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经典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合作双方合法权益,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
1. 本协议所提及的“产品”是指乙方开发生产及授权经销的
2. 产品规格以样品为准。
二. 产品质量
乙方保证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特定标准严格生产,供应质量合格并得到甲方认可的产品。
三. 产品价格
产品价格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
四. 订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到货确认。
1. 订货:甲方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订货。
2. 交货时间: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货。
3. 交货地点:甲方仓库或由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4.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自选运输方式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到货确认:送至甲方仓库产品,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确认,并按甲方指定的位置摆放;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单需要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五. 验收
甲方收到乙方货品后,应及时按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对货品进行检验,并于一周内将验收结果告知乙方。
六. 结算
1. 结算方式:月结15天
2. N月按当对账期间【(N-1)自然月】已签收货品之《送货清单》对账。
七.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漏有关产品、渠道、销量、价格以及本合同内容。
八. 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九.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作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 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没有续约即宣告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扔应继续履行产品的售后服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至《产品报价单》。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经理部 :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购 销 合 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 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40×20mm,间距为500-600mm。
2、铝单板的包干单价为元/㎡。如颜色是鲜艳色(金色、红色、橙色)的,需在原单价上加上元/㎡。该包干单价已包含铝单板板材费用、加工费用(应按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要求完成检修口及空调出风口等相关强弱电及消防点位的开孔、开槽及折边等)、轻钢龙骨辅材配送费用【轻钢龙骨吊顶配送规格型号及比例为:主副楼1-3层采用C60型上人轻钢龙骨,其余采用C50型勾搭式轻钢龙骨;龙骨配比按主龙骨比例是1:1.1(即每平米吊顶主龙骨是1.1米),副龙骨是1:3.5,主吊件1:1.1,副骨挂钩1:3.5,余下的配件(主接,副接,支托,丝杆,爆钉等)按1:1要求进行配送,并满足施工及损耗要求。超出以上标准需另外配送龙骨的按 元/米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保险费及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需承担的一切费用,且不受铝单板板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铝单板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不再予以调整。甲方实际应支付款项按甲方实际购买面积×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计算,其中,实际供货面积按施工图纸展开面积计算。现采购量暂定为 平方米,货款总额暂定为 元。
二、 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xx)中聚脂粉末涂层的相关标准、《铝板质量标准》(GB3194-1998)和甲方质量要求,不得与封样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同时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发货时乙方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原件三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
三、 供货时间及提、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情况深化、提供全套铝单板加工图纸,甲乙双方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完成。乙方每批所供货物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且必须满足施工图上一个区域的整体施工要求。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完成。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提供加工图迟延影响交货的,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市 路号 。
四、 包装、交货方式及费用:
铝单板表面贴保护膜,瓦楞纸包装,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并卸货完成,由此产生的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五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八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铝单板安装完成后,发现乙方提供的铝单板色差明显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
2、每批铝单板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每批铝单板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结算前,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如乙方所发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
3、全部铝单板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款项的98%,预留实际应支付款项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结清。
4、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其中甲方在支付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款项前应按含保修金的实际结算货款补足发票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
A、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加工图及加工明细表,加工图纸及数量如有变更,必须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变更合同条款要求,则乙方交货时间可顺延。
B、负责提供和确认颜色样板。
C、负责向乙方支付货款并到货后及时验收。
2、乙方:
A、负责按时按质量交货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方案、加工图(涉及技术及测量尺寸,甲方须派技术人员配合解决)。
B、负责货到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货到清单。
C、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D、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E、负责货到工地卸货,不负责搬上楼。
F、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铝单板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铝单板数量供货或提供铝单板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铝单板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铝单板,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H、 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八、 质保期和质保金
