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合同

时间:2023-01-28 19:23: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抵押的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抵押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抵押的合同(15篇)

抵押的合同1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及保证人之间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xx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商。

  (三)借款金额(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个月,自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5月13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六)还款方式:合同终到期时,借款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条xx借款人及保证人承诺

  (一)保证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XXXX号)作为借款人抵押担保;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三)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xx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不中途终止合同。

  第四条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XXXX号)由XXX保管,合同履行结束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贷款人有权取得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的合同2

  合同编号:xxx 车质第(xx )号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

  车辆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车质第( )号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x 年 x月x 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x)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质物

  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 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为 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2、“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二) 担保的债权范围

  1、当金(¥: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三)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四)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五)质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2、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六) 保险

  1、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2、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_______________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七)质权的行使

  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八) 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九) 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3、当金本金。

  (十)通知与通讯

  1、甲方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十一)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四)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xx 年xx 月xx 日

  xx 年xx 月xx 日

抵押的合同3

  甲方(抵押权人):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抵押人): 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诚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系 年 月 日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之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 (以下行文中之《借款合同》如无特别说明,即为本《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甲方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期限 个月,详见《借款合同》。

  第二条 乙方自愿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乙方自愿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信息如下:

  第三条 乙方将房产抵押给甲方时,该房产所分摊或占用范围面积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甲方。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之要求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抵押物之相关抵押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到有关部门另行签订有关抵押、担保等合同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该等抵押、担保合同之约定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抵押担保之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逾期管理费、出借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公证费、材料费)和所有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之费用。

  第五条 本抵押担保的期限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六条 乙方作为抵押人在此声明并承诺如下:

  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抵押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其对抵押物所有权之始终合法有效。除本合同项下所设之抵押外,抵押人未曾在抵押物上设置其他任何担保。抵押物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之标的物。

  2.抵押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均系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抵押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之文件签署行为及事宜业经合法授权。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证照等均系合法取得、拥有,并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未经抵押权人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6.在抵押期间,如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使用抵押物时,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

  7.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通知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之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 7 日内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由抵押人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8.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与借款人共同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9.《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时,抵押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属自愿搬离并腾空抵押房产,并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10.乙方保证抵押物上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 本合同设立单独的违约金 万元,与《借款合同》之违约金约定互不影响。

  第九条 因本抵押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相关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成立。抵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逾期管理费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2.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送有关单位、机关、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的合同4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双方保证严格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合同内容的贷款:

  (1) 借款金额(大写):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贷款利率:

  (4) 借款用途: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区

  有房产权证第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为借款抵押担保,该房产价值为 ,抵押权利价值为 ,债务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1) 当乙方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甲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2) 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财产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 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1) 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 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为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保证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4) 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并承担维护、保养抵押物所需费用;

  (5) 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抵押权人承诺

  (1) 按期、按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 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待借款本息偿还完毕后协助乙方一同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他项权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如双方发生纠纷,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解决。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抵押的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证合法使用其借入之资金。

  第三条借款额度: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下)。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及付息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的当日,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的年利率为%。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具体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如逾期付息或还本,除按本合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每天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收逾期利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清借款本息;

  2、借款人保证借款到期,绝不以任何理由(如:出差、生病、休假、工作、第三人、公司帐户等等原因)拖延、赖账、拒还或者潜逃,否则后果自负;

  3、如有意在借款后继续借用对方资金,必须在借款期限到期日之前,提前7天通知贷款人并进行商议,若未与贷款人达成共识,则到期无条件还清所借全部金额。否则,即按照违约处理;

  4、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本息;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并对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合同继续履行。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金额安全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延期10天以上者;

  5、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或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财产的; 6、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青岛市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合法房地产(权证字号:_________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前条约定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的市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顺延),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为_________个月。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权利限制: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务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物的处臵: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条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当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抵押人承诺:

  如出现下列任何情形之一,抵押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1、该房产抵押并非房产共有人真实意思表示;

