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

时间:2023-03-01 15:25: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委托经营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经营合同合集15篇

委托经营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受托经营的设备为投币式冷热自动售饮机,数量_____台,设备编号为:_____,用于由乙方开发的_____市内的各商业网点的经营。

  第二条委托经营期间经营利润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每个自然月保底人民币_____元整(实际收益上不封顶)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

  2.如果每月实际收益超出_____元,超出部分乙方按其受托经营的全部售饮机产生的纯利润(即扣除所有成本,税费后的收入)_____%,平均到每台受委托设备的纯利润作为委托经营收益按月支付给甲方。

  3.乙方应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在次月的_____日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帐单核对,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

  4.本条第2项所指的纯利润包括将来有可能在售饮机上开展的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带来的收益。

  5.甲,乙双方作为各自的纳税主体,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政策缴纳税收。

  第三条委托经营期内的运营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运营费包括原材料,场地租赁开支,设备维护及人工费用等一切与经营管理售饮机有关的(包括衍生业务)费用。

  第四条设备维护及升级换代

  1.乙方全面负责在委托经营期内的设备维护及升级换代,包括可能在将来开展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由此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为争取最大的收益,并保证在市场上投放的售饮机整体的一致性,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其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及开展其他业务,但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在性能或功能等方面要比改造前更先进。

  第五条主体的变更

  在委托经期限内,无论甲方或乙方如需发生变更,均需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如无特殊情况,在履行必备的'手续后,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承担或享受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否则,每逾期_____日,按未付部分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合同期_____年后如果双方愿意,乙方可按年折旧率_____%的标准折旧后的残值购回设备,另加_____%的手续费;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收回售饮机,也可续约继续委托乙方经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方可收回售饮机,所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的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对方后,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5.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 )场地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费用( )。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3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封面盖章】

  合同条款内文

  商铺地址: 号(即甲方购买“恒隆汇商业广场” 签订的《商铺购销合同》的“ 层 ” 号铺,购铺合同编号: 号)

  第一条:条款具体内容

  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统一运营的经营策略。甲方自愿将下列所购产权商住楼的使用权交给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作统一经营商业运营。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购买的商铺 层 号铺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统一对商铺实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全权委托乙方对商铺租金价格进行定价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内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内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反租期过后,甲方按照当时租金价格享受相应铺面租赁收益。

  4、甲方购铺用于自营目的的,且不参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营品牌需符合项目整体商业落位布局要求,自营品牌统一报审甲方批复,符合业态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场经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条:权益归属:

  1、 甲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的收益权;参与返祖政策的其商铺收益权从返祖年限完结后 日的第一个年度开始产生。

  2、 甲方同意将该产权商铺交由乙方作统一经营。

  第三条:经营权归属:

  1、 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归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管理,由乙方用作统一经营 管理。

  2、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和租赁权。

  3、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以及交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住楼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使用范围。

  2、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合法的经营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

  3、 由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收益,并赔偿商铺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装修投入。

  第六条、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

  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负责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七条、委托经营期满,乙方对商铺设施有做好设施保全的.责任;

  第八条、委托经营期内,商铺配套设施的正常折旧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项目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铺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商铺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经营合同》之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处理。

  第十条、为保障恒隆汇商业广场经营品质,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租赁过程中,为吸引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经营户进驻经营,甲方应对经营户提出的租赁年限、装修等有利于经营的相关问题给予配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规定尚未到期的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甲方(委托经营户)的身份证及商铺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基础资料表》经双方共同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经营户)签章 乙方: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772)3358888

  现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东郡5栋1305室 签订合同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4

  甲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将在 建造 酒店,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酒店;乙方具有经营管理酒店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或“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 酒店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 “酒店”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位于 ;

  1.2 “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1.3 “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4 “营业收入”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

  1.5 “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采取预提资产翻新资金、房产税、土地税、筹资活动的银行融资利息费用、星评费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费用)、发行股票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财产及其它保险费用及其他业主费用等非经营费用;

  1.6 “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

  1.7 “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酒店的日期,或协议约定的进驻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进驻酒店后,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1.8 顾问咨询管理费是指前期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及市场定位,以及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9 “筹备期”即从“进驻日期”开始,乙方为酒店的开业而进行准备的期间;(也可解释为酒店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酒店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筹备期时间视酒店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1.10 “开业日期/试营业期”指酒店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正式对外营业接待客人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日期。

  第二条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资产的完全所有权。甲方将承担在酒店的所有建设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内部装修、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家具、餐具、经营用品费用,准备开业的各项费用,以及经营必要的流动资金;并负责各项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电、气、煤气、通讯、互联网等条件的提供。

