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口代理合同1
甲方 ( 受托方 ) :
乙方 ( 委托方 ) :
一、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货要求: ⑴ 交货期限:
⑵ 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交货时随附各种有关单据,详见乙方义务4) ⑶ 交货方式:
三、代理出口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额收汇后,先扣除银行费用、出口运保费等甲方以外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用后,按照实际收汇金额扣除美金运费以1(美元): (人民币)的比例向乙方结算, (注: 结汇暂按本合同前述约定的结算价计算; 如实际结汇日因汇率变动导致甲方损失,则该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可对结算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并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代理费。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甲方据此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乙方授权范围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为准确认代理出口货物之规格、包装、数量及价格等。 3.如需实质性修改或变更出口合同,需经乙方书面确认。
4.办理出口许可证、负责催证、租船、订舱、保险、制单和结汇。
5.负责办理出口报关,并可根据“特别约定”办理有关商检、单证缮制、退税申报或其他手续。在乙方办理退税等手续时,甲方应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的,甲方负责审核信用证条款,并及时将信用证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发运。
7.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缮制托运单据,办理托运手续,并及时将托运情况、交货时间、地点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托运,则乙方应在出运后二个月内将外汇核销单等单据交甲方,且保证上述资料的合法、准确、完整和真实。
8.收汇后将结汇款在扣除所有费用后,及时汇给乙方。
9.甲方就整个代理出口事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委托,但可就代理中单个事务委托专业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产品在外国因质量问题被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准备应诉。 11.由于国际市场变化而未能签订出口合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违约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责,但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及理赔,并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如乙方不愿对外索赔或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
13.承担因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对外责任。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接受与甲方协商确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条款,以出口合同为准确认代理出口货物之规格、包装、数量及价格等,保证货物数量、质量、包装、交货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并对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后果及有关货物及其包装所包含的知识产权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2.根据出口合同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交到约定地点。
3.提供正确的资料,给予甲方合理的时间制作出口单证、安排托运,承担由于资料错误引起的后果。 4.提供完整准确的交货单、装箱单、厂验证或换证凭单、出口包装证明等必备单据。 5.负责办理退税等手续,有关货物出运等方面可在“特别约定”中另行规定。
6.及时支付运费、仓租、寄样、装卸杂费、报关、商检、卫检、各类出口许可证、产地证等甲方以外单位收取的费用,承担结汇过程及信用证修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不能及时支付,甲方有权停止执行代理,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额或许可证商品,除另有约定,乙方应提供批准通知或许可证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给与甲方合理期限办理转让手续。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国外客户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9.发生对外理赔或索赔时,应及时书面委托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理陪、索赔后果及因自身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付费、不提供证据及协助等)导致的一切后果。
10.乙方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费用、利息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拍卖费等费用),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11.由于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收汇逾期未核销,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必须予以赔偿。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日起15天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3.出口合同签订前,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规定了定价原则而没有规定具
六、有关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上海仲裁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23楼。邮编:20xx41,电话:021-52920xx2,传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2
甲方(出口货物供货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规格: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_________网上交易平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___。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给付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第四条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3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___
第一条代理协议的订立: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___
1、品名: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
4、规格: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
6、成交条件:___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___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第二条代理协议的执行: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与外商签订外销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_,此外销合同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的有效依据,
为本代理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___(1)承认乙方代表甲方签订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
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得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视同意的出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协助乙方办理出口所需手续。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寄单费等所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等手续,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___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___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当外商提出索赔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外商提供的索赔证件,甲方接到索赔证件后,应根据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及时理赔。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对外理赔情况。
如外商因索赔提出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应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的规定及时应诉,积极办理对外交涉,并及时将进程和结果通报甲方。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搜集证据,并最终承担诉讼或仲裁结果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___
因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包括预期利润。
(三)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___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加条款:___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人: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4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装运、仓储、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出运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如果美国航线则需提供真正的收(发)货人的相关数据。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填写错误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据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单据后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若因乙方不慎丢失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单据私自换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单证代别人出货),若发现此情况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通过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果不能如期配出,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的有效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及时将甲方的报关单、核销单的报告单据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个月内)。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额度一共为10000元(人民币),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额一旦达次极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须及时付清所超出欠款额度的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运的每票货物后:
A:乙方应及时的将该票的对账单发送给甲方,待甲方日内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发票,并将该票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及相关清单和相应的运单复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对个别乙方所出具的发票有异议,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要求给予以澄清或更正。对经核对无误之乙方费用,甲方应及时于上述信用期限内支付。就有疑议之费用发票,甲方应在发票更正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将有关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误汇款的,乙方将按常规扣押甲方提单。
D: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费用,汇率按甲方付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牌价计算。
本合同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5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进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1、名称:
2、数量:
3、单价:
4、生产场地:
5、规格:
6、型号: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颜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权利义务
