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合同

时间:2023-02-12 16:33:1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水利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利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利工程合同

水利工程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甲方将青青家园三期12#楼室内外及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给乙方,签订该合同以便规范双方行为。

  一、工程名称:青青家园三期12#楼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方式:

  1、本工程图纸设计所含的所有防水工程(室内、外)

  2、范围:

  a、地下室室内全部防水(筏板底1.5mm厚SBS防水,其中配电室三道设防1.5mm厚SBS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0.00下2.0m处。

  b、±0.00以上室内、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高出四周墙面200mm

  c、屋面防水、二道设防(1.5mm厚SBS)

  三、材料及工艺要求:

  1、地下室外及卫生间、厨房、筏板底均为1.5mm厚的SBS防水卷材

  2、屋面防水层为1.5mm厚SBS卷材两道。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1、地下室垫层完成后开始完成地面防水,有效工期天完成。

  2、地下室外墙防水,有效工期天完成。

  3、其他屋面、室内防水,有效工期天完成。

  (注: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根据影响程度,经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4、品质: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施工工艺标准要求。验收执行(GB50345—20xx)(GB50108---20xx)有关规定。

  5、质量等级:

  A、主控项目全部合格。

  B、一般项目合格率≥90%。

  六、承包价格计算方法:

  1、价格:金帅牌1.5mmSBS防水23元/㎡屋面1.5mmSBS防水两道43元/㎡

  2、计算方法:各分项全部按照实际测量为依据结算面积。

  七、结算条件及付款办法:

  1、结算条件:

  a、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b、经各方验收合格后。

  C、必须按约定工期完成。

  2、付款方式:完工后分期分段结算,经各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该工程人工费并预留10%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从结标之日起计五年后无质量问题方可付清。

  八、双方职责:

  1、乙方职责:

  A、乙方进场前应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职工上岗证及健康证,一并备案

  B、原材料进场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C、乙方施工员进场后要服从现场管理,听从安排,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D、规范施工,合理安排,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搞好现场卫生,剩料及时回收,严禁乱堆乱放乱抛。如因乙方人员未做到场清工作,由甲方派人实施,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E、杜绝在施工现场打架及从事一切违法活动,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

  F、施工时必须保证安全,否则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G、乙方食宿自理,不得在工地留宿。

  H、乙方所带的施工用具、原材料等进场后应设专用库房,自行保管,丢失自负,注意防火安全。在施工中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御防中毒事故发生。

  2、甲方职责:

  ①、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②、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御防职业病。③、搞好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④、工程完成后,现场组织验收及时结标、拨付工程款。

  九、补充条款:

  1、该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至结算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要求乙方具备防水工程资质,属专业防水施工单位。

  3、施工所用的设备、工具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现场负责:现场负责: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2

  甲方 :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 潜江市城南新区教学楼水电工、消防 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

  二、承包保证金 ∕ 元,合同签订后交甲方,工程验收合格退乙方。

  三、承包范围:

  1、施工图和图纸会审变更所含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

  2、承担 。

  四、承包价款和付款办法

  1、按建筑面积每㎡(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

  法计量)承包价款中含工人劳保费和养老保险金 ∕ 。

  2、基础底层完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承包价款水付 20 %,内粉含天棚、楼地面,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外粉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竣工验收付%,余款保修期满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保证施工工人的工资,乙方如有拖欠施工工人工资,影响工程施工,甲方可从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如乙方承包款超支,用乙方设备机械抵扣。

  五、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接受甲方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得随意增减项目,严格按施工规范检查、验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工程质量达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因乙方人员违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从承包款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因乙方违章作业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乙方人员进场,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章程,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按文明施工条例施工。计划、节约用料,水电材料按计划领料,每天领料未用完交会保管,现场每天无余料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二次清退出场。

  八、工期: 20____年3月11日至20____年8月15日 ,乙方按期编排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施工形象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按期交工。工期延误每一天罚款20____元,提前奖20____元。施工中乙方工期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其施工费用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支,因甲方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等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合同3

  项目名称: 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发包方名称(以下称为甲方):**

  设计方名称(以下称为乙方):**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SZQ-FWCG-10066公开招标结果,甲方确定乙方为市中区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单位。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该设计方案编制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技术文件等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 《乐山市市中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的通知》(乐中天退办[20xx]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西部[20xx]1382号);

  1.3其他相关的行业规范、规定。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市中区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 工程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3 工程范围及内容:

  2.3.1 工程范围:包括**等乡镇。

  2.3.2 工程内容:市中区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设勘测、设计

  第三条 工程进度、工程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进度要求:

  A包: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位于棉竹、牟子、青平、苏稽、临江、安谷、车子7个乡镇,规划防渗整治沟渠**公里(总投资预计**万元)。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

  B包: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位于剑峰、全福、童家、悦来、普仁、安谷、九峰7个乡镇,规划防渗整治沟渠**公里(总投资预计**万元)。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

  设计内容及要求:由乙方按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勘测,根据勘察成果,并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方案、编制概算、设计图表等)。初步设计方案经审查通过后,编制技施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用于施工招标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并提供项目实施阶段的服务工作等,所有设计成果除提供满足需要的纸质资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资料。

