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29 09:54:44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10篇[热门]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10篇[热门]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长春市永春商贸城新北方酒店用品经销处 (以下称为甲方)

  需方: 吉林省达林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成为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3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 商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8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 940440元。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毕 。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所在地 。

  3.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运输 。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乙方付清货款玖拾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甲方将所有货物备齐。)

  第六条 运输及保险 由甲方承担 。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 10 %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 10 %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 甲方所在地 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______(盖章)需方:_____(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需方: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 (甲方)

  供方: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和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购销合同。

  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在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采购 皓科新材料 牌腻子粉,具体协议如下: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类 别规 格 (kg/袋)单 价 (元/T)生产执行标准

  外墙专用型腻子粉25JG/T158-20xx

  普通外墙柔性抗裂腻子(底料)251280元/TJG/T158-20xx

  普通外墙柔性抗裂腻子(面料)251150元/TJG/T158-20xx

  2.1 供方应根据需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场地卸货,交货地点应为遵义市区,遵义市以外的由需方支付运输费用,需方承诺单次运输不得低于十五吨。

  2.2 产品在到达需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供方办理。

  3. 交货时间:

  3.1 供方按需方施工工期要求分批次供货,需方提前15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供方大概所需产品的规格,品种,型号及数量的订货计划。

  4 产品质量要求

  4.1 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距有效期满至少6个月的产品。

  4.2 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所列之标准。

  4.3 履约期间,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供方或需方有权组织监理、施工总包单位对供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并最终以需方所在地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国家标准)结论为准。如供方产品质量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检测费用并罚款5000.00元整及因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的所有人工、材料、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如供方产品质量经检测判定为合格,需方负责赔偿检测费用并罚款5000.00元整,因施工不当至使产品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4 涂布率:每平方米腻子理论用量如下:

  1.6kg/m2( 2遍),具体根据墙面状况而定。

  4.5 产品质量以乙方在甲方所指定位置所做样板为准,若乙方所送至甲方施工现场与样板质量不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负责赔偿。

  4.6 供方必须为需方出具材料质量承诺书,该承诺书具有和合同相同法律效率并作为合同附件。

  4.7 供方必须为需方出具本单位生产资质文件资料,该资料和合同相同法律效率并作为合同附件。

  5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供方应在交货前3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到货地点、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经需方确认同意后供方方可发货,需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体积重量、标准代号等,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5.3 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运输中途破损的不视为供方违约,但供方须遵义市区内在当日内(遵义市区外三日内)补齐货物,如未补齐货物则视供方违约),货到2个工作小时内需方应组织验货,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要求付款的必要依据。

  5.4 供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并不排除供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5.5 交货后,由需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需方负责。

  6 施工验收方式

  6.1 供方有义务提供腻子施工的技术指导、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需方在正确的施工方法、正常的施工条件下,腻子的施工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7 货款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开始供货后,乙方每月30日必须把当月各单项材料进度报甲方财务审核,甲方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支付全部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形式支付货款。

  因需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供方货款,需方有权停止供货,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需方负责。

  8 变更处理方法

  8.1 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需提前到货期7天通知供方,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购销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襄阳美宁硅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质量

  1.产品的名称:高纯石英砂10-16目

  2. 要求没有黑点,没有黄皮,颗粒均匀大于10目不能超过2%,小于16目不得超过3%。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

  1.产品数量:40吨,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加工场地。

  2.交货方法: 拖车

  第四条 产品交货期限:

  1、× 年5月1日至 ×年×5月6日。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乙方供应的价格为合格石英砂 元/吨,含吨袋包装装车价。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付乙方 定金,成品出货后过磅即付款。定金元在40吨尾款中扣除。

  第七条 违约条款

  乙方逾期未交的货物,应赔偿未交货物100%的违约金.甲方未提货应赔偿未提货物100%的违约金.

  甲方:

  购货单位: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

  供货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南康市第三中学运动场改建工程,使用乙方提供的建筑用砂、石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1、砂(规格0.1~1mm),单价为:46元/m3

  2、石子(规格2~4cm),单价为:46元/m3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用自卸汽车将砂、石运送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卸货,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

  五、砂、石验收:

  甲方在对砂、石材料进行验收时,对不合格砂、石材料拒绝签收。砂、石材料的数量以每车实际丈量的数量进行计算。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砂、石材料的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砂、石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6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元整);(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20xx年12月12 日至20xx年3月12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购货方: 供货方:

  兹购方向供方采购以下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清单

  二、 应付总金额(RMB):1000000元

  三、 付款方式:现金

  四、 包装要求:无

  五、 到货日期:20xx年10月20日

  六、 到货地点:黑龙江省依兰县凌志手机通讯

  七、 运输方式 :客运 运费负担:供货方

  八、 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九、 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十、 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十一、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 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

  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方:(盖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甲方建设 工程的需要向乙方订购 ,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供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总价

  1、上述单价中已包含材料的成本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及货到工地包卸货等的一切费用。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实际订购及收货的合格数量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2、上述材料单价为固定价格,若因市场变化导致上述材料的单价上涨或下跌均不调整(变更除外),则甲乙双方应在乙方送货前商量好材料价格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如无书面形式变更,则以本协议确定价格为准。在没有得到甲方明确指示前,或在乙方明确要求变更价格前,乙方不得送货,否则损失自担。

  二、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行业标准或规范、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本合同产品质量执行如下标准: 。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货品,质量须不低于此等规范要求。