1、以代理方的名义对外签约,并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委托方。进口合同已经由委托方确认。因进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2、代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到港后的报关、报检等进口手续。并及时通知委托方货物到港时间,配合委托方做好进口商品的商检、提货工作。
3、在执行合同中,随时向委托方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因委托方原因致使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进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三、委托方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负责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委托进口的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委托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有关义务。
3、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等具体业务。
4、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5、委托方应在代理方通知后_____日内提货。委托方需分批提货的,应在____________前提货完毕。
6、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7、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8、承担因政策和汇率风险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
9、负责所有的码头、运输及仓储费用。
四、财务结算
1、委托方应在对外合同签订前将_____%的预付款划至代理方帐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预付款前,不对外签订合同。预付款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若市场价格跌幅过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在提货前追加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本协议所涉汇率暂按_______计,如实际对外付款当日银行汇率发生变化,以实际汇率为准,多退少补。
3、代理进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须按代理方要求将各类进口税费在发生前汇入代理方指定帐户。若因海关审价需补交有关税费,则无论报关前后,委托方应在海关发出通知后三日内将补交税费付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迟延支付,则代理方有权在代缴后向其追索有关税费及违约金。
4、委托方应于提货前结清所有货款,并且不迟于代理人对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进口合同总金额的______%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委托方应于___________前将代理手续费一次性付给代理方。
6、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且委托方在未履行完付款义务前,不得提货。委托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及时结清货款或不提货,代理方无需通知委托方而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委托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代理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
九、其它条款
委托方:
代理方: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等报关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3、如乙方有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资金流等有偿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货物代采购、通关、境内外运输、仓储、配送等;资金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货款、代收货款、代缴关税、代缴(退)增值税及或预先垫付前述资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从口岸出口等产品。出口货物的价格必须符合海关对完税价格的规定。
2、乙方应在货物出口前3个工作日将《委托出口确认单》、发票和箱单交给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收货方名称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报关运作方式为: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为单抬头方式,即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确认单》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及与乙方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且甲方有权与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变更销售合同。
第三条出口报关
1、乙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出货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出口前3个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做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2、乙方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应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和遭受的处罚。
3、如出口货物属法定商检产品,则在货物出运前,乙方须在当地商检部门自行办理出口商检手续。或委托甲方协助办理。
4、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出口产品所需的相关信息。乙方须如实提供与合同所述标的一致的货物及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货物交付甲方后25日内,乙方应将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交给甲方。乙方保证不得多开、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又将发票作废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及应提供的报关所需的资料、文件、信息后,即开始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和报关。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时安排接货。
7、货物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运输、仓储
1、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由甲方指定的仓库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给甲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货物后,甲方负责安排出口货物的仓储、装船等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出口货物收汇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资料中收款方为甲方,且在货物出口后(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45天内,甲方收妥境外客户应付的全部外汇货款。甲方在收到全额外汇货款后即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货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不出货给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货后不给乙方货款,或外汇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没及时收回等情形,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的费用,且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提供的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资料引起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4、经双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应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税款等额款项。
5、a.如在甲方报关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汇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银行结汇当天汇率结算后,扣除全额代理费后,可根据乙方指示将余额全数打入乙方指定账户。b.在甲方报关出口后,乙方凭开具的符合当批货物报关情况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品名,数量等必须于报关单信息相符,增值税发票原件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经甲方核对无误,同时乙方境外客户全额货款到位,且报关核销单已退回甲方后,于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当批货物货款及垫付出口退税款;前述应付款项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付货款余额=汇率x外汇货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费+费用+税款)
c.若应付货款余额部分,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者任何可抵扣发票情况下,甲方扣除对应金额6%后,将剩余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正常进行退税的(双方确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报的正常期限为自货物出口报关日起45天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定且时间较前述期间短的,则以国家的新规定为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垫付的税额,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暂扣后期出口货物的税款,待甲方实际收到相应出口退税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汇率结算时,双方协商汇率为:美金货款结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8、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较双方签订合同时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货物时出现变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变,且对于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收到的外汇款项,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标准支付人民币款项给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种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退回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将应退回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汇率结算
1、代理服务费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0.1x出口美元报关金额数(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货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费为0.1元人民币);
代理费不包括报关费,每单出口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150元。乙方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内陆运输费用、提货费、装卸费、商检费、文件费、通关查车费用等,前述费用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代理服务费用、税款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支付
代理服务费用、甲方代垫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约定支付。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无法于货物出口后45日内收取外汇货款及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料等的,乙方应于前述时间届满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如下费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1)若货物出口后,出现海关对乙方货物的商品编号重新归类和货价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出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2)在通关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货物的任何责任造成压车、退港等情况发生,压车、退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赔偿。
出口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
出口代理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____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_____佰元整,不高于(rmb)_____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字)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有关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结算
