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工程合同

时间:2022-11-09 14:12: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宅装修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5篇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

  合同编号: 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人(或项目经理):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或部分主材□ (以“甲方委 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7.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_____%首期预付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后按合同_____%支付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时,应要求乙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等字据。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居室内家具、陈设,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合格证书、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围护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将垃圾定点堆放。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配合甲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做好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自行支付监理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_____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金额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的比例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产 品合格证等,并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正常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的标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期验收(实行工程监理的,监理方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

  4.在隐蔽工程和中期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和承担费用,并重新约定返修(返工)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主要负责人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环保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 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 同金额的______%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

  ①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包方承担。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

  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3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

  一、工程概况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户型:_____室_____厅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如果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6、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乙方立即进驻施工。待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共计____万元,框架工程竣工后支付余下20%,共计万元。

  8、乙方负责相应图纸及预算。

  二、双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或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有乙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赔偿乙方。

  三、备注

  1、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层

  4.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③其它方式

  5.施工内容:(附施工图和工程明细)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包干价)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__元;水电等管线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家具、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签印,取得乙方签字的收据,除此之外的凭证,甲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若需拆除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邻里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照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处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必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制定的成品、半成品的工程,且无法调整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工期。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时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5.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6.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结算文件资料:

  ①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水、电、气等管线走向图);

  ②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及编制说明;

  ⑧工程补充协议;

  ④设计施工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单;

  ⑤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计价表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⑥其他工程价款结算附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改拆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___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小区

  1.2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此工程采取的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预算书)

  1.6工程期限为 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工程造价预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该造价金额包括设计费。

  实际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决算。 但乙方保证工程实际决算金额不超过该预算金额的5%,决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5%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

  第二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1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设计费包括在工程总价款中,乙方不再另外收取。

  2.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2.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2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符合国家关于施工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3.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3.4 协助乙方办理本装修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4.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3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3)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4.4乙方必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本次装修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有关情况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同时提供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4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7.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7.1.2不可抗力;

  7.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8.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9.1.1材料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将未经验收认可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9.1.2隐蔽工程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覆盖掩蔽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开验收,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1.3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支付第三笔款,签署保修单。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改造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以便完成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备案。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第一次 开工前2日 2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 30%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 35%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5日内 15%

  10.2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做以下解释

  10.2.1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10.2.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0.2.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10.2.4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工程竣工必须的水、电路改造图;竣工图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后,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可,视为验收合格。

  10.3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各笔款项时,必须向甲方开具盖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11.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部归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承担本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

  11.2.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经甲方催告且逾期超过1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协议的,解除协议一方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本合同预算总价20%的违约金。

  12.2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当履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乙方未按期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2.5.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保修条款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的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前往维修,乙方逾期不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或个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支付,优先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昆明签订,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工程地点: 原沙包堡财政所。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 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施工日期: 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工程总额: 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

  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 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__起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9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

  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__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元押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0

  一、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二、重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附后)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委派_____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五: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___ ___ ___ ___ ___ 。

  ①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 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9.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工程验收单);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尾款。

  9.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9.6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9.7 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9.8 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0.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10.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10.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占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一次 合同签定_________%

  第二次 客厅、餐厅吊顶,厨房墙砖,水管,线管,布线完工。_________%

  第三次 木工和泥工全部完工_________%

  第四次 双方验收合格五日内 _________%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 元。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有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1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

  购货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_____

  单价交付时间: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_____(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开户行: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账号: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3

  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是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

  3.2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需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和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是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工程竣工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4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款项名称

  汇款时间

  款项包含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首期款

  开工前三日

  工程造价×60%

  第二次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35%±工程更全款

  第三次

  尾款

  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3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各项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财政部门,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有效付款凭证。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2.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于保修范围。

  12.5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有关具体事项

  13.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们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至物业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没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5.2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节解决。市消费者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

  15.3双方不原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作为本合同的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附则及其他

  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3本合同一式  分,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17.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附件:

  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监制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

  3、 户型: 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 施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7、 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 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元。

  9、 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 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 甲方工作

  1、 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 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 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 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 乙方工作

  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

  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 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乙方支付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 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 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 ,工期相应顺延。

  3、 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 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 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 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 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 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 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年。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附件1:补充协议;

  ②附件2:设计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③附件3:工程报价单;

  ④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⑤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⑥附件6: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

  ⑦附件7:工程结算单;

  ⑧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附件

  工 程 报 价 单

  甲方:

  乙方:第 页 共页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木工收口完成;

  4.墙面一遍腻子;

  5.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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