  完成时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勘测、设计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勘测、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

  3.2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2.1 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采用整体合同价(含方案编制费、专家审查咨询费、评审费、施工期的设计服务费等),合同价**元(大写: 万元整),其中:A包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采用整体合同价**元(大写: 万元整),B包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采用整体合同价**元(大写:**万元整)。

  3.2.2 支付方式

  A包: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完成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并提交经审查审定的初设、技施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其余价款即人民币72000元(大写**元整)在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B包: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完成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并提交经审查审定的`初设、技施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其余价款即人民币**元(**元整)在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1、《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

  2、《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

  3、《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

  4、《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

  第五条 检查验收

  编制的方案按分项目的投资规模应通过区(或市,区县)退耕办组织的专家评审委会的技术评审。(成果包括A4纸打印装订成册12套,电子文档用Word20xx编辑好、链接好的全套资料,计算表格用电子表格计算,插入Word文档后,在电子表格中修改,Word文档要能更新;图纸用CAD格式保存为CAD20xx图形。)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向乙方提供进行市中区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并提供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项目区总体思路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和进度要求,进行市中区20xx年、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按时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

  6.2.2 乙方应指派专人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协调会,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自行组织实地勘测。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扩散甲方提交的图纸、档案和文件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2.4 乙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用,且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3.2.2款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加付乙方按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7.3 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方案设计,确保设计成果质量。如因乙方的重大设计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工作外,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

  7.4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方案编制返工,或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规划成果资料,造成损失,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外,还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免收相应受损部分的设计费用。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

  3.1款规定的设计成果资料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

  7.5 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按第6.1.1款规定的时间提供影响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进度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每延误一天,则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的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负责自身的人员、设备等的管理和安全,若发生人员伤害、设备损毁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8.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其中需增加编制和报批项目的设计方案,按照原采购项目的方案编制标准和要求,以及相同的费率,由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增加项目的补充合同,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8.3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设计方案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8.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时,按实际履行完成的合同项目工作量支付价款。

  8.5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乐山市市中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修改的招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并由甲方送乐山市市中区区政府采购中心和乐山市市中区区财政局备案,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8.8 本合同一式拾份,正本贰份,副本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由甲方持正本壹份,副本伍份,乙方持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水利工程合同4

  合同编号: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一、本合同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技术条款

  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列合同文件为一个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副本份,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水利工程合同5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 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 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 _(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 ____

  开户银行:___ ___

  账号:___ 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1号附1号邮政编码:850000__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_ 开户银行:账号:

水利工程合同6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 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 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 《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水利工程合同7

  摘要:

  文章主要对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进行了相关探讨,主要从其内容、重要性以及存在问题等几个角度进行了有关探讨。

  关键词: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探讨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一切有关合同的事物和文件进行管理的工作。合同作为一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应载明建设内容、建设要求、施工工艺、合同标的、金额以及工期等内容。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的拟定、签署到最后实现,进行全过程参与,从而保证合同规定的项目得到彻底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双方利益。

  1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应注意的问题

  1.1开头部分

  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1.2正文部分

  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1.3结尾部分

  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1.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2.1加强合同管理为水利项目提供法律保障

  虽然水利项目规模不同,但都事关国计民生大事,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不容忽视,因此必须严格监督和管理水利项目建设,依靠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从而促进水利项目在法律范围内顺利实施。

  2.2加强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工程履约

  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促进水利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因为在水利项目的实际施工中,像某些环境因素、气候因素、人为因素等的影响一般不可预知,导致履行合同难度增加,甚至引发矛盾纠纷,因此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程序,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及严谨而全面,提高合同的权威性,有效防止违规更改和不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督促合同各方依法履行合同,进而促进水利项目顺利实施。

  2.3加强合同管理利于控制工程的三大指标

  无论在水利项目中采取何种管理方式都是为了实现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的协调统一,由于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就指标达成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可以督促合同签订者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顺利实现三大指标的要求。

  3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被弱化

  在水利工程的管理过程中,合同的管理被弱化,甚至流于形式,致使合同各方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实际施工活动脱离合同条款约束,引发争端,合同管理人员因管理意识缺乏,导致在合同交底时不完全、不彻底,只是简单的向项目经理上交合同文本,而项目经理凭借经验管理施工现场,导致沟通减少,违背合同规定,为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3.2合同规定不完善,不严禁,存在漏洞致使合同难以履行

  由于合同条款相对简单、不严谨、存在漏洞,在一定的程度上弱化了合同的权威性,难以约束合同签订者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由于合同签订者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没有正确使用合同范本,加上对水利项目的调查分析不深入、不全面,致使合同条款存在疏漏,某些条款有失公平,进而导致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依据,引发纠纷,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3.3违法分包,转包问题严重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严谨工程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分解借助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但是在实际水利工程实施中转包问题屡见不鲜,不仅难以履行投标工程中签订合同,施工质量和工期得不到应有保障,而且可能造成债务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由于合同管理不到位,还会造成合同变更频繁,增加合同管理的难度,导致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严重脱离招标制度,水利项目三大指标难以协调统一。