  第三条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义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酒店的运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形成一个“委托经营管理、相互监督、互利双赢”的局面。

  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经营管理本企业。

  甲方须确保对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诺的合法性,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标 准

  4.1 乙方承诺在酒店硬件基本达到___星级标准的前提下,正常经营一年半后酒店的产品质量和软件运行达到申报国家星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的____星级酒店标准;

  4.2 乙方将自己的标准工作手册和管理程序颁发给委派的酒店总经理和业主,以便依据贯彻执行,经营管理好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

  4.3 通过引进乙方的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经验和技术,形成酒店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达到符合国际水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第五条 建设阶段的专业性服务

  甲方酒店正在建设之中,其主体结构已完成。乙方对酒店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有义务有责任遵照并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为利于酒店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设计单位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进行审核、酒店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乙方在开业前的工作内容

  6.1 编制酒店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2 设计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6.3 设计提供酒店人员岗位编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资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编制《员工手册》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6 编制符合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及符合本地经营特点的规范化管理运作软件;

  6.7 编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班组业务范围及职责;

  6.8 编制各级员工工作职责、质量标准、业务规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6.10 招聘各级各类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其它临时聘用人员;

  6.11 制定培训大纲,提供培训教材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设计、广告、宣传等策划意见并负责审定酒店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酒店管理档次匹配;

  6.13 协助完成开业必备的各类营业许可证照及工程验收审批手续;

  6.14 开展公关推广和市场拓展营销工作;

  6.15 建立先进的客户网络及远程预定系统;

  6.16 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

  6.17 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优惠折扣标准和执行办法;

  6.18 编制筹备工作及经营用品采购资金计划;

  6.19 编制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流动资金预算;

  6.20 编制开业年度的经营计划;

  6.21 制定完备严谨的消防、安全及预警制度,并形成快速应急处置体系;

  6.22 提供各种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样清单;

  6.23 提供并办理经营用具用品包括各种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饮具、布巾、清洁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单(品名、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出产厂家、(参考)单价)、总价、采购渠道及总概算服务,并应甲方要求协助与主要厂家、供应商联系,但采购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协助并有权进行标准质量监督;

  6.24 提供酒店各级别员工的工服式样标准,供甲、乙双方选定;

  6.2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结算,并做好工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开业典礼的安排准备工作;

  6.27 提供详细的开业前筹备工作计划;

  6.28 做好模拟试营业工作;

  6.29 上述服务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应由甲方筹备开业专项费用列支,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委托经营

  7.1 双方同意在酒店内、外装修、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各种经营设备和用品采购齐全并验收之后,将完善的文件、资料、档案、清单移交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签字确认并收存;

  7.2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筹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酒店“开办费”,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前乙方派驻人员的旅差费、工资报酬、食宿费等。乙方旅差费标准、工资报酬等在费用发生前需经甲方核定确认;

  7.3 乙方派驻人员人数及职位、薪酬福利须与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据派驻人员各自岗位纳入酒店统一工资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双方所确定的时间(此费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转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统一实施发放);

  7.4 开业前由乙方提出各种经营项目,包括房型、商务、会议、餐饮、康乐等项目、菜单(酒、菜、主食品等)的订价方案及价格体系,由双方协商确定,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价格作适当调整;

  7.5 开业之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环保证明、电梯、锅炉安全验收许可证明以及根据政府规定需要办理的其它执照、许可和证明并支付各项费用,乙方协助申报办理;

  7.6 为经营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经营需要适量的流动周转资金;

  7.7 双方同意在经过经营筹备、工程验收、员工培训、设备调试、营业手续齐备以及试运营后,商定并向公众统一宣传正式开业日期。

  第八条 经营管理

  8.1 酒店经营管理,实行甲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酒店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甲方审查确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据需要可派出副总经理 名、财务部经理 名、采购部副经理 名、总出纳 名;

  8.3 为了加强对酒店的经营管理,确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并有总监级以上高级管理职员参加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员会,亦称行政管理当局,对酒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实行民主、集体的科学决策体制,以便减少失误、互相监督、共同促进;

  8.4 开业后,乙方将以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来开展所有的经营业务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营业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节省经营开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委托经营班子将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进行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本企业的银行经营账户,收取一切营业收入以及支付任何与经营相关的开支,但不得从事酒店正常经营外的.其他活动和发生经营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凡对外融资、担保、产权、股权处置、项目投资等均由甲方决定,乙方或其委派担任酒店的总经理等均无权做出上述等与酒店正常管理无关的涉及处置甲方权益的决策;