甲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8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
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当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当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9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供货方(丙方)处获得的货物进行代理业务。因其货物的质量、款式、数量、工艺、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因素,引起的收汇风险及外商索赔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汇或部分未收汇,甲方和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货款。乙方与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购销关系,也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在代理行为中,乙方不会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义同甲方供货方(丙方)签订国内各类合同。乙方特别提示:如有本条所称上述情况发生,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请乙方确认、核实。乙方对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义务。如甲方因货物商检、海关报关、财税办理开票等情况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应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视需要,决定是否供货,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应仅根据乙方注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变造后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时,均加盖乙方单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盖合同章(复印件无效)。甲、丙方承诺,以上函件合同并不构成任何购销关系。
三、甲方应在每批货物的装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如实提供出口货物的详细报关资料,乙方凭此编制有关出口单证及报关出运。由于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甲方自行委托报关时所使用虚假资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甲方对乙方名誉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货物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范围内的,应由甲方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如甲方差错或逃避法定商检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凡甲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包干费、银行费用、许可配额费、产地证书费等,不论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对外发生,均由甲方承担。又由甲方自找货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与有关方签订的运费支付协议,或有关方对乙方放弃主张的承诺书。
六、乙方不承担出口货物在承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无论产生损失的过错责任是在于承运人,还是其他人)。甲方可以为承运货物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凡以乙方名义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按保险合同规定期限,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将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甲方必须在国家退税部门规定期限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出口退税所需资料,由于甲方未按规定而导致无法退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因退税时间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甲、丙方承诺,乙方接受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不与自己构成任何购销关系,也不作为合同已实际履行的依据。在实际退税完成前(即在国家退税部门尚未经过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前)乙方有权在支付下笔货款时先暂时扣留相应于该单货物的应收出口退税额作为抵押,待国税局确认后乙方向甲方结清货款。实际退税虽已完成,
但因国家税务局追索上述退税款,则甲、丙方应无条件将国家税务局追索的税款在三天内退回乙方,对于在敏感口岸报关出口及敏感地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一律待增值税发票稽核信息到了后付税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汇货款后,根据甲方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个工作日内先按收汇当日银行牌价折合人民币预付甲方的供货企业,其余款在甲方交还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弃退税,则也应提供普通发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权在其货款中扣除相应的税款。
1.2.3.4.需保税区企业划汇的,应遵循保税区有关规定办理的出口退税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上述代理价格若因国家外汇,退税等政策变化,则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调整时双方协商新的价格。若因新的价格双方无法一致,则代理行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后一条执行。
6.如甲方已将供货工厂发票交乙方三个月(包括三个月)还未支付供货方货款的,则必须由供货方书面确认不付货款的原因。
7.此价暂按退税三个月计算,如每缩短或延长三个月,则作1分调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货商(丙方)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自行向权利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仅作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权利人产生纠纷,而致乙方自身权利(含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则甲,丙方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赔、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通讯费用及差旅费用等)均应由甲方负担,且该费用应在乙方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据乙方的结算预交给乙方,待索赔、诉讼或仲裁程序终结后双方据实结算。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应的国内合同,导致乙方同外商所签订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赔,甲、丙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论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人均予以确认。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须经过签订本合同的三方(甲、乙两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注明为“代理出口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样方有效。
十四、上述约定三方均须认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按损失赔偿。
十五、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不侵犯他人商业机密及知识产权,若有违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六、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仅限于自身业务,不得将代理关系转让给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未有丙方参加,则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同样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业务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尤其为第十一条所涉及外商索赔,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_____》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授权范围
1、甲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乙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甲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甲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甲方以乙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甲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甲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乙方同意。
2、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_____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甲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乙方负责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_____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甲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甲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乙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乙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甲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_____及海关清关等工作,甲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乙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乙方。交于乙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9、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其他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甲方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_____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4、乙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甲方开给乙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T/T方式下:乙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2)在L/C和托收方式下,乙方将_____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乙方还是甲方制作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甲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_____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乙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甲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乙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账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账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3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对选择同城托收方式结算费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结算,选择同城托收或备用金方式结算费用的双方再签定有关结算协议
4.3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4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货运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15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出口代理合同】相关文章:
代理出口合同12-28
出口代理合同12-16
出口代理合同10-23
出口代理合同12-04
代理出口合同12-28
委托代理出口合同07-19
出口代理合同模板12-13
进出口代理合同10-30
代理出口货物合同12-06
代理出口合同范本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