  4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优化策略

  4.1提高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

  水利项目参建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掌握合同签订法定程序和特点,确保合同可行性、公平性、严密性。同时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在水利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合同管理人员适时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知识,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合同管理真正发挥作用提高保障。

  4.2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为促进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应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合理设置合同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充分考虑水利项目的特殊性和合同的专业性,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签订、文件管理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合同索赔等,并就合同签订流程和标准、合同管理岗位要求、责任归属、奖惩规定等加以明确规范,争取将合同管理切实融入招投标工作和建设管理中,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合同管理體系,以此规范合同管理程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4.3推广合同范本,加大合同审查力度

  标准、规范的水利合同范本利于当事人进一步掌握相关规定,更深入了解合同的运行程序,进而使合同及签订流程符合相关规范,避免不公平条款,提高合同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保证其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水利项目合同时,应使用合同范本,并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予以调整和完善,特别要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标底、计量方法、计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争取涉及水利项目实施的各个层面,同时加大合同的审查力度,具体应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存在歧义和不合理之处,参建单位资质,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工序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合同是否存在漏项等,从而提高合同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督促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4.4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由于水利项目施工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加大了工程变更的几率,必然导致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因此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犹为重要,必须进行主动动态的管理方式,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强参建各方的适时沟通和合作,对各种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分析研究,制定适度可行、经济合理的方案,并在实际管理中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合同变更。同时应全面、细致、完整的分析和研究合同,切实掌握参建各方权利和义务,对合同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对合同工程变更、合同违约、工程索赔等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对策,特别是掌握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的第一手资料,做到有理有据,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此外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争端,在没有妥善解决方法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应相互谅解,求同存异,选择相关部门予以协商解决,尽量避免诉诸法院,影响项目实施。

  5结语

  合同管理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也是一个系统精细的工程,精心组织和管理不仅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还将通过合同目标的全面实现,提高各参建方的信誉,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魏欣.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与企业,20xx(15).

  [2]黎源.对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xx(10).

  作者简介:李嘉智(1977-),男,湟中县水务局,助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由于地质原因,春季连降雨水,雨水渗入山体,导致山体出现很大程度的裂缝和滑坡;后山的道路已经坍塌,已影响当地村民的出行;后山的围墙已经部分倒塌,麻石护坡已经严重移位,直接影响人身安全。经同意,对后山山体滑坡进行应急治理。现将该山体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承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4、合同工期:后山的山体滑坡和裂缝治理必须在15日内完成,其余项目工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后山滑坡和裂缝约8亩的范围内进行清表、整理成龟背型并做成梯型,将面土翻压1.2米,开挖排水沟并保证排水通畅;围墙的修整和道路重新浇筑;后山脚的麻石挡墙重新砌筑,原来已经变形的U型槽排水沟拆除,现浇混凝土排水沟等。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的概算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元),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经投资评审内审组评审结果为准。

  2、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乙方完成工程进度情况支付,最多不超过该期完成工程进度款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办理结算并经县水利局内审组评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员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就后山应急治理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指挥和监督。

  3、乙方在工程未移交甲方期间,负责该部分工程的管理、维护及安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履行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9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20xx年已与设计人签定勘设20xx——16合同,由于当时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设计经费未定。

  根据 省水利厅( 字[20xx]304号)、财政厅( 财建[20xx]823号)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已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补充合同

  3.2 已签订的合同书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工程名称: 项目规模及特性: 设计内容: 阶段: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发包人已按原合同规定时间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设计人已按业主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 份),现初步设计已批复。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和份数已分批提供。

  第七条 勘察设计费用

  7.1 根据文,批复的勘测设计费为万元。

  7.2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测设计费也按实际批准的数额补差。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根据工程进展和已支付情况,本次合同签订后,日内结清初步设计阶段费用 万元、招标设计完成时支付招标设计阶段费用 万元,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第九条 其他条款按双方签定的“ ”合同内容执行。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水利工程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范围:工程的给排水工程、强弱电气、防雷工程安装。

  第四条:

  承包方式:滨江花园13-17楼水电采取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垫支层,层封顶支付层的%。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借支,在甲方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可按进度支付%的进度款。

  第六条:设备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要材料、辅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2、乙方提前十天提出材料计划。

  第七条: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3、凡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监督整改。

  4、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准随队入场施工,违者自行负责。

  第八条: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生产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2、乙方有责负责配合其它各工种的施工,不得影响后续工序施工,并为后续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5、乙方负责和建设单位办理乙方承担工程的结算工作。

  6、乙方负责完善所承担工程的资料工作,并协助完成档案归档验收工作。

  第九条:工伤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已将施工管理费和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市建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区劳动局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水利工程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水利工程合同1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年印制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

  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1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五、开工时间:20xx年4月10日

  竣工时间: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价款: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850.67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 %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10 %即85.067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42.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其他事项: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承担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安全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xx年xx月xx日

水利工程合同14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20xx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20xx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畅?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水利工程合同15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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