铝单板保修期为年,自铝单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缺陷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2日仍未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逾期未供货货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电话:传真:日 期:
购销合同 篇4
一、合同双方:
1、供货方(甲方):
2、购货方(乙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油品购销合同,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油品名称和数量: 0#柴油 吨、-10#柴油 吨
(二)油品供货地点:新乡中油油库
(三)油品供货时间:
(四)油品运输方法:
(五)油品接货地址: 供方油库
(六)油品质、数和验收: 按供方出库单、化验单验收
(七)油品价格和结算: 按当时中国石油集团规定的`价
(八)违约责任: 按国家合同法或双方当时商定的合约
(九)其他条款: 双方应相互真诚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执
三、注意事项:
1、供货和接收双方,应在供接现场将一切相关手续办理清楚、准确、货出供方油库后,出现的一切情况,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2、供购双方平时应互通信息,包括供购具体时间、数量、价格等,双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时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满意。
四、双方如有新的补充意见,商定后可作为此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结合我村家产业化调整,促进农户增收,通过建立我村“红心猕猴桃”基地。大力墙头产业化技术人员,扩大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名称: 村红心猕猴桃技术服务项目。
二、供应苗木名称、数量、质量和价款支付主要:
1、苗木名称:红心猕猴桃嫁接苗;
2、数量按照乙方栽植的实际苗株计算,即共计;
3、供应猕猴桃嫁接苗数量株。
4、嫁接苗价:元/株,苗到位付50%。
5、产出的果回收价格4元/斤。
6、产出的果子标准在70克以上,无病虫。
7、嫁接苗栽上土成活率达95%以上。
三、规格要求:大小均可,符合规定。
四、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苗木到位,在5天内支付给甲方总款50%。
五、苗木位置: 村以方内面积约多少,甲方技术服务方式和内容,包括技术指导、服务到位,无偿为乙方指导技术。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来给乙方技术指导,相关的.生活住宿由乙方负责。
2、甲方技术无偿的义务指导。
3、甲方技术指导不到位,由甲方全权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协议规定出售果苗(另行商定除外),秘乙方偿付苗款违约金10%。
2、乙方不按协议购买果苗(另行商定除外),秘甲方偿付苗款违约金10%。
3、乙方产出果子由甲方回收,如甲方不回收,造成经济损失一切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由双方协商,如一方违约,并承担经济损失。
八、未尽事宜,补充内容,经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同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本合同所订设备,并提供所供设备的'相关资料。
二、设备总价:
人民币 整(¥ 元 )。(含税金)。
三、交货方式:
市内送货上门
四、付款方式: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付货款总额的 30 % 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主要设备到场,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甲方即付货款总额的 40 % 即人民币 元整 ( 元)给乙方,
乙方所有设备到场,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甲方即付齐货款总额的 30 % 即人民币 元整( 元)给乙方。
五、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保修期为贰年(从设备交付甲方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如乙方所提供设备因质量问题导致损坏,乙方及时将甲方送修的器材免费维修。
六、设备清单及价格:
详见器材清单(附表)。
七、技术要求:
详见产品说明书。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和变更,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经济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裁决)。
九、其他事宜:
1、合同未尽事宜或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2、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XX:合同编号:
需方:签定时间:
二、质量及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XX提供的产品技术标准及铭牌数据为准,XX可保留不低于上述标准而改变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权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XX代运至;收货地点、方式;XX指定仓库内进行设备外观及数量检查,若需方接货____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完好接收。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结算:□需方自提□XX代办运输在□内打进行选择.;收到需方运费后发运,多退少补□其它。
五、包装标准、费用、包装物供应与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50以内的机型必须全款发货,其余机型需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交提货前付清全额余款。
八、设备安装与调试:
1、设备安装必须由XX授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安装商进行,否则,XX不承担保修责任。
2、设备开箱前,需方必须通知XX人员现场确认签字;
3、需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XX给予指导;
4、在与XX设备连接前,需方应保证除XX以外设备符合连接条件并严格遵守XX设备安装要求,在XX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操作;
5、调试设备过程中调试人员应按XX人员要求进行操作;
6、未经XX确认签字,自行安装、运行设备的,XX不承担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7、调试完成后,XX协助需方与最终用户签署调试报告。
九、设备质量异议约定
1、提出设备异议的时间为设备调试完成之日起____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合格,若自需方接货之日起3个月,需方不能满足设备运行条件或不通知XX协助调试,视为设备合格。
2、无需经过调试的附件、备件和XX提供的资料由需方在收货当日对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检验,若未检验或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十、设备保修
1、XX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保修,保修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包括视为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自需方接受设备18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2、保修期内按照公司服务政策保修,因人为原因及安装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但XX可提供有偿服务;
3、需方及其用户按照XX提供的文件对设备进行安装、操作及维护保养,否则XX不承担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4、需方及其用户未经XX同意变更设备安装地点的,XX不承担后续期设备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十
一、需方不能将本批合同产品用于除项目以外的二次销售。
十
二、对定制产品,合同产品型号以XX最终提供的型号为准。
十
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并货款结清后,合同废止。
十
四、违约责任:若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因需方责任,不能如约结算货款,需方承担违约部分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十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时,由XX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签约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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