  8.6 乙方负责委派总经理到甲方企业任职,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酒店总经理工资、福利和住房等费用均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选派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减少甲方费用,乙方委派人员将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8.8 委派人员所有报酬福利、工伤医疗保障等待遇,甲乙双方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9 随着酒店经营管理进入成熟稳定后,乙方将逐步递减其所委派的管理职员,同时致力培训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当地骨干,最终在保证经营管理水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8.10 财务管理:酒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的相应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对外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均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甲方委派)并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甲方委派)审核并联署签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员在合同期间应尽职尽责,自觉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法律法规及酒店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8.12 为了有效的掌握、指导和检查监督酒店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征询意见,乙方总部将适时派员到酒店履行公务性职责,甲方应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条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的责任

  9.1 对于所有人员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额、条件和程序办理,合格者由企业与应聘者签署劳动合同,所有聘用员工都应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凡是已聘员工都是酒店的员工;

  9.2 负责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培训和聘用,尤其重视当地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现代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9.3 负责办理企业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社会劳动保险等专项;

  9.4 负责保存管理员工的资料、档案;

  9.5 负责办理对企业的资产保险及人员的有关保险事宜;

  9.6 负责制定营销策略和年度经营预算;

  9.7 负责组织酒店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9.8 负责布草、易耗品、食品、饮料和其它经营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9.9 负责所有物业和设备的维护修缮工作,以确保经营场所、经营设备、经营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保障高品质的正常经营;

  9.10 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9.11 负责建立、不断完善和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运营秩序;

  9.12 负责公共关系、广告宣传及市场拓展工作,采取有力营销措施,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

  9.13 负责控制所有各类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以及营业性债权债务管理;

  9.14 负责根据国家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进行严格、准确的会计核算,并按规定编制月、季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

  9.15 负责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政府及重大外事、会议接待任务,并提供高水准服务;

  9.16 负责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负责开业两年内通过星级酒店申报、审批挂牌并取得相关证书(因硬件未达标情况除外);

  9.17 负责与政府及主管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保持企业与外部的良好关系。负责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协调关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9.18 负责按照国家的政治体制要求,做好企业内部的党、政、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行业性、社会性工作;

  9.19 负责完成甲方(业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务,做好对甲方的接待服务工作。

  第十条 管理进驻时间

  10.1 顾问咨询管理期间,乙方可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0.2筹备期因各部门工作陆续开展,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酒店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10.3乙方根据酒店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第十一条 报 酬

  11.1 顾问咨询管理费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工程建设顾问阶段服务费(内容详见第五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整(¥ 000元)的顾问咨询管理费,此费用一次性支付。相关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等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将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筹备技术服务费

  即酒店进入筹备管理期(内容详见第六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至酒店开业之间的筹备期,乙方派专业团队全面进场筹备,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筹备技术服务费,此费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费

  酒店全面开业后,乙方按月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费,提取比率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11.4 管理费须按时支付乙方,否则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乙方账户

  本合同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十三条 经营效益责任承诺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期间,为了保证甲方获得满意的经营效益,乙方承诺履行以下经营效益责任:

  13.1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工作期间,将自下而上的全面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效益责任制》,形成企业效益风险共同体,按月结算、按季考核兑现;

  13.2 从开业后的第二年度起,如当月未完成甲方批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利润(GOP)指标,乙方派出管理职员及经营管理团队自愿将当月的工资提取20%的基数,按实际效益比例浮动扣罚;

  13.3乙方经营管理届满一年,则乙方所派人员均享受年终双薪(指12月份加一个月),上述费用在经营费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人事和劳资

  14.1 酒店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合同8.2条、8.6条、8.7条规定的甲方选派人员和乙方委派人员外,其他均按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乙方选派,委托经营班子统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员招聘规定办理;

  14.2 员工统一实行社会招聘和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劳动法》以及本企业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管理;

  14.3 员工工资及福利标准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当地同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经营状况提出工资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标准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14.4 开业后第二个经营年度,酒店拟实行全员效益责任制管理体系,员工工资待遇将与经营效益挂钩浮动。

  第十五条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酒店工作期间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酒店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执行总经理 元/月、部门总监 元/月、经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员进驻日起至员工餐厅未能正常使用期间(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处具备做餐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炉、气、灶、锅、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员,每人餐标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标准间。房间配备:床(1.2m×2m;床上用品(床垫/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单、被套、枕套各2套);写字台、椅、台灯、衣柜、电视机、空调(冷热两用)、洗衣机、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员自进驻之日起,每月往返车旅费予以报销(1次/月往返)。

