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实用的购销合同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自愿、规范送货行为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源一事,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合同标的
2500个10W投光灯电源。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的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出售的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等,(是否含增值税需双方协商,以采购单为准)。
2、本合同的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售后服务费用。
3、本合同的具体价格和是否含增值税,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四方的采购单为准。
4、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三、本合同的有效文件组成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的采购单,乙方的送货单(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需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项根据采购订单而定);
5、甲方确认乙方的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四、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它所有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出售给甲方的物品保质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乙方应保证此电源能够零下40度启动。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规格一致,若甲方没有对货物进行特别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
4、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进行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5.针对乙方提供的电源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索赔,维修费用及甲方该订单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或邮寄抵达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有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品。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七、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所在地,乙方承担运费和邮寄费。
2、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在交货过程中乙方所指派的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单来交货,多交或少交,甲方有权利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期限与乙方结算。
4、收货的验收标准包括:型号、规格、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整等内容。
5、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送货单、质量检查报告、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说明手册)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在()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如甲方提供样板和承认书的,要求按照甲方的样板和承认书上的要求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以甲方的质检部门授权代表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并签字和盖检验章后为准。甲方采取抽样检查时,不能视乙方的产品全部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的货物在甲方的产品上时为验收的最后期限,如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甲方有权按约定顺延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八、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甲方以上月的26号与本月的25号之间的送货为本月的货款,每月26日为对帐日,乙方每月26号要提供对帐单与甲方对帐,最迟不能超过30号.对帐完成后,乙方应提供发票等资料给到甲方,以便甲方付款。甲方定于次月的5号前付款,最迟不超过15号。由于乙方的资料提供不完整所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
移动电源购销合同书范本
合同相关规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甲方因此还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十、保密与保管约定
1、甲方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上述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中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价格条款。
3、除接受甲方的通知外,乙方不得利用用甲方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加工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产品,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因保管不善或无正当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引起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乙方借口保管不善或其他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而有本条第3项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3项的合约内容向乙方提出违约和赔偿主张。
5、乙方保管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期限为甲方收回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在于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止。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产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对方,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时,可以减免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行为不可抗力的,应担承担本合同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条款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均同意以甲方合约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十四、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及工作效益,促进双方业务往来,简化作业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车辆,并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就订购所需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
二、车辆品牌型号: ,车辆单价: 元,订购数量: 辆,合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作为预付款。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2)支付日期以甲方账户显示收到全部合同总价款为准。
(3)甲方收款账号: 。
四、交货方式
甲方在收到合同总价款后应与5日内将合同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之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五、甲方保证
1、合同车辆已经通过售前的调试、PDI检验和清洁。
2、合同车辆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六、乙方保证
1、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合同车辆,由乙方负责所有有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手续途中的一切风险责任。
七、质量及质量担保
1、合同车辆的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乙方及其许可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应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和/或引起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是,该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负有及时通知和拾天内提供证明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十、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双方约定
1、 甲方提供合同车辆之日起,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和/或损害。
2、 如果乙方虽已提车,但尚有本合同约定的车款没有付清,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且乙方不得将合同车辆用于抵押或其他债权担保。甲方据此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合同车辆并向乙方收取车辆使用费。
十二、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是自愿签署本合同的、对本合同项下各条款内容经仔细阅读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本合同为合同车辆买卖的全部法律文件。有关合同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甲方参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销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食品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3月5日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
