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5篇[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购 销 合 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 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40×20mm,间距为500-600mm。
2、铝单板的包干单价为元/㎡。如颜色是鲜艳色(金色、红色、橙色)的,需在原单价上加上元/㎡。该包干单价已包含铝单板板材费用、加工费用(应按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要求完成检修口及空调出风口等相关强弱电及消防点位的开孔、开槽及折边等)、轻钢龙骨辅材配送费用【轻钢龙骨吊顶配送规格型号及比例为:主副楼1-3层采用C60型上人轻钢龙骨,其余采用C50型勾搭式轻钢龙骨;龙骨配比按主龙骨比例是1:1.1(即每平米吊顶主龙骨是1.1米),副龙骨是1:3.5,主吊件1:1.1,副骨挂钩1:3.5,余下的配件(主接,副接,支托,丝杆,爆钉等)按1:1要求进行配送,并满足施工及损耗要求。超出以上标准需另外配送龙骨的按 元/米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保险费及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需承担的一切费用,且不受铝单板板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铝单板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不再予以调整。甲方实际应支付款项按甲方实际购买面积×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计算,其中,实际供货面积按施工图纸展开面积计算。现采购量暂定为 平方米,货款总额暂定为 元。
二、 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xx)中聚脂粉末涂层的相关标准、《铝板质量标准》(GB3194-1998)和甲方质量要求,不得与封样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同时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发货时乙方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原件三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
三、 供货时间及提、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情况深化、提供全套铝单板加工图纸,甲乙双方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完成。乙方每批所供货物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且必须满足施工图上一个区域的整体施工要求。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完成。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提供加工图迟延影响交货的,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市 路号 。
四、 包装、交货方式及费用:
铝单板表面贴保护膜,瓦楞纸包装,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并卸货完成,由此产生的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五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八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铝单板安装完成后,发现乙方提供的铝单板色差明显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
2、每批铝单板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每批铝单板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结算前,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如乙方所发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
3、全部铝单板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款项的98%,预留实际应支付款项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结清。
4、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其中甲方在支付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款项前应按含保修金的.实际结算货款补足发票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
A、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加工图及加工明细表,加工图纸及数量如有变更,必须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变更合同条款要求,则乙方交货时间可顺延。
B、负责提供和确认颜色样板。
C、负责向乙方支付货款并到货后及时验收。
2、乙方:
A、负责按时按质量交货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方案、加工图(涉及技术及测量尺寸,甲方须派技术人员配合解决)。
B、负责货到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货到清单。
C、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D、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E、负责货到工地卸货,不负责搬上楼。
F、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铝单板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铝单板数量供货或提供铝单板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铝单板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铝单板,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H、 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八、 质保期和质保金
铝单板保修期为年,自铝单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缺陷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2日仍未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逾期未供货货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电话:传真:日 期:
购销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武汉煊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号:XY20081124 合同日期:20xx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需方预订如下材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出厂标准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货到工厂后需方验收数量、包装、质量.如遇质量问题,供方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定.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未尽之经济责任按《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1月18日.
八、未尽事宜,友好协商。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人代表:
负 责 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签定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遵守公平和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以上单价供方无权根据市场行情单方调整产品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法: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提货或交货时,需方有权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提货预付1万元,余款在产品验收合格需方接收后一周内付清。需方扣留2万元保证金,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
五、交提货地点:智慧谷B1#楼工地现场。
六、供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上表的规格尺寸。
七、供方需提供产品材质质量检验报告。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延误的时间供方每天按总货款金额的3%支付需方违约金。
2、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投入使用一年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安全事故。供方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需方的全部损失。
4、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销售经理: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编号:12150800
供方(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需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向甲方购买黄金、铂金或其他贵金属首饰或制品(以下简称“产品”)。现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发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二)、合同总价: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611750元;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税率为17%。 □本合同价款不含税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订购时选定产品的标准质量为准;
(二)乙方在异议期间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甲方可负责三日内免费调换,但乙方应承担来回邮寄费用(如有)。若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之义务或因乙方其他疏漏造成产品损坏的,甲方不付免费调换之义务。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一)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即:深圳市;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采取乙方上门自提或委托甲方邮寄的方式;
2、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起即完成交付义务,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必须一并委托甲方代为购买保险,乙方并承诺履行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之义务;
(三)因货物交付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甲方就该产品提供一般包装,若乙方有其他要求,在支付相应费用的基础上,甲方可按乙方要求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一)乙方指定收货验收专员,收货后,专员应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指定为专员);若乙方改派专员,则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专员签字验收后即为对产品数量及外观瑕疵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于收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确认产品质量。
六、货款支付及结算:
(一)本协议项下货款支付采取三种方式:
1、乙方上门提货时可以以现金结算;
2、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利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货款结算方式为次结,乙方应于每次下订单后立即支付货款,原则上款到发货。
(三)甲去收到乙方货款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七、知识产权保留
(一)本协议仅转移甲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后,并不同时获得该产品上附带的任何知识产权;
(二)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后若转卖给任何第三方,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创新极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追宄乙方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各自完成履行本框架协议下的义务;
(二)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除第七条之外)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违约金于产品售价及数量无关)。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各订单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双方希望继续履行的,应于期满前30日签订新协议。
十二、协议期内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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