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实用的购销合同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签订《渠道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愿意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开展POS机的购销合作,并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购销方式
1、产品买断购销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价格,进行全额支付,一次性买断产品。
2、分期付款购销
乙方需先向甲方支付500元每台的首付款,甲方优先每月对用户收取分期款直到收满甲方款项为止,剩余分期款甲方收取后返还乙方。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确保授权乙方所购产品具有合法专利,负责一切授权产品专利的法律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最新技术以及培训服务等支持。
3、在市场营销及辅助销售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
4、提供完善的产品售后服务。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在《渠道合作协议》签订代理区域内的产品销售权。
2、发现甲方授权的产品知识产权被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价格、进货数量及库存等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在乙方所在的地区的各种宣传媒体及各种场合大力演示宣传,推广甲方产品,而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宣传活动。及时将产品销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销售情况反馈。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产品进行转销其他非代理区域。
四、退机管理:
1、对于买断的产品在使用15天内,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客户如需退机,由乙方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收到货并鉴定确认后,进行退机。
2、对于买断的产品在使用15天(含15天)后,客户如需退机,由乙方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收到货并鉴定确认后,按新旧程度进行10%-50%的折旧价进行退机。
3、对于分期付款的产品,在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拒绝退机。
4、对于分期付款的产品,在《渠道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出现的费用逾期与收取不清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损失追偿。
五、价格及付款
1、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元的产品预付款。
2、所有产品均款到发货。
3、乙方有机器需甲方代收的,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代收机器款,扣除甲方所需款后将剩余款返还乙方。
购销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价款:
第二条 产品质量:符合供方产品技术条件,设备出水水质符合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项目标准。
第三条 此合同所供的产品为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XXXXX”牌产品。交货地点: 货车能行驶到的地方;运费由供方自理。卸车及产品就位由需方自理。本合同产品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本合同产品设备属于供方所有。
第四条 交货时间:收到定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产品验收:设备基座建设需按照安装图纸尺寸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7天内,由供、需方应当场验收,出水水质需经县级以上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六条 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供方对其设备实行“三包”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维修服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需方应按照本合同供方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以转帐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否则与本合同货款无关。
第八条 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即付合同总额的40%(¥ )人民币元整,即(72200.00)
2、货到工地即付合同总额的'80%(¥ )人民币元整, 即(72200.00)
3、安装调试即付合同总额的95%(¥ )人民币元整, 即(27075.00)
4、质保期满三个工作日内即付合同总额的5%(¥ )人民币元整, 即(9025.00)
第九条 合同变更:如需方变更交货日期或标的物,需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书面同意后交货期相应顺延。否则,供方按该合同供货。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具有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需方交付定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和供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以上设备规格需方已确认无误,若有更改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依据双方协议.今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 检验依据:供方根据需方所定产品之规格按行业标准生产,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证(自乙方验收之日起)。
二) 验收期限:收货方收到货后,若十五日内无异议视为供方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三) 交货地点和方式:货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 乙方于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卖方(下称“甲方”):
延边水源锁具销售中心,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后,就乙方从甲方处购买锁具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日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
2、乙方收到其订购的产品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乙方不按期支付剩余款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
1、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应 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交货; 2、 方负责运输及运费、装卸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货物验收
1、甲方将乙方订购的`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之后,乙方应积极派人进行现场验收;
2、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标准,事后不得提
出异议。 五、售后服务
1、甲方交付的货物保质期为年,保质期从乙方验收之日起算起; 2、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解决不了,得到乙方通知后,甲方技术人员尽快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使乙方能正常使用;
3、保质期内若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均不属于保修范围,但可收取成本费用进行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验收货物后不按期支付剩余货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0%。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条款,该补充合同或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方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延 边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日 20xx年 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农作物购销合同样本农作物购销合同样本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品友互动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制定帐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 ___月 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信息
型号
规格
数量
颜色
单价
合计
合计
二、质量及要求、技术标准
以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标准及铭牌数据为准,甲方可保留不低于上述标准而改变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权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提)货地点:
2、交(提)货方式:
若由甲方代运至乙方指点的地点,甲方指定仓库内进行设备外观及数量检查,若乙方接货15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完好接收。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结算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甲方代办运输;□其它(在“□”内打“√”进行选择)。
2、若由甲方配送,甲方于收到乙方运费后发运,多退少补。
五、包装
甲方应按照国家与行业的标准进行包装,如果是因为包装的问题导致产品缺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验收标准、方法
按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50KW以内的机型必须全款发货,其余机型需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预付款,交提货前付清全额余款。
八、设备安装与调试
1、设备安装必须由甲方授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安装商进行,否则,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2、设备开箱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人员现场确认签字。
3、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甲方给予指导。
4、在与甲方设备连接前,乙方应保证除甲方以外设备符合连接条件并严格遵守甲方设备安装要求,在甲方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操作。
5、调试设备过程中调试人员应按甲方人员要求进行操作。
6、未经甲方确认签字,自行安装、运行设备的',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7、调试完成后,甲方协助乙方与最终用户签署调试报告。
九、设备质量异议约定
1、提出设备异议的时间为设备调试完成之日起________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合格,若自乙方接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乙方不能满足设备运行条件或不通知甲方协助调试,视为设备合格。
2、无需经过调试的附件、备件和甲方提供的资料由乙方在收货当日对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检验,若未检验或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十、设备保修
1、甲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保修,保修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包括视为调试合格)之日起________个月或自乙方接受设备________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2、保修期内按照**公司服务政策保修,因人为原因及安装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但甲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及其用户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对设备进行安装、操作及维护保养,否则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4、乙方及其用户未经甲方同意变更设备安装地点的,甲方不承担后续期设备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十一、乙方不能将本批合同产品用于除本合同以外的二次销售。
十二、对定制产品,合同产品型号以甲方最终提供的型号为准。
十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并货款结清后,合同废止。
十四、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不能如约结算货款,乙方承担违约部分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需双方各执________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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