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18 11:18:51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产品购销合同集合(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产品购销合同集合(6篇)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商标牌号

  计量单位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 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本合同仅适用于系统内部工矿产品的供应与调拨

  三、本合同按《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制订的合同管理条例、法执行。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购销合同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壹佰壹拾贰万柒仟圆整(小写:1127000元)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四、运费承担:

  运费由(乙方)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六、产品价格:

  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产品的验收:

  1.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现金。

  2,付款期限及条件:甲方单月月结款应在次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结清。

  3,乙方账号: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20xx年4月3日日期:20xx年4月3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____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的XXX(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XXX(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期限;

  (2)验收手续;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

  (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

  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合同条款:

  1) 产品标准:

  2) 质量要求:

  3) 交货 :

  4) 包装方式:

  5) 质量保证:

  6) 验收标准:

  7) 随货备件:

  8) 付款方式:

  9)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视为乙方违约。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重做。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0)收款方信息

  汇款帐号:

  开户地址:

  开户姓名:

  11) 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与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也为有效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购销合同 篇6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商品名称,厂家,型号,数量,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支付条款

  1.甲方付订金30%(打款到乙方帐户元)后,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址,货到后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支付乙方余款(元),乙方同时开据全额增值税发票.

  2.乙方帐户信息:

  开户行帐号:

  三、交货日期、地点及方式

  1.送货日期:11月。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产品5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送货地点:湖北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市汉口区同济医学院职工宿舍307栋1单元202室

  3.收货人及联系电话:张宝。

  四、产品验收

  1.产品验收当日,双方共同按联想和微软相关产品说明书查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及相关单据,查验无误后双方应在《产品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于开箱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在五天内免费更换不低于原配置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原厂商出厂标准的合格产品。上述时间内未予以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风险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服务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器和PC机均为联想原装产品,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

  2.并依据联想(中国)公司保修条款提供保修服务与维护,主机免费保修三年,所有配件免费质保三年。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联系厂家服务,直至产品问题彻底解决。

  3.乙方到达现场的产品均为未开封的原厂产品,主机内的配件的增减均到现场与甲方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不得私自开封,否则甲方拒绝收货,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联想产品说明书。

  六、软件产品品质保证及权利担保

  1.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是微软的正版软件。

  2.乙方承诺合同产品的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正确的和完整的。

  3.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如引起任何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纠纷,乙方应自行自付费用解决。

  七、权利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且该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合法使用;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2.如甲方在使用或管理本合同产品时受到任何第三方侵权指控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

  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署地点北京。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李智慧

  签约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产品的购销合同03-17

购销产品合同04-02

产品购销合同【精选】07-14

【经典】产品购销合同07-26

【精选】产品购销合同08-11

[经典]产品购销合同07-20

(精选)产品购销合同07-17

产品购销合同10-27

产品购销合同10-16

电脑产品购销合同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