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合同

时间:2022-12-07 16:00: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信托的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信托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托的合同

信托的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5.乙方以信托股权(含孳息)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将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或其代理人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将按照书面通知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如果甲方的通知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与章程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该项委托,并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甲方未作书面通知,乙方有权按照保护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取得报酬。

  3.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指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费用),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有权拒绝以自己固有财产先行支付。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受益人,双方应就手续费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权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股权及其收益不属于乙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权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

  6.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合同结束后的90日内予以恢复或赔偿。

  第八条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报酬

  1.乙方经营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2.乙方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的(年费率)每年从股权收益中收取手续费,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将全部信托利益移转至甲方的指定单位或个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与甲方或受益人的财产转移手续。

  第九条 税费的缴纳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应分别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第十条 信托的变更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股权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利益归还给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变更或终止:

  (1)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3)信托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5)作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协议或另行协商解决;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信托的合同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

  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 借款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法人代表:(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信托的合同3

  合同编号:134219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_________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_________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的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之信托收益时,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_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分配给本合同项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简称“受益人收益”);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过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上述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投入信托资金为基数计算确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简称“剩余收益”)。对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完毕前,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在根据上述(1)、(2)项的规定,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合同或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受益权,其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前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进行运用。

  3。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受托人为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购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筹资金运用于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规定的范围时,应当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进行上述资金的运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的范围内,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终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未能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对经营者未能完成上述经营指标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财产享有请求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有权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B类资金信托合同》之信托受益权,以使其能够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经过平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激励机制》”)。该《经营者激励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经营者激励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业所得税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_________万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_________万平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_________%,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反担保)不超过_________亿。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_________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国投监督管理、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_________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或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进行分配时,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权的收益时,应当首先对前次未获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进行弥补。进行上述弥补后,方得按照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当期收益的分配和运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信托财产中预提。

  第十五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

  (2)_________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

  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上述股份过户至相应受益人名下,并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现金方式进行信托财产分配时,受托人将上述信托财产划拨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_________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4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_______ (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_______ (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_______ (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签章)

  丙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签章)

  丁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托合同书8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5

  向信托投资公司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信托的合同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7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aaa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资金的用途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aaa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受益人

  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元)。

  3.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本信托计划的成立:本信托计划于信托计划资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个工作日(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成立日”)成立。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起支付给受益人。

  第七条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以下简称“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信托计划成立。

  第八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九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3.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4)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5)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6)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除上述一般性权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项下,享有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条件,向本信托计划项下特别委员会委派成员的权利。c类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特别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享有表决权、批准权和否决权。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同意按照该规则规定,委派代表参与特别委员会;

  (6)向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通过另行设立资金信托的方式,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变现;

  (7)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b)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c)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d)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以及(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4)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请求权。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个普通受益人或全体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b类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推介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6)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7)信托报酬;

  (8)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十五条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2.受益人的实际信托收益取决于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以及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况。

  第十六条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信托资金额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项下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2.信托收益分配的领取和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润分配实施后十五日内,向本合同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七条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间,本信托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放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委托人可以查阅。

  (2)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表、信托财产风险状况动态分析报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项说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询时,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在受托人营业场所进行查阅。

  (3)在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年度管理、运用报告书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a)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b)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上公告;(c)来函索取时寄送。

  (4)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严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知道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八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

  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受益人信托财产的分配: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归属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规定,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在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特定受益人,由受托人按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期间:受托人应于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信托财产分配日"),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以股权方式,向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对特定受益人,应采用股权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满足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财产分配权后剩余的_________股权,受托人应当按照特定受益人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直接分配给各个特定受益人,并负责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4.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时,_________股份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5.信托终止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受托人应当于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应分得的_________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九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

  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条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信托期间,本信托计划项下之优先受益人有权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过受让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让其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优先受益人请求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转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2)在信托终止前2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应当将其全部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上述转让不收取转让手续费。

  (3)前述(1)、(2)小项所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其所签署的a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

  2.对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受益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受益人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转让信托受益权时,普通受益人有义务转让上述信托受益权。上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转让的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受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3.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后权利的确定:特定受益人按照本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受让相应信托受益权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后信托受益权的内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让a类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或b类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后,其继受的信托受益权按照本信托计划项下c类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确定和执行。受让人除享有上述c类信托合同项下第十二条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外,放弃其他特定收益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优先受让权

  除前述第二十条第1项、第2项所规定的情形外,优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征询特定受益人意见。特定受益人应当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特定收益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特定受益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的,优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即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规定,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二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包括a类、b类以及c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

  第二十九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_________________加工产业有效发展,适应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促进专业仓储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优势互补、银企双赢”的原则,经协商,就质押仓单项下的`_______________保管事宜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存货质押合同模板》(以下简称《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以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仓单权利作为质物,向乙方发放_______________收购贷款。

  第二条乙方以库存_______________生成的仓单权力作为质物,向甲方申请_______________收购贷款。

  第三条丙方对《_______________仓单》项下的库存__________进行保管。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作流程

  (一)乙方将收购加工的__________,存放于丙方的仓库内,并办理保险。由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存放的__________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信托的合同9

  供货单位(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需货单位(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受托单位(以下称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承兑单位(以下称丁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乙方为____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国家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年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方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2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小贷公司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具体手续以小贷公司为准。

  二、甲方了解信用贷款相关信息并按乙方及贷款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若信用贷款审批不下,则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服务费(如因为甲方提供材料造假或征信不良而导致无法批准,则不退还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 篇5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产量________,利润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 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11

  甲方(受托方):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5w_________15%=7500)。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5.25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账户总额<5.25w,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p="">

  2,5.75w>账户总额>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账户总额>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信托人: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托商品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商品的规格、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托商品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托商品的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托商品的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托事宜的手续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期限、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信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释义

  1.1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1.3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1.9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证券交易的程序

  2.1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证券账户的监管

  3.1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证券账户处置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资金清算

  5.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第九条本协议引用其它合同条款之内容

  9.1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14

  个人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五里雾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帐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付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帐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帐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帐户5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5w*15%=7500)。甲方时刻保持帐户的总资金在5.25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帐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帐户总额<5.25w,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2,5.75w>帐户总额>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帐户总额>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总帐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总帐户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信托的合同15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 (批准单位) 号文批准的 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 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 %;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 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 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 %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 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信托的合同】相关文章:

信托的合同12-07

信托合同11-08

信托的合同集锦12-30

银行信托合同12-08

股权信托合同12-08

资产信托合同11-29

信托合同模板02-24

信托协议合同03-30

关于信托的合同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