  2、产品样板(如有):合同签订前两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样板给甲方留存,作为批量产品验收的标准之一。甲方确认的产品样板时仅对其尺寸、造型或色泽等外观负责。若乙方提供的样板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即使在甲方确认定板后乙方供应同等产品并被甲方使用,而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能免责,仍然须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三、交货条款

  1、订货方式:甲方在合同中直接签订合同内的表箱内的电器原件厂家及电器原件的配置,甲方以传真或者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将每批次到货通知传至乙方。到货通知中注明每批到货的规格数量、到货时间等。乙方收到该批次到货通知后回复甲方,以示确认收到。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双方确定为: ,如无书面,则发生在该两号码之间的传真、短信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确认其真实性。

  2、运输方式: 甲方验收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

  4、交货时间:

  5、产品的组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采用适合长途运输的出厂标准包装,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当中,包装物乙方不回收。

  6、交货要求:

  6.1、准确无误。

  6.2、型号、规格无差错。

  6.3、符合甲方的交货顺序及配套要求。

  7、交货资料

  7.1、交货清单;

  7.2、质量保证书。

  7.3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

  四、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

  产品运送到接货地点卸车后,甲方或指定接货部门(人)在 小时内组织验收。

  2、验收方式

  由甲方或指定接货部门(人)在指定卸货地点开箱检验或抽检;接货地点在甲方指定工程所在地的,在工程所在地进行验收。具体检验方法或检验比例、数量要求如下: (甲方提供堆放地点, 甲方在 天内验收完毕,或委托专业班组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

  接货地点验收时 ,有国家验收标准的,遵照执行或按照高于该标准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没有国家相应标准的,按照该行业标准或高于该标准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有材料样板的,结合样板验收。验收不影响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款

  1、合同暂定总价(实际以结算金额为准):大写人民币 元(金额小写: )。

  2、结算方式及时间:

  3、 4、付款形式:网银转帐;支票。

  5、乙方每次请款时需提供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6、本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前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待甲方接到其书面付款申请并核实无误后,甲方方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授权委托领款证明、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六、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须在每批(次)货单或送货单上签名确认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2、甲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材料款项。

  3、甲方中途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则已为甲方所接收的产品,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与乙方结算,未履行部分自动终止合同。

  4、如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提出退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退货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其它条款处理;如果乙方所送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应按送货清单收货;如甲方坚持要求退货,若该产品属于通用产品可以另行销售的,则甲方可按所退货物的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后乙方接受退货并自行运回,如该产品属于专为甲方生产制作的,则甲方可按所退货物的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后乙方接受退货并自行运回。如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合作内容,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订立新合同。

  5、甲方违反合同拒绝验货,按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处理,并承担产品运输及装卸费用。

  6、甲方未能按时验收,又没有及时通知乙方的,视同验收合格处理。

  7、甲方变更接货地点或接货日期,应提前 1 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处理,否则乙方按合同约定发货,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中途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则应支付甲方 %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终止合同。

  如乙方的单方行为已影响或将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索赔偿。

  2、乙方中途拒绝供货或减少合同数量或总额,无论是否通知甲方,均按以下方法处理:属于通用物品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减少数量金额的 %违约金;属于甲方专用物品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减少数量金额的 %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应及时通知甲方认可后才能实行,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提前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如需甲方代保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否则自行运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所供产品的产地、品种型号、花色或质量不合约定或因其它原因致使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甲方拒绝验收的相应费用。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方有故意以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冒充标的产品,或有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掺杂在标的产品中等欺骗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索赔偿。

  6、乙方将产品发错接货地点及接货部门(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如期履行。

  7、如双方约定按抽检的办法进行产品验收时,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对标的产品进入使用阶段时发现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保修期满后的除外。 8、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验收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或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并允诺及时处理。

  9、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接货地点或日期变更后,应在 天内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并允诺及时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延迟交货: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在接到甲方供应计划并确认供货的两天时间内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当批次价款 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与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除外)。

  2、货物不符

  2.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厂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有争议的标的物可由甲方暂行留存,或由双方共同委派或指定部门(个人)保管,同时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解决。期间的保管费用与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2、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甲方将不会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付款。

  八、保修期或保质期

  本合同约定合同标的产品的保修期为 年,保质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费用为:合同结算总价的 %。保修(质)期内,因用户不正确使用而造成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产品本身的问题而造成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收到甲方送出的维修通知两天内应及时委派维修人员前来检查或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理,维修费用从该担保费用中扣除,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

  本合同约定,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合同标的产品的零件配售服务,以保证产品使用过程当中得到正常维修及保养,确保产品达到乙方所承诺的产品自然寿命。另有约定如下:(后续服务的费用条款)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或政府临时普遍性强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确实不能如约履行合同条款时,责任方或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有关部门裁定。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品名、型号、等级、数量、价款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加气块gb儿968-20xx标准执行/标砖jc239-20xx, 三、 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代办运输,在甲方 堆场下货堆放,双方共同验收,并在送货小票上签字或甲方出具自制收 料证明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允许乙方运输破损率为2%),甲方指定的 收货人(。

  四、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应提前六天向乙方报计划,乙方将保证按 供应计划供货给甲方。

  五、乙方提供加气砖砌块相关的材料证明。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收货每(人民币 元)为一个付款单位,甲方在收到两个付 款单位(人民币)的'货物

  后,应在五日内向乙方付清上一个所欠货款(人民币),结清后乙方方可继续供货。如果因为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甲方在收到不足一个结算单位的货物,并超过一个自然月未再购乙方的货物时,甲方应在七日内付清所欠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在乙方保质保量的情况下,甲方应必须使用乙方的产品。

  (2)乙方因供货质量和数量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三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日终止,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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