  第十六条 经营资金及银行账户

  16.1 甲方有责任根据合理的而又经过审批的预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筹备和开业必须的资金费用;

  16.2 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应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并授权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权代表甲方从事经营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将代理权授予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所有的应收应付款、采购单、所有的支票、账单和票据均应由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核联署签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经营费用在预算外或单笔开支额度超过_2_万元时,须报董事会审批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无效。紧急情况时,如出现特事特办须事后补报审批并得到确认;

  16.4 酒店账户始终保留保障经营活动需要的流动周围转资金以及应急所需的备用金,剩余资金可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预算和决算报告

  17.1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每个经营年度开始前30天,委托经营管理团队应向甲方上报下个年度的经营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后,即可执行。此批准后的预算成为企业一年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上述预算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是:

  (1)未来年度经营目标、营销策略及订价方针;

  (2)未来年度的损益预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工程设备维修、资产重置费用和经营毛利润;

  (3)本年度预计完成收入和毛利润预测;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应对《经营预算》书面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对预算提出意见,委托经营班子则视为已获批准。

  17.2 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日将向甲方提交当日经过日审夜审后的《日营业报表》;

  17.3 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月10日前经营管理团队向甲方提交上月《经营财务报表》和《企业资产负债表》;

  17.4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注册会计师的查账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税 收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代表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代缴企业、个人所得税以及规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其它税、费。

  第十九条 保 险

  企业的所有保险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需要由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提出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办理。

  第二十条 纠纷解决

  20.1 如果双方意见未一致或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30天之内做出答复;

  20.2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分歧、争议或其他纠纷,应首先在内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3 如果双方的分歧纠纷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通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或管辖法院诉讼判决;

  20.4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实质性中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或实质违约。违约事实成立,如在顾问咨询管理期,违约方应支付三倍顾问咨询管理费,如在筹备期内或开业后半年内,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筹备技术服务费;如在其它经营期间,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相当于六个月的管理费(即违约前三个月管理费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额作为补偿。

  20.5 乙方在酒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应建立完善的 星级酒店营运所需各项规范制度,两年内通过 星级评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 星级酒店的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就向甲方返还五万元的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设备未能通过评审,责任不在乙方,通过 星级评审甲方应与乙方五万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责任承担

  22.1 如发生国家、社会及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测因素,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2.2 其它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终止;

  22.3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在经营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善良诚信原则,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2.4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管理费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应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22.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向对方损失给予赔偿;

  22.6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委托经营班子共同负责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盘点企业的所有财产,列出数量清单,交甲方验收;

  (2)做出合同终止期的财务决算;

  (3)乙方派出总经理配合完成离任审计;

  (4)做好各种移交工作,办妥各项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续

  23.1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若甲方提出续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甲乙双方按第二十二条22.6款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3.4 合同期满,乙方人员离店时,甲方提供必要的礼遇援助。

  第二十四条 其它事项

  24.1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同意对合同有关内容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合同的整体效力不受影响;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双方一致同意之下以书面方式进行;

  24.3 酒店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及乙方为酒店所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软件等所有权属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设计方案意见、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意见、设备设施配置方案意见、经营功能布局方案意见及星级标准软件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经营管理成员及工资标准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条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___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____________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3.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① 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________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② 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________元×10%÷12个月×3个月=________元。

  二、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6

  甲方(车位产权人)

  乙方(物业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名称,位置,面积

  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停车场经营方式

  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1)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戙中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如至 年 月 日止。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经营责任

  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佥经营。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维修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 方,费用由 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 方,费用由 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困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四甲方负责解决。

  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经营合同7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XXXX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XXXXXX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XXXXXX全体业主的委托对XXXXXX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乙方是XXXXXX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XXXXXX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XXXXXX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材料费及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每月_______元。

  5、乙方全权管理甲方餐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餐厅的营销和客源的稳定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餐厅的各项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协商规定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费。

  2、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9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的___号商铺,建筑面积___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每年收益领取方式___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如遇不可抗力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

  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

  具体如下:

  1.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

  甲方为合伙负责人。

  第六、保密条款: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七、纠纷的解决

  第八、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编编码: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______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份(已交法院的___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XX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XX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的广场(以下简称“XX)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X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抢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年____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XX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1

  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X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5

  甲方:(XX饭店)

  乙方:(XX饭店管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XX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XX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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