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合同

时间:2022-11-26 11:19: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承揽加工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揽加工合同通用15篇

承揽加工合同1

  定作方:

  地 址: 电话:

  承揽方:

  地 址: 电话: 履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定做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加工范围

  2.1本工程构件共计 / 件,含钢量约计 吨,材质为 ;

  2.2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 。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单价:

  主桁架 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 吨;系杆、水平撑 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 吨;

  3.2合同总价:共约计 元,大写人民币约计 。

  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 元(合同总价的 %),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

  3.5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的定金,仅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计入结算;

  3.6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

  第四条:质量要求

  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4.2承揽方根据《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x20xx)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x20xx)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构件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

  4.3所加工的钢构件底漆为 ,中间漆为 ,面漆为 ,漆膜总厚度 μm;

  4.4所用油漆全部由 提供。

  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

  5.1验收方式:钢构件出厂前3日,由承揽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对钢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如定作方在此期间(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发货之日)未派质检人员来厂对钢构件进行验收而要求发货,则承揽方视为此批发货构件已通过定作方验收,且验收合格,进行发货;

  5.2结算方式:钢构件结算重量均以承揽方提供的加工详图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据实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毕前5日内结算、审核完毕,并双方签章确认;双方审核结算时,结算资料由承揽方在构件加工地提供;

  5.3结算期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在14天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定作方完全认可承揽方提供的结算文件,双方按照此结算文件进行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运输方式

  第七条:图纸要求

  7.1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

  7.2承揽方在对图纸进行审核后发现有异议时,必须经过定作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对自己提供的图纸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作方承担;

  7.3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

  7.4定作方在深化图纸上签字确认后承揽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图纸与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

  7.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第八条:加工时间

  8.1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后,且深化图纸经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全部加工完毕;

  8.2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9.2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9.3定作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9.4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迟提货物总价金额的1.5‰支付给承揽方作为违约金,另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9.5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9.6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9.7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件

  10.1最后一批构件的发货必须在定作方和承揽方双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及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结算金额x定作方已支付金额)的基础上方可进行;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揽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图纸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定作方:(盖章) 承揽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2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须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下料后再提出原料质量问题的,造成定作方损失的,承揽方应予赔偿。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吨(件)成品不得超过 。

  2、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满足承揽的需要。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约定计算: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七、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定作方工厂内

  八、包装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九、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运输由承揽方负责,费用承揽方承担。

  十、费用结算

  结算时间:

  十一、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它约定

  1、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3

  定制人: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

  一、定制(加工)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

  二、材料的提供:由承揽方包工包料,产品价格包括原材料的`价格及加工费。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方式:_________付款条件:款到发货

  四、其他要求:合同以传真件确认为准。

  五、本合同经双方或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双方也可通过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承揽方、定制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应依《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

  定制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4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5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

  规格单位:

  数量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日期:

  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_______万。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6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7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木门油漆,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等见清单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按定作方的工艺要求制作,(门厚45mm),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技术资料,样块提供办法: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样块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四条合同总价为小写¥42690.00大写肆万贰仟陆佰玖拾元整。油漆加工完毕提货时支付¥40500.00,大写肆万零伍佰元整,安装完毕,如油漆没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2190.00,大写贰仟壹佰玖拾元整!

  附:产品明细表

  产品及价目明细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备注

  子母门和对开门

  套

  40

  480

  19200

  单开门

  套

  81

  290

  23490

  合计

  42690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提定作物期限应当20xx年4月16日提货,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七条包装要求:里面用保护膜包装,外面用纸皮包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为总金额的5%;

  5、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贰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承揽加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份,由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9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系__________市__________汽车车身修理店业主。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先支付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___年___月___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___年___月___日)计人民币9587.15元;

  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与被告经常有业务往来。被告多次向原告订做汽车车厢,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多次向被告提供汽车车厢,约定付款时间为次月月底。被告开始就没有依约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___年___月___日,原告与被告再次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之后,被告尚欠原告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后来,原告多次继续向被告催收,被告均无故推诿不支付至今。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是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如约交付被告定做的'车厢给被告,被告理应及时依约付款。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

  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11

  甲方(定作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1、防盗门名称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

  5、单价(元/M2)___________。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7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工期要求:

  第二条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1、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3、材质标准:

  4、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承揽范围

  1、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2、工程地点: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

  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3、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2、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5、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工期

  1、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无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安全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2、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元。最终标的以________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________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规格型号:高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四条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五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委员会___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营业所

  帐号: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4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

  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

  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

  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承揽加工合同15

  订立条约两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托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两边充沛商议,特订立本条约,以便配合遵照。

  第一条加工制品:

  品

  名规

  格单

  位数

  量备

  注

  第二条加工制品品质请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求封存样品的,应该由两边代表背后封签,并妥为保管,作为验收的根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供应设施及规格,数目,品质:

  1,用承揽方质料实现事情的,承揽方必需按照条约划定原材料,并接收定作方检讨。承揽方瞒哄原材料的缺点或许应用不符合条约划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品质时,定作方有权请求重作,修缮,缩小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实现事情的,条约应该明确划定原材料的损耗定额。定作方应按条约划定的时候,数目,品质,规格供应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要按条约划定实时检讨,不符合请求的,应立即关照定作方更调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私自改换,对修缮的物品不得掉包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较,参照第七条划定施行。

