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4-10-14 17:55:26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购销合同汇编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购销合同汇编八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产品的名称:

  品种:

  规格: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201002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泰鹏家居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质量标准:钢质散热器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GB50242-20xx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招标文件JAJB-0104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如需进行复试、检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原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原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东楼。交货时

  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国家质量标准及图纸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工地东楼,甲

  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

  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供方出示正式

  发票15日内付货款5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待质保期满,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买受人(章):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济南市经八路2号院高层住宅工地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0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 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为采购单位、乙方为铝单板供应商。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一、铝单板的单价、数量标板指如下范围:展开长度3000mm,宽度1300mm内的矩形。

  1、交货周期:提供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及色样后,15天交首批订单,之后按工程进度陆续供货。如属甲方后续增补、图纸、颜色不明确等因素,交货期顺延。

  2、此单价已包含税金及运输费,卸货由甲方负责。

  3、定货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二、质量

  1.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其型号、规格等技术要求达到行业标准。

  3.平整度要求:铝单板表面不可有凹凸、裂纹、污点、划痕、扭曲、波浪等现象。

  4.颜色: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样品为准,同一大面上不允许出现色差。

  5.质量保修期:2年。产品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后2年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进行更换。

  6.乙方承诺产品质保15年,提供质保书。

  三、交货

  供货地点: ,甲方指派 为收货人。收货人应组织人员收货;乙方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国家建材检验报告。四、 检验

  货到现场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单及本合同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迅速予以整改解决。

  五、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2万;货物到现场结清。

  3.甲方付款时,生产厂家提供等额的产品销售发票。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延期供货或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甲方认可的.其他事件。

  乙方延期供货,每日按照延期供货价款的3‰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甲方延期付货款的(以送货单为准),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付款货物价值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未结清货款前,货物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主处置该货物。

  七、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 年月 日 签定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买方: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 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

  1.1油品名称:

  柴油:规格:0号、-10号、-20号根据气温情况由双方商定。2质量标准

  2.1本合同油品确保工地机械设备正常使用的标准(国标)。

  3数量

  3.1本合同需柴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合作期三年。

  4价款

  4.1柴油的单价执行山西省中石化市场价格每公升下浮0.1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升换算成吨)

  5运费由甲方承担。

  6油款的支付

  6.1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工地及时用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油款,责任由乙方负责。油款按照累计每1000万元人民币结算一次,五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如有拖欠按照央行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同期利息。如油款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也可以采购乙方的煤炭,以抵消油款。乙方可以将煤或其他资源低于当天市场价20元/吨销售给甲方,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

  6.2乙方支付甲方油款时需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收款人:

  开户行:账号: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甲方送货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按照乙方书面用油计划送到乙方指定的乡宁基地工地油罐内。

  7.2具体交付点:地点、数量、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3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4结算依据:甲乙双方以用油单位: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乡宁项目部收货凭证为结算依据。

  7.5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安全保管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确保甲方的油品不受外界干扰,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甲方的油品不受损失。

  8油品质量

  在使用期间,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双方约定:

  9.1工地上的储油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加油机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由甲方所有。

  9.2为确保用油质量,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外来油品。

  9.3如因乙方在使用油品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包括储油罐、加油配送车、工程施工车辆进水、进尘土、铁锈等)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5甲方将油品送到工地储油罐后,负责给车辆加油,配送加油车由乙方安排,甲方统一管理。

  9.6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造成工地停止用油超过30天时,乙方应当结清全部油款,待工地正常后由甲方继续供油。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1.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政府政策等情形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等原因,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七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13.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4效力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 品种名称 单位 数 量 质量指标 单 价 种子价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时间:是 年 月 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是 ;运费由 负担。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重庆腾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渠口加油站

  因甲方承建了开县工业园区临港移民生态园居民拆迁安置区一期市政工程的建设,甲方经考察决定采购乙方所售0#柴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现场所有机械实际用油量,随时提供0#柴油,满足甲方所有机械正常运转。

  二、 0#柴油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开县市场随行就市,如有变动,按市场调价通知单执行。如有任何一方故意调价视为违约。

  三、 乙方提供的0#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绝不允许用假、冒、伪、劣产品代替,并提供质检报告。如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机械故障问题,由乙方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四、 供货方式:乙方按甲方供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运至工地后,由甲方委托专人(姓名:刘朋)收货后,在收货发票上签字方能有效。

  五、 甲方所需0#柴油量必须按时供货,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另行联系其他供油商供油。

  六、 甲方所需的0#柴油,乙方必须如期供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油,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延误工期的全部损失。

  七、 若因乙方提供0#柴油不符合要求,由乙方提供的柴油厂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按工程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在乙方满足甲方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每月定时3次同乙方结账。(柴油价格按总价下浮2%)。

  十、若乙方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由乙方负责解决,一切损失(包

  括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柴油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随时满足施工现场机械运作,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乙方若不能处理,由甲方处理,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上述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无效,由争议方向合同签订地(开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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