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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合集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电子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1.1.针对电子图书采购项目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制定本合同书.
1.2.双方郑重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书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严格依据国家法律解决有关本合同书的一切纠纷.
第二条 合同内容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
2.1.2.项目地点
2.2.合同项目数量2.3.合同项目造价(大写)
2.4.甲方完全同意将此项目交由乙方负责采购.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的工作,并创造尽可能的方便条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1.乙方所提供的电子读物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
4.2.凡我书店提供的电子读物一律为国家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正版电子图书;
4.3.我书店将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并为甲方免费培训管理员;
4.4.对数字管理系统免费维护一年,负责终身跟踪服务并提供一切技术支持.
合同期内双方应充分沟通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电子合同 篇2
甲方: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简称CA印章),应用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其作用是识别身份、数据传输加密及电子签章。从而保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使用者招投标信息的安全可信。
一、双方责任
甲方: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办理CA印章资料审核、CA印章的制作。
2、甲方负责对乙方CA印章的信息变更、年检及废除及CA印章补发。 3、甲方负责对乙方CA印章提供完善售后服务。
乙方:1、提供真实的CA印章办理资料。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甲方签发CA印章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办理CA印章所需资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一份;所需灌章的印模;
3、妥善保管CA印章,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时,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CA印章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CA印章失效前30天向甲方或受理机构提出更新请求,否则,CA印章到期将自动失效,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CA印章存储介质,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则乙方需交费更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年内如介质无人为损坏,甲方免费为乙方更换。
二、收用标准
根据辽价函[20xx]46号文件制定如下优惠价格:150元(介质费50元,第二年起每年年费100元)
三、其它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CA印章服务,甲方依法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甲方《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四、协议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本协议从双方签定日期开始,到乙方CA印章废除后失效。
甲方: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人:委托人:
日期: 日期:
Y业员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填写说明:
1、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填写申请表,各页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用户在申请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登记证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填写说明:
1、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填写申请表,各页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电子认证机构,为数字证书使用者(以下简称用户)发放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身份标识和信息加密。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辽宁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否则辽宁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辽宁CA委托受理机构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当地证书受理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在通过受理机构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机构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辽宁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
四、辽宁CA积极响应各受理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辽宁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等无法预见的因素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辽宁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的,辽宁CA依法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辽宁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辽宁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在有效期内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经业务主管机关查证确属辽宁CA责任,辽宁CA将承担相应责任。
七、随着技术的进步,辽宁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辽宁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用户在向受理机构办理申请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辽宁CA签发证书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九、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辽宁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时,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如发生第九条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当地证书受理机构废除数字证书。废除手续遵循受理机构的规定。辽宁CA在接到受理机构的废除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废除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必须自行承担在数字证书正式废除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十一、用户办理的数字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证书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计算。用户必须在证书失效前30天向辽宁CA或受理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辽宁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辽宁CA对于下列情况之一,有权废除所签发的证书: 1、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数字证书的; 4、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5、不履行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责任的; 6、利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十三、如果用户死亡或单位解散,在30天内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辽宁CA请求废除用户数字证书。其数字证书在废除前产生的一切行为及后果由相关法定责任人承担。
十四、本责任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受理机构的权利、义务时,辽宁CA在网站进行通知。根据用户需要,辽宁CA会将其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您指定邮箱中,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废除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向辽宁CA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依本责任书修订所引起的变更的权利和义务。
十五、辽宁CA为用户提供的证书存储介质,如因用户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则用户必须重新交费办理数字证书,辽宁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全国性认证服务机构,负责对以上事项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电子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印制
(由承接方填写)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规章、条例。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2.1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 2.2 设计内容:
2.3 设计要求: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第五条 设计收费
5.1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收费为( 币)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5.2 设计收费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
的30%,即﹍﹍﹍﹍元。
6.2 交初步设计图天内,付总设计费的20%,即﹍﹍﹍﹍元。
6.3 交施工设计图天内,付总设计费的45%,即﹍﹍﹍﹍元。
(如设计内容不含现场技术配合的,应在交施工设计图时全部付清设计费)。
6.4 工程竣工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以施工单位申报 竣工验收日为准)。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 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
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7.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以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5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电子合同 篇4
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总之,订立电子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订立电子合同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电子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购销买卖电子合同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贰佰零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049600.00元)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地址:指定地点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
2、运费由( 乙方 )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六、产品价格:
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 协商确定。
七、产品的验收: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买卖电子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
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
1,付款方式:电汇、现金。
2,付款期限及条件:甲方单月月结款应在次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结清。
3,乙方收款账号为: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九、违约责任:
本买卖电子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买卖电子合同纠纷的解决:
1、买卖电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买卖电子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买卖电子合同法》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若本买卖电子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买卖电子合同的附件,是买卖电子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买卖电子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买卖电子合同的补充,与本买卖电子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买卖电子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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