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4-10-23 01:54:54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范文集合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范文集合7篇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

  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1.5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200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300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3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 3、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写:捌仟壹佰贰拾万元整。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 。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名称: 电子门锁的安装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电子门锁的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

  合同金额:

  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有实际需要增加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以100%的开门率为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必须在两天内验收完毕,如甲方三天内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起,门锁免费保修1年,1年内锁的电气和锁的机械传动部位出现品质问题,均全免保修。如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取电开关免费保修一年,24小时保修。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自合同签定起两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工程进行到安装门锁时付总金额4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个人签名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由于莞惠城际轨道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需购买碎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经确认属合格产品,过磅计量。

  三、结算方式:

  1、需方人员开具的正式过磅单并由过磅材料员签字为准,每月25日结算一次,供方同时提供合格税务发票,需方按结算料款得70%拨付资金。如因需方业主资金不到位而导致供方资金不能按时约定支付时,资金按拨付日期可适当后延。

  2、余款待路基工程结束并由业主全面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清。供方垫付的所有资金,需方均不承担任何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满足需方对路基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按需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需方随时对原材料抽样检验,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符合需方业主文件规定、国家及铁道部质量体系和技术指标要求。

  2、需方将对供方进入场内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如供方提供的材料经需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需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如需清除退场,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情节严重者对需方施工造成相关的损失或影响者,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以适当的罚金作为补偿。

  五、进度要求:

  需方需提前十二小时向供方提供用料计划,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计划及时将材料组织到位。如不能满足供方的用料要求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由供方承担不能及时供应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约定:

  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设计要求,技术章程,行业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每次供料由需方提供用料数据,供方负责落实,对不按计划供料需方不予承认。

  2、需方应积极、主动与供方沟通联系,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供方运输途中发生罚款及一切机械,交通、自然及人身事故均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的时间、数量及时间组织进料,如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供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不正当欺诈手段,如发现情况,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总合同价款中扣除10%作为罚款。

  6、送料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现场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指挥,送料车辆严禁插队、堵塞道路、影响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如有违反需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在资金结算时直接从财务扣除。

  7、供方应教育司机遵守民俗风俗,如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采购数量暂定商议,最终数量以需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实际使用为准。如需方最终需用数量超过本合同数量时,除双方另有协商外,仍按本合同执行。

  9、本合同截止日期:本合同将于此工程用料需求量满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若无特殊原因或因供方能力供不应求时)。

  10、本合同碎石采购单价在供货期间原则上不做调整。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引起的全国普遍性价格变化,并且在合同履行隔月以后可以对采购单价进行协商调整,协商期间,供货单位必须按需方要求供货,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欠款作为违约罚款。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七、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需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大连 供方:

  需方: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2. 质量标准及交货检验:质量符合国际(GB1353-20xx)二等玉米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3. 交货地点:大连北良港平仓交货。

  4. 交货时间:20xx年10月01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时间顺延。

  5. 计重、包装:以双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合同结算数量,散装。

  6. 付款及期限:双方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预付500万货款并于九月底前把货装完后三日内结清余款,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 合同有效期:至货款两清为止。

  8. 合同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传真件有效。

  供方:桦甸市鹏达工贸有限公司需方:厦门中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供方代表:供方代表: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12150800

  供方(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需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向甲方购买黄金、铂金或其他贵金属首饰或制品(以下简称“产品”)。现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发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二)、合同总价: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611750元;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税率为17%。 □本合同价款不含税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订购时选定产品的标准质量为准;

  (二)乙方在异议期间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甲方可负责三日内免费调换,但乙方应承担来回邮寄费用(如有)。若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之义务或因乙方其他疏漏造成产品损坏的,甲方不付免费调换之义务。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一)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即:深圳市;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采取乙方上门自提或委托甲方邮寄的.方式;

  2、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起即完成交付义务,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必须一并委托甲方代为购买保险,乙方并承诺履行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之义务;

  (三)因货物交付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甲方就该产品提供一般包装,若乙方有其他要求,在支付相应费用的基础上,甲方可按乙方要求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一)乙方指定收货验收专员,收货后,专员应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指定为专员);若乙方改派专员,则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专员签字验收后即为对产品数量及外观瑕疵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于收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确认产品质量。

  六、货款支付及结算:

  (一)本协议项下货款支付采取三种方式:

  1、乙方上门提货时可以以现金结算;

  2、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利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货款结算方式为次结,乙方应于每次下订单后立即支付货款,原则上款到发货。

  (三)甲去收到乙方货款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七、知识产权保留

  (一)本协议仅转移甲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后,并不同时获得该产品上附带的任何知识产权;

  (二)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后若转卖给任何第三方,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创新极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追宄乙方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各自完成履行本框架协议下的义务;

  (二)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除第七条之外)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违约金于产品售价及数量无关)。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各订单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双方希望继续履行的,应于期满前30日签订新协议。

  十二、协议期内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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