,如产生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是四份,甲方叁份,乙方二份。
2、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用品购销合同4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 价格条款
1、 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 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 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办公用品的购销合同范本二
供方: 需方: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3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4 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5 供货价格
5.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5.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6 违约责任:
6.1 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7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9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供方: 需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用品购销合同5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所用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的质量标准,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三、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定金)和规定尺寸清单后按规定____________天发货到位,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时,双方协商解决。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卸车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需方指定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为现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供货方负责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如需方不派人员验收,供方按合同供货,需方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未对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
六、结算方式:
(1)合同鉴定后,需方应向供方支付预付款(定金)__________元,该款项在结算中冲抵。
(2)需方提供验收后结清全部货款(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结算均可)。
七、违约责任:如供方不能按期交货,或需方不能按期付款等违约者,违约方每天承担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用品购销合同6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间:
乙方(签名):时间:
用品购销合同7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
乙:
用品购销合同8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有关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承诺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二、合同产品:
设备名称:_________
产品编号: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
三、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采取乙方送货方式时,乙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乙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采取甲方自提方式时,甲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甲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乙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3、乙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乙方公司有效的收据。否则,如果发生乙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甲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七、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
甲方在乙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乙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八、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甲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乙方销售人员未经乙方授权,无权动用甲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甲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乙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品购销合同9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商品价格双方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销售指标;年销售500万,第一期预付款100万,三个月内提清货物扣3%,不提清没有扣点,以后每月平均销售44.5万。完成销售指标的扣5%。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天,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供方发永康到义乌的货,承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三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一条货款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30%(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电报挂号:电话:
用品购销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定购一批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金额(每人套单位:元)
二:合同价款(大写): 。
三:该合同价已包括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更换备用物品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具体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为准,甲方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结账。
五: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以其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并且质忧价廉。
六: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在日开始于 月 束,一次性交货。 七:付款方式
货物到场付全部货款的70﹪,计人民币 元;三周内完成善后服务后付全部款项的25﹪,计人民币 元;全部款项的5%计人民币: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于月前支付。 八: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外,每逾期1天,按欠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超过30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甲方货款未付清超过90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
(二)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材质若与样品不同,乙方应
负责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物部分款项总额的2‰计算违约金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3:乙方不得将货物转交第三方人制作,如产生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2: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年月 日年月 日
用品购销合同11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用品购销合同12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时间、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时间、地点。
(1)乙方负责送货。
(2)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3)到货地点或接货人: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____________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印刷颜色以甲方提供电子稿件为主,印刷颜色偏差±8%以内,纸张质量、作工质量、粘胶质量(以甲方提供的样袋为主),其它事项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学用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品购销合同13
供方: 需方:
购销合同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1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2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3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4 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5 供货价格
5.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5.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6 违约责任:
6.1 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7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9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供方: 需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用品购销合同14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附清单)
第二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纸箱包装自行拆除。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
2. 交货地点:__
第四条 货款金额
1. 货款金额:大写:叁万零贰拾元整,¥:元 _;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之后检验质量合格后付清货款。
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3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5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
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结清货款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2_份,双方各执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____ ____
____年____月 日
用品购销合同15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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