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范本集锦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居间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合同范本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
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合同范本2
委托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个人信用贷款方式融资人民币 万元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
1.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在获得第三人融资款项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账户中支付居间服务费。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时终止。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3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期货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独立机构。
1.3 乙方是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甲方规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条件的自然人。
第二条 居间事项
2.1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甲方和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研究报告及与期货投资有关的信息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委托机构从事的其他活动。
2.2 乙方开展期货居间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 本合同委托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的资质、行为进行检查和审定;
(2)有权对乙方介绍的客户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户不予受理; (3)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进行统一客户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等对乙方身份进行公示,包括乙方姓名、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要求的其他信息;
(5)有权对乙方居间行为进行管理、调查、质询和风险评估,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当乙方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时,有权暂缓、扣除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的发放、解除本合同并向协会通报等;
(6)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变动情况,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
(7)为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保证金管理等服务; (8)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乙方从事居间行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居间报酬,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2)保证提供各项材料真实无虚假,自愿接受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等主管机关监管,如基本情况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发生调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不得以期货公司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或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以期货公司名义招聘人员、印制名片或宣传资料,代表期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等;
(4)不得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资料变更、密码重置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5)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6)不得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夸大期货投资的收益,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诱骗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或以获取佣金为目的唆使客户频繁交易;
(7)不得提供期货行情信息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但机构已获得监管部门相应业务许可资质的除外;
(8)不得对客户期货交易的收益作出承诺,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共担风险; (9)不得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10)不得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11)不得同时与两家(含)以上期货公司存在受托开展介绍业务关系,或将同一客户向多家期货公司介绍;
(12)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居间报酬、风险管理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条所称居间报酬仅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居间的报酬,如乙方提供其他期货业务居间服务的,相关报酬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5.2 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并入金后,可以认定乙方提供的期货经纪居间服务成功,从乙方介绍客户发生实际交易起,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3 甲方根据乙方介绍客户创造净手续费收入(剔除成本后)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具体以甲方实际支付的居间报酬为准;
5.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支付的居间报酬均为含税价,乙方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其所得的报酬中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代扣代缴;
5.5 甲方每月从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提取10%作为风险管理金,用于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违规行为或乙方介绍客户发生风险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损失总额超过风险管理金的,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5.6 当提取风险管理金达到时,将不再提取;
5.7 若居间合同终止后满六个月,乙方未发生任何业务风险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应在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合同期内提取的全部风险管理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
5.8 甲方每次为乙方办理居间报酬划转的最低限额为元,如乙方当月应付报酬不足上述标准的,则由甲方暂代为保管,累计至以后月份达到最低限额或合同终止时划付。
5.9 居间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扣除风险管理金后,甲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10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支付居间报酬账户及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文件。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3 乙方若从事合同约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给客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留的地址即为法定通讯地址,一方按此地址寄出的函件,即视为对方已收到;一方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已经交寄的函件仍为有效。
11.3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等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的规定为准。
11.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范本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居间人(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居间合同范本5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居间合同范本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光: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我的行为证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居间合同范本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______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______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
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______角钱。
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______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履行。
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_____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______%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行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______市____区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____,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____圆整(¥____元正)。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______%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
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______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正楷签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正楷签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9
委托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居间合同范本10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联系煤碳用户,并协助其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及煤碳煤质化验报告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的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供需方要求,将联系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与用户之间、用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双方(甲方与用户)能够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条:佣金
(一)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每签订一吨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购计划,分期结清,应在用户每次与甲方结算后的7日内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四)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用户不得进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居间合同范本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的融资需要,现委托乙方寻求借款人。本着公平、公正、守信、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商定,就委托寻找借款人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寻找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以甲方位于作为借款抵押。
第二条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具备借款能力的的资金方。借款额度:人民币贰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年息______%(不含居间费用)。借款时间三年。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联系或推荐的借款人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并开始履行生效,第一笔借款资金按约到达甲方账户,则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甲方将实际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______%)作为居间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第一笔借款到达甲方账户的二个工作日以内。
第四条甲方如不能如期支取乙方居间服务费,则按应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每日千分之五罚甲方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为止。
第五条在借款操作过程中,如果甲方以第三人的名义与乙方联系推荐的借款人签约,应视同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仍应支付乙方约定的的居间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第八条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12
合同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___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___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 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___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_____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省___市___区(县)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范本13
甲方(委托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与引进借款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顾问服务内容
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元。
2、为甲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借款意向的投资方、贷款主。
3、组织针对甲方项目与投资方、贷款方进行沟通与交流。
4、协助甲方与投资方、金融机构、贷款主谈判、签约,协助资金到位。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甲方应按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3、不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金融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会晤、谈判。
4、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2、勤勉、尽责开展第一条所列工作,尽快帮助甲方成功融资。
3、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等,不向无关方公开。
4、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第四条顾问费用支付
1、双方约定由乙方从甲方贷款总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具体约定如下,在此次委托贷款成功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也即5%作为报酬给予乙方(不含税)。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贷款发放机构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2、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顾问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应付全部顾问服务费的三倍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2、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居间合同范本14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元整(¥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张三乙方(签章):李四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此2处分别加盖2个门店备案经纪人名章或者填写2个人的经纪人备案)。
年月日
居间合同范本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上海浦东三林路709弄16号603_
2、居室规格:房型_5_层(式)__2室_1_厅_1_厨__1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款3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35%。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另5%留为质保金,质保期(注: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付款要求额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元签订合同认可时扣除签订合同元元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签订意向之日签订合同之日材料款100%施工工费50%金付款1000合计工期进度过半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年月日竣工验收10%当天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收据,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乙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章)乙方: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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