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经营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受托方):广州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的________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
2、坐落位置:________
3、建筑面积:以物业产权登记证明为准
第二条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购得上述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甲方保证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并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甲方。
第二章物业的委托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该物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该物业进行管理。委托经营管理不改变该物业的所有权性质。
第四条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五年,自甲方向该物业出卖人支付所有购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关付款凭据为准)后的次月1日始计五年时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同意以该物业的总价款年回报率9%(税后)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业的收益。具体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计算分60个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条为便于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该物业的交付手续,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有权将该物业出租、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有转让经营或发生重大经营变更,必须知会甲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因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营业税和经营所得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装修,但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乙方应保证对该物业进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拆除对该物业已进行的装修、装饰和不得损坏该物业设施,已安装的家私电器归甲方所有。委托经营期内,除正常使用损耗外,乙方应保证维护该物业以及该物业内各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若甲方欲转让该物业,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将该物业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告知购买方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保证新的业主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该物业产权的变动而解除或终止,即本合同具备“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
第十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三至六个月内,若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按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价款为基数上浮10%的价格转让该物业的,乙方应同意,并于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前十五天内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若该物业处于银行按揭状态,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则由乙方负责代垫资偿还;甲方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在提出转让该房屋时同时提出),若银行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前还贷,甲乙双方应于银行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向房管部门递交产权变更的交易手续。
第十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若委托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物业的业主中有不低于60%同意继续将其物业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且乙方同意继续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甲方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益率或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的条件重新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且合同期不低于五年。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不同意继续接受委托对甲方物业进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享有出售该物业的权利,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如需将物业转让给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场地和便利的权利,乙方应予配合。
第十四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包括甲方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备案,且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携带亲友免费使用本合同约定物业或与该物业所属同类型物业每一年度不多于30天且每月不多于3天的记名免费使用权,但须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向乙方预约,由乙方安排入住时间、地点,甲方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确认后,可按时入住使用相关物业。同类型物业,是指在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物业中,与本合同约定物业相类似、面积接近、所处位置相邻近,但楼层、位置、朝向及装修格调不尽一致的物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内如需入住上述物业的,需按入住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依上述第十三条约定,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每年免费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额外补偿;使用期限超过30天的,超过的时间甲方必须按该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但可在对外营业价基础上享受优惠折扣(具体优惠折扣标准以入住时的标准为准)。甲方若需入住与本合同约定物业不同类型的物业,需按相关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解除后,该物业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委托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修缮,并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合理装修布置,收取经营管理该物业所产生收益。
第十九条乙方需承担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及使用费用,承担经营管理的风险,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
第二十条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该物业进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通知乙方使用相关物业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责任额度以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为限。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没有及时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度以不超过拖欠的款项数额为限。如发生多期拖欠,则分别按各期拖欠时间分别计算违约金。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年__月__日
委托经营合同2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封面盖章】
合同条款内文
商铺地址: 号(即甲方购买“恒隆汇商业广场” 签订的《商铺购销合同》的“ 层 ” 号铺,购铺合同编号: 号)
第一条:条款具体内容
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统一运营的经营策略。甲方自愿将下列所购产权商住楼的使用权交给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作统一经营商业运营。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购买的商铺 层 号铺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统一对商铺实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全权委托乙方对商铺租金价格进行定价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内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内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反租期过后,甲方按照当时租金价格享受相应铺面租赁收益。
4、甲方购铺用于自营目的的,且不参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营品牌需符合项目整体商业落位布局要求,自营品牌统一报审甲方批复,符合业态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场经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条:权益归属:
1、 甲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的收益权;参与返祖政策的其商铺收益权从返祖年限完结后 日的第一个年度开始产生。
2、 甲方同意将该产权商铺交由乙方作统一经营。
第三条:经营权归属:
1、 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归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管理,由乙方用作统一经营 管理。
2、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和租赁权。
3、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以及交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住楼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使用范围。
2、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合法的经营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
3、 由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收益,并赔偿商铺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装修投入。
第六条、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
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负责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七条、委托经营期满,乙方对商铺设施有做好设施保全的责任;
第八条、委托经营期内,商铺配套设施的正常折旧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项目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铺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商铺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经营合同》之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处理。
第十条、为保障恒隆汇商业广场经营品质,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租赁过程中,为吸引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经营户进驻经营,甲方应对经营户提出的租赁年限、装修等有利于经营的相关问题给予配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规定尚未到期的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甲方(委托经营户)的身份证及商铺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基础资料表》经双方共同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经营户)签章 乙方: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772)3358888
现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东郡5栋1305室 签订合同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 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 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筑面积:㎡,(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2、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元×10%÷12个月×3个月=元。
二、 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 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委托经营合同4
甲方:_县邮政局
乙方:_x、_x(_邮政局在职职工)
甲方决定停止经营_邮政超市,对超市商品和设备折价处理给乙方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按照商
品盘点清单:雀巢类、宝洁类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八折;
其余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六折,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滞销商品、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另议。
二、根据现有固定资产:收银系统作价6000元,双面货架每组作
价380元,单面货架每组作价250元,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三、乙方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折价款为元。乙方在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时,首付折价款元的30%为元。所欠余款由乙方以等额的邮政储蓄有效存单作抵押;乙方在11月30日前向甲方再付折价款元的30%为元,甲方退还给乙方付款等额的抵押存单;乙方在20_年2月28日前向甲方付清折价款元的剩余40%为元的欠款,甲方退给乙方折价款最后抵押的40%的存单。
四、承包期限为六年,从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止,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签。
五、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日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为每月3000元,乙方必须在当月的25日前向甲方交清次月的承包费后,方能享有承包经营权。(20_年10月1日后乙方的承包费届时甲乙双方再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甲方目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甲方现用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甲方向登记机关注销或变更,乙方重新向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七、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买断承包经营期内企业执行州局统一政策,只为乙方交纳由企业为职工承担部份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属个人缴纳部份,按规定时间由乙方自行向企业交付。在经营期内乙方不享受工资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经营期满后回企业上班按规定竞争上岗。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的固定设施:⑴现邮政超市所使用的全部门面(给乙方作经营场地使用)。⑵二楼除甲方留用一个房间以外的全部楼房屋空间给乙方作经营的仓储和办公用房,二楼窗户防盗栏由乙方安装,乙方解除合同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改变二楼的使用用途,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⑶现有门面内外和二楼屋内的设备设施。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使用,乙方按水电使用量,按规定据实向甲方按月交付水电费,如交付不及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自将甲方提供的房屋转让他人。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内不按规定交纳承包金,甲方将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视同长期不在企业上班作旷工处理。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终止或变更向乙方提供的经营场地或设
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经营期满失效。
