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2-12-25 10:22: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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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装饰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饰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装饰合同三篇

装饰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装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以预算书工程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6、合同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计 天。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 ①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②施工过程中停电、停水;

  ③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及工程内容,增加项目。

  第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调整

  1、合同价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算价款,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价款可作调整

  ①在原预算项目新增加的应在决算时追加价款;

  ②甲方确认的工艺标准变更或材料变更;

  ③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变更;

  ④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超过10%。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电源、水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期间发包方需要部分地方使用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准则,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原有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的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方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水电工程验收;

  (3)瓦作工程验收;

  (4)木作工程验收;

  (5)油漆工程完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发包方应

  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工程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将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一式两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 )认可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对其中的材料设备和装饰内容再次确认无误,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满足乙方对住宅装饰的个性化要求,同意乙方与 装饰公司协商,对原有装饰设计进行个性化修改。乙方提出的所有装饰修改内容,不构成对双方已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的否定。

  2、乙方可以提出工作、工序和材料设备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装饰公司协商,单独结算;所产生的质量和保修责任,由乙方和装饰公司协商并订立相关合同。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质量异议与质量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3、因乙方对装饰内容的修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致使住宅装修工程未能如期交付的,甲方可以延长交房日期;乙方负有不得影响整幢大楼和小区如期交付的义务,如因乙方的修改方案而影响其它业主正常使用住宅的,乙方应当排除障碍或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4、乙方所有相关的个性化装饰修改,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得擅自更改以下部位:

  1、住宅的外窗;

  2、住宅外墙,以及有关影响建筑立面的任何修改;

  3、室内所有垂直管道及排风竖井;

  4、住宅的进户门;

  5、影响建筑安全性的承重结构;

  6、阳台的扶手栏杆;

  7、移动更改或者扩大厨房卫生间的位置及面积;

  8、未经设计认可的,在楼板上增加的非轻质墙体或隔断;

  双方已经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经确认无异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将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补充,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处)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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