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合同

时间:2023-02-03 14:56:5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装潢合同三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潢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装潢合同三篇

装潢合同 篇1

  装修合同

  发包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包人:

  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店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店铺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工程施工图)。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1:工程报价表);

  4 .工程期限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小写: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

  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承包人设计施工效果图,效果图由发包人批准合格无误才能安装施工。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1.开工前1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店内物品、陈设、杂物或将店内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杂物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场地协管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室外广告布置,施工安全,材料达标,环保级别。

  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工程过半;

  (2)工程竣工。

  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

  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

  相应的经济损失。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工程施工说明,工程报价

  发包人: 电话:

  承包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有甲方就汽车美容部的车辆清洗及美容服务项目和乙方达成独家合作共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甲方有偿将日常回厂维修保养车辆的洗车和汽车美容项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严格保质保量按协定标准完成项目施工作业。

  二、甲方职责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固定专用洗车美容场地、水电费及承担美容项目的销售推介工作;

  2、 甲方提供现有的洗车设备,乙方在合同期满或双方合作终止时退还给甲方。退还时应保证该设备能正常使用及功能完整。(对于目前不足的设备由甲方采购,所有权归甲方) 3、 项目费用与结算形式:

  甲方所有车辆的清洗,乙方有二种汽车清洗的标准模式 A、乙方提供常规车辆的清洗按照12元/辆结算;销售商品车辆按照12元/辆清洗;喷漆车辆清洁处理另加收3元/辆;公司商务用车提供免费清洗。

  B、汽车美容增值项目双方按附件价格表执行,甲方承担销售任务及奖励,占%;乙方承担施工及辅料成本,占 %;

  C、所有车辆均由甲方开具“洗车单”乙方方可施工,月底凭有效的洗车单(精洗)向甲方进行对帐结算。其他汽车美容增值项目双方按附件所列项目及价格予以销售,如有项目及价格的变更由双方协商再定。

  4、 甲方承担乙方驻点施工人员的日常伙食,乙方驻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和日常管理条款作业,服从甲方行政管理和工作安排;

  5、 双方合作项目的销售工作主要由甲方人员负责,乙方驻点人员协调配合,关于项目的促销及助销和项目培训工作由乙方负责;

  6、 为保障乙方服务利益,甲方在汽车销售赠送项目中,将双方协议项目优先纳入甲方汽车销售精品礼包中,(每辆商品销售车在礼包中最少包含一项以上)

  7、 甲方保证刹车套餐、气道清洗、漆面护理、内饰清洁、四合一套餐、二手车整备项目由乙方独家经营的权利保证;

  三、乙方职责与义务

  1、 乙方需保证项目施工相关人员满足工作量要求,并随时根据工作量要求进行人员的增补;

  2、 乙方需保证项目施工质量,保证车辆的安全进出,乙方驻点人员无正式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如果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车主车内的一切物品,一经确实,乙方必须要求相关联人员对该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4、 乙方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辅料(如:洗车液/洗车手套/擦车毛巾/洗车海绵/轮胎蜡等)。

  5、 美容场地后期形象的建设、功能区标示及作业流程图展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固定设施的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工作范围内,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着装,对外统称甲方服务人员,违者按章处罚;乙方工作人员服装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人员出入必须遵守甲方的门禁管理条例;

  7、 乙方派到甲方工作的工作人员,是乙方的员工。该员工上下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因工伤、误伤、生病、病故等原因引起的一切关系和责任与甲方无责任; 8、乙方保证驻点人员根据店面的车流量而定,为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人员的.增补;

  9、所有进入甲方的车辆即视为甲方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客户进行私自交易或变相交易,乙方可配合甲方人员进行项目的推介,但乙方不得自执行结算,如客户有需求时必须通过甲方人员,结算由甲方负责。

  10、在合作期间,乙方的施工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机动车辆的驾驶资格或乙方指定人员,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甲方及客户车辆的任何损伤,乙方负全部责任,维修费用甲方按照内部成本价格结算。

  11、在协议期间,美容区的现场设施及洗车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如出现设备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必须在1天之内检修完毕,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况。

  12、在合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出的促销政策;乙方不定期做出演示施工,打折促销活动,甲方也能够积极配合。

  四、双方结算:

  乙方洗车款凭收款收据收款;其他美容项目款项凭增值税票向甲方收款;每月15号前结算上个月款项,甲方不得拖欠乙方款项,。

  五、合作期限:

  1、鉴于双方以可持续性发展为基准的准则,双方拟订合作周期为二年一签,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2、当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条款并严重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六、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统一对外称为“ 汽车美容部”;

  2、本协议一式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20xx年 月 日日期:20xx年月

  4S店汽车美容项目价格表

  单位: 元

  注:1、以上价格均为五座轿车,商务车及越野车适当加收20% ;

  2、产品有乙方统一采购供应;

  3、销售部销售车辆保证每车赠送一个封釉项目或空气净化项目。

装潢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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