甲方(签章):_县邮政局乙方(签章):_县邮政局职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xxxx,面积|:xxx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2、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3、委托期限为xx年,即20xx年xx月xx日起,止于20xx年xx月xx日
4、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xxxx份,协议双方各持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经营合同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受托经营的设备为投币式冷热自动售饮机,数量_____台,设备编号为:_____,用于由乙方开发的_____市内的各商业网点的经营。
第二条委托经营期间经营利润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每个自然月保底人民币_____元整(实际收益上不封顶)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
2.如果每月实际收益超出_____元,超出部分乙方按其受托经营的全部售饮机产生的纯利润(即扣除所有成本,税费后的收入)_____%,平均到每台受委托设备的纯利润作为委托经营收益按月支付给甲方。
3.乙方应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在次月的_____日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帐单核对,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
4.本条第2项所指的纯利润包括将来有可能在售饮机上开展的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带来的收益。
5.甲,乙双方作为各自的纳税主体,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政策缴纳税收。
第三条委托经营期内的运营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运营费包括原材料,场地租赁开支,设备维护及人工费用等一切与经营管理售饮机有关的(包括衍生业务)费用。
第四条设备维护及升级换代
1.乙方全面负责在委托经营期内的设备维护及升级换代,包括可能在将来开展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由此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为争取最大的收益,并保证在市场上投放的售饮机整体的一致性,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其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及开展其他业务,但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在性能或功能等方面要比改造前更先进。
第五条主体的变更
在委托经期限内,无论甲方或乙方如需发生变更,均需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如无特殊情况,在履行必备的手续后,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承担或享受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否则,每逾期_____日,按未付部分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合同期_____年后如果双方愿意,乙方可按年折旧率_____%的标准折旧后的残值购回设备,另加_____%的手续费;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收回售饮机,也可续约继续委托乙方经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方可收回售饮机,所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的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对方后,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5.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保密条款 :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 篇5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
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事务处理
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第十六条监察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需在2个月前提出。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
第十八条解除合同
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秘密保持
乙方有义务保持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秘密。
第二十条失误处理
因乙方工作失误,不能为甲方职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外事项
发生本合同外未规定事项时,双方应以诚意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供餐开始日正式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订立地点:
受托方: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100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 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
│委托方(章) │受托方(章) │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
│电话: │电话: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帐号: │帐号: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监制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部门: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其他用盐委托经营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盐批发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续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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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鉴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鉴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签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签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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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受托方供应对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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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名 称 │ 供应品种 │ 月需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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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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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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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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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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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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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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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附件
解除合同记录
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
委托方(签章):
签证方(签章):
附件
┌────────────────────────────────────┐
│要约、续约、解约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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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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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商铺委托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_____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委托给甲方统一招租经营。
第二条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甲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2.乙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甲方给予固定回报。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另行招租委托经营,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
4.委托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甲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第三条期限及收益方式
1.商铺委托经营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经营商铺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以固定回报率,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委托经营收益,其具体回报率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商铺净房款的年_____%,_____%,_____%。年回报收益分别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工作日内,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支付乙方返租金,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合法拥有的商铺净房款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额支付乙方_____年委托经营返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法拥有的商铺净房款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额返还甲方_____年委托经营返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法拥有的商铺净房款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经营期满
委托经营期满后,由甲方选聘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进行市场管理。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_____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_____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_____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义务
一方对因商铺委托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 (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铺使用面积: 平方米 商铺总价款为: 万元 购房合同号: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 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1
甲方:(XX饭店)
乙方:(XX饭店管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XX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XX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委托经营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搞活 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 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 大酒店共计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资金 万元,甲方占总股份 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元注入 %,乙方占总股份大酒店账务。%,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将甲方原有的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 新合作经营的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 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 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 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3
乡镇(街道)土托字___年第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经营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乡(镇)___村___组_____亩土地(地名_____面积_____等级_____四至_____土地用途_____)委托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生产经营。
二、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月___日止。
三、委托经营价款委托经营土地的价格为每年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委托经营价款。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经营价款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经营价款的方式,实物为:___,支付时间为___。
五、交付时间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委托经营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委托经营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委托经营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委托经营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委托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合同期满后,乙方有对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投入获得补偿的权利。
7、乙方不得改变委托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委托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年限。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委托经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将委托经营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提供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 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提供现有人员及部分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管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 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 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 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由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 医院经营管理及监督
1、 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3、医院所需的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继续实行委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5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每月固定工资 元;
若月营业额达 元,按月营业额 %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 元- 元,按超元部分按 %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 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 %计提奖金。
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个月的 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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