  2、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

  3、该房产因产权等纠纷给抵押权人(即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

  抵押人特别声明:上述债务为抵押人、借款人共同债务,抵押人与借款人对该责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抵押人现居住在该抵押房屋,但抵押人拥有第二住所(见第二住所承诺书),该抵押房产不属于抵押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如因清偿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抵押人保证无条件服从法院或者无条件协助法院强制对该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3、因贷款人的过错,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办理登记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由于借款人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顺利抵押或贷款人不能发放贷款的,应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本息,并最终进入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放弃法律上的一切抗辩权,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缔约人同意:缔约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未能还清本息即视为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视为根本违反合同。

  第二十七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以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借款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的合同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金额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随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面值:_________单位数量: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的合同7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_____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如下机动车辆(下表不够填写可另列清单)抵押给乙方,作为对前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担设定抵押的有关费用。

  2、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前述《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款、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应由债务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或委托方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4、在车辆抵押登记完成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或车辆抵押证明文件由乙方负责保管。

  5、车辆抵押期间,甲方必须为车辆担保机动车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并确保车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6、车辆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7、在抵押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灭失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8、在债务人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交还甲方;若债务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则乙方(或其委托方)有权依法对抵押车辆进行处置。

  9、《借款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甲方仍应按约定承担责任。

  10、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若不能按期偿还剩余借款本息,甲方自愿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11、本合同一式两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抵押的合同8

  订立合同各方:

  甲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________

  乙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______

  丙方(即担保人,又称发展商):____________

  总则

  第一条 甲方为在广州市购买自用住房,但困资金不足,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购房储蓄和购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向乙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第二条 甲方因购买座落在广州市____区____路(街)____号____房,自愿以其与丙方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定的《房地产预售契约》(编号) ___项下之房产及全部权益抵押给乙方,同时赋予乙方以优先处分权,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担保。

  第三条 丙方同意甲方将上述《房地产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及全部权益抵押给乙方,并自愿承担连带担保之责任直至抵押房产竣工交付使用,办妥该房产所有权证送交乙方为止。

  第四条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地产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及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抵押,并接受丙方的担保承诺,同意向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和额度的购房抵押贷款作为甲方购置抵押房产的部份款项。

  第五条 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签定本《购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并共同遵守。

  贷款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元)。专项用于购买丙方的商品房或廉价房。甲方须支用购房储蓄存款和银行借款时,由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帐划入丙方开立于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系统的结算帐户内。乙方有权监督丙方该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借款期限为 年,预计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具体借款起止日期以本合同经公证并经抵押登记后,乙方受托第一笔借款转帐划入丙方帐户日为准。

  第八条 借款利息按月计付,月利率为_____‰本借款利率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九条 乙方应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如因乙方违约影响甲方支用借款,则应按影响的金额和迟延天数将原贷款的利率提高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还款

  第十条 甲方应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供款偿还借款本息,供款总期数为___期。

  第十一条 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即: 每月供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借款本金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供款额。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供款采用划帐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时应在乙方指定的行(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并在户内保留足够偿还下期供款的存款余额。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规定甲方每月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自动从该帐户划帐收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的供款本金和利息以乙方贷款分户帐帐面数字为准,甲方最后一期应供款额按乙方帐面数字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甲方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日。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甲方若因存款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在三个工作日宽限期内补交者仍按原利率计收利息。超过三天者,则按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包括宽限期在内),以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并每次处以50元违约金。

  第十四条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可提前还款:

  1、甲方若有足够的款项来源,可提前还部分或全部欠款;每次偿还金额不少于每月应付供款额。但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2、乙方可根据还款情况调整月供款额。

  第十五条 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欠款或依法先行处分抵押房产:

  1甲方违反本合同定之任何条款;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

  3甲方抛弃抵押房产;

  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变故。

  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应办理公证及抵押登记。在办理抵押备案手续时,丙方负责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甲、乙双方携带《房地产预售契约》等资料到有关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办妥后,《房地产预售契约》及有关购房票证、收据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等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待抵押房产竣式交付使用后,丙方应会同甲、乙双方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房产的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须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七条 在甲方未还清借款期间,甲方须妥善占管抵押房产。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已抵押的`房产出租、变卖、转让、赠与、再抵押或作其他处置。

  第十八条 甲方取得借款同时:

  1、甲方委托乙方为抵押房产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将乙方列为抵押房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保险标的为本合同所指的抵押房产,投保金额按房价总额计算:保险期限现房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计算依据,期货房产以《房地产预售契约》中所订明的抵押房产建成并正式交付给甲方(购房人)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结束为计算依据。甲方应缴付的保险费,乙方可要求甲方以现金的方式缴付或直接由乙方从甲方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存款帐户中自动扣收。保险单由乙方负责保管。

  3、抵押房产如发生损毁,在乙方的利益未获得充分补偿之前,甲方不可向保险公司索取任何赔偿款项。甲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此时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

  4、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第十九条 甲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将抵押房产所有权证及有关文件交还甲方(须办理书面交手续),并出具书面证明交甲方向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抵押人之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履行如下义务:

  1、保证按规定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依时按期偿还本息。

  2、同意在乙方指定的行(处)开立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对与本抵押借款有关之本息和有关费用可自行从该帐户划付。

  3、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原因为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保险公司已赔偿乙方的部份损失,则甲方仅就其不足部分负责赔偿。

  4、抵押房产除自用外,确需出租的,须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方可出租,同时,应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在租约内订明:出租人因违反《购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而被抵押权人(银行)处分房产的,承租人应自该房产抵押权人发函之日起三十天内迁出。否则甲方之出租行为无效。

  5、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查验抵押房产。

  6、当发生任何对甲方有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时,保证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7、如丙方在担保期内代甲方偿还全部欠款,甲方同意乙方将抵押房产之权益转给丙方,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8、甲方确认丙方在履行有关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抵押物的权益及处分抵押物行为的合法性;丙方有权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自行处置抵押物,而无须通知甲方。

  9、如甲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即须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担保

  第二十一条 丙方(即担保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之卖方(即发展商),自愿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由此引起的有关费用(包括合理律师费用等)之总额。

  2、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房产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并交予乙方之日为止。

  3、担保责任:

  (1)保证将近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划付的抵押房产购房价款专项用于该抵押房产的建设,不挪作他用。

  (2)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抵押房产的建设工程并交付使用;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确认第三条所规定的担保人的责任。确认乙方在甲方未清偿全部借款之前拥有《房地产预售契约》项下的全部权益及抵押房产,并保证该权益在担保期内不受任何人的侵犯。

  (4)保证与乙方紧密配合,使本合同各条款得以顺履行,特别是在抵押房产竣工交付使用后,负责协助办理该房产抵押手续和负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的申报领取手续,保证将他项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送交乙方保管,以保障乙方的利益。

  (5)在担保期内如甲方未按时归还欠款或发生其他任何违约事,丙方同意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履行回购担保责任,同时授权乙方从丙方名下帐户自动扣收上述款项。

  (6)丙方违反本条款第五项约定,应从乙方发函日第三十一天起按甲方所欠贷款本息之总和向乙方支付每天万分之__的滞纳金;如丙方拒不履行本条款第五项约定,乙方有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处分。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接受乙方的处分申请。

  (7)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由此而取得抵押房产的,有权自行依法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置,而无须征询甲方。由此而引的纠纷或损失,概与乙方无关。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即可书面通知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向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处分:

  1、甲方出现第十五条情况之一而不还款者;

  2、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3、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拒不履行偿还债务的;

  4、甲方若在还款期内累计拖欠六期(即六个月)应供款,或全部借款到期超过三个月仍未清偿,在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三十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能清还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抵押房产处分所得的项按下列顺序和原则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包括拍卖费用);

  2、代扣抵押物应缴税费;

  3、偿还所欠乙方的全部欠款本息和违约罚息;

  4、扣除上述款项后,若有剩余金额应还甲方;若有不足则向甲方追索偿还,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因违约而导致其占管的已抵押房产被处分时时,甲方愿意无条件服从有权部门的处分决定。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到在本合同生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叁拾天内持有效证件与乙方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承继甲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偿还甲方尚欠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收的全部欠款。