  第四条手艺材料,图纸供应设施:

  1,承揽方在按照定作方的请求举行事情时期,发明供应的图纸或手艺请求不合理,应该实时关照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划定的时间内答复,提出修正看法。承揽方在划定的时间内未失掉回覆,有权休止事情,并实时关照定作方,是以造成的丧失,由定作方补偿。

  2,承揽方关于承揽的事情,假如定作方请求失密,应该严峻遵照,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手艺材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该按划定日期供应手艺材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度或主管部分的划定施行,没有划定的由当事人两边约定。

  第六条验收规范和要领:

  1,根据条约划定的品质请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规范。

  2.定作方应该按条约划定的刻日验收承揽方所实现的事情。验收前承揽方应该向定作方提交必须的手艺材料和无关品质证实。对短时间检讨难以发明品质缺点的定作物或项目,应该由两边商议,在条约中划定保障刻日。保障期限内产生题目,除定作方应用或保存欠妥等原于是造成品质题目的之外,由承揽方担任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两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品质在检讨中产生争议时,可由法定品质监视检讨机构供应检讨证实。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候和地址:

  1,交(提)定作物刻日应该根据条约划定执行。任何一方请求提早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前与对方杀青和谈,并按和谈施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较:承揽方自备运输对象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受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分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分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关照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收回提取定作物的关照中,必需留给定作方以需要的途中时候;两边还有商定的,按商定的`要领计较。

  第八条包装请求及用度担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设施及用度担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体式格局及刻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余:

  如:

  1.依据国度无关划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托付定金。定金数额由两边商议肯定。定作方不执行条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执行条约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2.依据国度无关划定,经当事人两边商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执行条约的,除负担守约义务外,必需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执行条约的,能够把预付款抵作守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能够要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守约义务:

  一,未按条约划定的品质托付定作物或实现事情,定作方批准应用的,应该按质讲价;不同意应用的,应该担任修整或更调,并负担过期托付的义务;经由修整或更调后,仍不吻合条约划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丧失由承揽方补偿。

  二,托付定作物或实现事情的数目少于条约划定,定作方依然需求的,应该照数补齐,补交部份按过期托付处置;少交部份定作方再也不需求的,有权解除条约,是以造成的丧失由承揽方补偿。

  三,未按条约划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从新包装的,应该担任返修或从新包装,并负担因此而领取的用度。定作方不请求返修或从新包装而请求补偿丧失的,承揽方应该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及格包装物的代价部份。因包装不符条约划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补偿丧失。

  四,过期托付定作物,应该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条约中无详细划定的,应该对比国民银行无关延期付款的划定,按过期托付部份的价款总额计较,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较的,每过期一天,按过期托付部份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批准,提早托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克不及托付定作物或不克不及实现事情的,应该偿付不克不及托付定作物或不克不及实现事情部份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托付的定作物不符合条约划定,暂由定作方代保存时,应该偿付定作方实践领取的保存,保养费。

  七,实施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抵达地址或接受单元(人),除按条约划定担任运到指定地址或接受单元(人)外,并负担是以多付的运杂费和过期托付定作物的义务。

  八,因为保存不善以致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设置装备摆设、包装物及别的物品毁损、灭失的、应该偿付定作方是以造成的丧失。

  九,未按条约划定的设施和刻日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举行检讨,或经检讨发明原材料不符合请求而未按条约划定的刻日关照定作方更调,补齐的,由承揽方对事情品质,数目负担义务。

  十,私自更调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或修缮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补偿定作方是以造成的丧失。如定作方请求重作或从新修缮,应该按定作方请求办理,并负担过期托付的义务。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守约义务:

  一,半途变更定作物的数目、规格、品质或设想等,应该补偿承揽方是以造成的丧失。

  二,半途废除条约,属承揽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执行部份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执行部份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条约划定的时候和请求向承揽方供应原材料、手艺材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需要的辅佐工作和预备事情,承揽方有权解除条约,定作方应该补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丧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条约的,除托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该偿付承揽方歇工待料的丧失。

  四,跨越条约划定刻日支付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划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该负担承揽方实践领取的保存、保养费。定作方跨越支付刻日六个月不支付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待遇、保存、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待遇、保存、颐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赔偿缺乏部份;如定作物不克不及变卖,应该补偿承揽方的丧失。

  五,跨越条约划定日期付款,应该对比国民银行无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较的,每过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端谢绝接受定作物,应该补偿承揽方是以造成的丧失及运输部分的罚款。

  七,变换托付定作物地址或接受单元(人),负担因此而多付出的用度。

  第十四条弗成抗力:在条约划定的执行期限内,因为弗成抗力以致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获得正当证明后,可免予负担守约义务,但应该采用踊跃步伐,尽可能缩小丧失,如在条约划定的执行刻日之外产生的,不得罢黜义务;在定作方拖延接收或无端拒收时期产生应该负担义务补偿承揽方由此造成丧失。

  第十五胶葛处置:加工承揽条约产生胶葛时,当事人两边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条约治理构造请求调处,仲裁能够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

  本合同见效条约执行终了生效。本合同施行时期两边不得随便变换和解除条约条约若有未尽事宜,应由两边配合商议,作出增补划定增补划定与本合同拥有一致效能。

  本合同本来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条约正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构造或公证构造)各留存一份盖印)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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