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
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应在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12月30日内每月第10个
工作日前向甲方交售标准面粉60吨
2.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
方协商议定),向甲方交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在
15日内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面粉品种:25kg标准粉,10kg精粉
2、等级: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小麦特二粉质量标准(GB1355-1986)
3、质量标准:水分%≤14.5; 灰分≤0.75%;面筋质%(以湿重计)≥29
4.面粉包装: 面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标要求, 包装物由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甲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标准的,乙方有权拒收,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货,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乙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
甲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乙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
(1)验收期限;乙方必须在接到货运单后,24小时内验货,延期验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续;乙方验货后应当日将接收单据传真发给甲方。
(3)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
甲方交售的面粉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甲方、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乙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乙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乙方不再需要的,由甲方自行处理。
2.甲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甲方在交售面粉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时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甲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甲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甲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乙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甲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甲方、乙方供销如有变动、应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申请,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承接的“ ”项目铝合金门窗铝型材选用乙方生产的“ ”牌 (颜色)铝型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甲方承诺“ ”项目所用的铝型材由乙方独家供应,不选用其他厂家的铝型材。
二、型材规格:铝材厚度 ㎜。 系列推拉窗, 系列平开窗。
三、“ ”项目铝型材用量:约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单价: 单价按甲方正式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当日中国铝材信息网公布的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另加 元/吨的加工费计算(以上单价含税、含单车单次3吨以上运费、含包装物重量)。单车单次 吨以下运费甲方按 元/车支付给乙方。下单时间与支付定金时间不一致时,铝锭价则按乙方收到定金当日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计算。
以上加工费单价均为T5状态的门窗型材单价,若要求T6状态则门窗型材单价另加元/吨。
幕墙材料加工费在以上单价基础上另加 元/吨。
注:铝锭期货交易日均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牌。故逢周六、周日下单日并支付定金铝锭价则以周五公布的铝锭价为准,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铝锭价为准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GB5237—20xx标准生产与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发票。
六、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在订货时,指定 (身份证号 )签字或加盖公章通知乙方,该订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乙方接到订单之日起 天开始陆续分批供货,“ ”工程项目铝型材应在 年 月 日前提货完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交货时间顺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影响交货时间的其他事项。
七、甲方向乙方订货超过交货期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库与资金占用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20元/吨计算)。
八、甲方中途决定取消订单,而乙方已投入生产,则该批已下订单的产品甲方仍应在原订单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并支付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如确需退货,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可按退货当天的铝锭价减4000元/吨加工费予以回收(回收铝型材重量应扣除包装物重量),喷涂型材还应扣减每吨50㎏的粉沫重量及包装物重量。
十、包装:按 纸质 包装,包装物重60kg(±5kg)/吨。
十一、运输及交货方式:乙方协助甲方雇汽车运输,汽车司机代表甲方向乙方办理提货手续、卸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为: )(手机号: )负责签收,以上签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十二、 验收方法
1、甲方若对产品数量、重量、包装有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经乙方确认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给予更换。
2、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五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确认属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更换或协商解决,逾期视为对产品质量无异议。但因卸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过磅在乙方仓库,若甲方验收的重量与乙方磅单误差每吨在±3‰(即每吨误差在±3kg)之内视同准确,超出该范围,应经双方重新过磅,过磅费由错误一方承担。
十三、付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方给予发货。同时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应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每次订货的定金,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以上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提货时方可从货款中扣除。
十四、 附则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订单及双方往来的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Com。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一、甲、乙双方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二、甲方指定下单人、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留样并加盖公章)各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茶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和单价 单位:元/公斤
二、QS为标准,没有红变现象,乙方对茶叶质量负责。卫生符合国家标准,农残要求欧盟标准。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付
五、验收方式:茶叶进仓后,按照质量规定扦样并对样品进行验收。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经对样验收及按协议条款验收后,甲、乙双方无异议,由乙方凭甲方茶叶进仓凭证向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货款结算手续办理后,甲方应当日付给乙方 %货款,剩余货款应在 天内100%支付。
七、其他:若乙方茶叶质量不符合要求,理化指标超出规定含量,卫生、农残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退货或协商解决。
八、签字盖章起至 年 月 日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彩钢扣板广告材料
第二条 数量:实收方数178平方米(单价:65元/平方米)
第三条 货款总费用:壹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正(¥11570.00)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3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70%。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8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1996-09-12
【实施时间】 1996-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建材购销购销合同03-03
购销合同样本-购销合同04-01
购销的合同02-19
购销的合同10-14
购销合同(经典)04-24
购销合同03-02
[精选]购销合同09-06
(经典)购销合同09-09
购销合同【经典】09-13
购销合同(精选)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