  第二十六条甲方如果不能按期还款,或丙方不能依约履行担保义务,均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本合同公证同公证机关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内的任何条款,如有更改或解除,必须由签约三方面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公证费用、抵押房产的抵押备案登记和抵押登记费用以及抵押贷款之文件工本费等均由乙方向甲方收取。而签订本合同所需缴付之印花税则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在甲方全部还清借款本息,并办妥抵押房产涂销手续后失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正本工式五份(甲、乙、丙、公证机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送乙方会计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其它条款:

  借款人所购房房产抵押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若贷款本息提前还清,则房产抵押期限自还清日终止。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经办人(签名):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

  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

  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

  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每月_____元(_____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

  乙方愿意将位于_____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

  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_____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

  甲方与每月_____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担保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抵押的合同10

  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有价证券__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单___张。

  2.__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

抵押的合同1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但《担保法》

  第37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除外,包括: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抵押财产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____,并附上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财产保管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待双方清点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抵押人交抵押权人保管。并由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三条财产保险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约定的还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还款延期,抵押人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四条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抵押人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六条优先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第七条抵押权撤销

  抵押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人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抵押人。

  第八条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1项的约定,由抵押人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抵押权人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2项的约定,由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抵押人由权要求抵押权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抵押权人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抵押人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款项本息,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抵押人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确认,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的合同12

  贷款抵押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______元整。

  2、贷款总期限:______。

  3、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一条龙所需要的质押、抵押贷款额度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2、为甲方提供第三方形式的担保,提供信用卡等供信贷部门审查使用

  3 、乙方向借款方(银行)提交的一切资质证明、抵押权属文件、责任认定等都由乙方负提供并且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甲方不存在承担后期可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甲方为保险受益人,保险单乙方负责保管,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能以次通过非法手段占为己有,侵占乙方抵押财产。

  2、乙方根据甲方透支借款款额大小具体收费详情为:甲方如接受以上收费请立即下载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贷款额发送到本公司电子邮箱,本公司即马上办理。当日即可放款到你指定的银行卡上!

  抵押物名称:____。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收到甲方申请的借款材料后,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可提交给银行;银行受理通过后即可将借支款一次性转到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3、如甲方通过银行各方面认证收到银行的借支款,甲方需在24小时内付清乙方的办款服务费

  本合同系经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进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的合同13

  出质人: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抵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协议标的

  1。抵押标的为_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_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抵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_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_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_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_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_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_方赔偿损

  失)。

  第八条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_、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抵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抵押合同2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抵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抵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抵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抵押股份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三)抵押股份在抵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__日内,协商将抵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抵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抵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抵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抵押合同3

  出质人(以下称_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_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_方发放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合同标的

  (1)抵押标的为_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抵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_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_。

  第三条_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抵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_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抵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抵押合同,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_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抵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_、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_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_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的合同1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 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 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实;

  1.3 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 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 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6 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1.7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1.8 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 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 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2.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 编号: )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 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4.1、抵押物为 位于 。 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 元;

  4.2、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4.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4 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4.5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 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4.7、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4.8 、抵押物毁损、 灭失或被征收的, 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 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 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2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就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或提存。转让价款超过主合同债务数额的部分所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补足;

  6.3抵押期间,乙方将主合同的债权转让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来抵押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6.4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 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6甲方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估价、登记、公证、提存及其他有关费用;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2.2发生本合同第6.4条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7.2.3甲方或被担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等情形足以影响其清偿能力;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7.3被担保人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以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虽有上述人员但其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5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7.6 乙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

  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甲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乙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益,甲方的担保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7.7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7.8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9.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

抵押的合同15

  出借人:xx(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xx(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提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即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到期及时清偿,否则按照本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借人。

  2、乙方将其享有的`完整产权、所有权的①位于汝州市xx(汝房权证汝州市字第20xxxx号);②位于xx林权【汝林证字(xx)第xx号】共同作为本次借款的抵押担保,以保证出借人债权的完整实现。

  3、乙方承诺上述房产、林权证无瑕疵,无任何纠纷,权属乙方,无争议。

  4、保证人承诺对甲方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及时归还,愿将上述房产、林权抵偿给甲方,若需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义务无条件配合。

  6、本协议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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