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

时间:2023-03-07 11:34: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新劳动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劳动合同(15篇)

新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新劳动合同2

  新劳动合同法婚假规定有哪些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如果想多请几天假怎么办?

  新规定中也说明了如果夫妻双方不再一地的可以适当放路程假,规定中说工作不在一地的按新规定可以适当增加路程假,一般来说都是3天了。这样就是3+3=6天了。

  另外,虽然新规定上说工作不在一地的新婚夫妇才能够享受3天的路程假。其实按照中国的传统,结婚并不是因为工作不在一地才需要多请假的,而是异地新婚夫妇也需要多请路程假。

  所以,如果新婚夫妇是户籍在异地,或是老家在异地的话,完全可以向单位或公司申请多请3天路程假,申请语言要写的诚恳一些哦。

  如果两个人是两地分居工作的话,就可以直接申请路程假了。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关于婚假的规定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状况,正常结婚和晚婚的这部分人员享受到的婚假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说在刚满22周岁就要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婚假也就是只有三天而已,这三天包括来回路上返程的时间,可能因为有些地方的民俗,结完婚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理,超过三天以后就得按照事假来处理了。

  请婚嫁遇到周末怎么算

  1、依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在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假如与星期六星期日重叠的,则应在正常工作日给予补假。如果是部分公民享受的假日与星期六星期日重叠,则不予与补假。

  2、婚假虽然由国家统一规定属于公民的权利假日,但只属于部分公民享受的假日,所以如果遇上周末也不能补假,也就是说婚假里面其实包含着周末的休息时间。

  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综上所述,按照最新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xx新婚姻法婚假的法定天数是三天,晚婚假已经取消。职工在休婚假期间,依法享有正常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不过,各个省市有自己方面的计划生育政策,有的地方还会给予职工晚婚假,通常在十天左右。

新劳动合同3

  签约须知

  一、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各执一份,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

  二、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 )元/月。(从 年 月起调整)

  四、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国家实行平均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单位安排加班,须与劳动者或工会协商一致,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单位工会或所涉及职工推选职工代表(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八、除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因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双方订立了竞业限制约定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的。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十、本合同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十一、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十二、当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市举报投诉电话:1233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所在地址: 性别:

  所有制性质: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现居住地址:

  甲方招用乙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 )项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_____ 个月,即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无确定终止时间。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 .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是: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约定实行以下第(_____ )项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对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当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和双方约定的各项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应依法制订有关工资分配和调整、奖金发放、津贴补贴标准等劳动报酬分配规定,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劳动报酬。每月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为 元,并根据内部相应规定调整。在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的劳动报酬为_____ 元。

  2、实行年薪制的,年薪为_____ 元。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的,根据有关规定以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实行其他工资制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方式支付工资。

  3、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制发劳动报酬支付表,并向乙方提供个人劳动报酬清单。

  4、非因乙

  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在岗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甲、乙双方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劳动保护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于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 (工种),甲方必须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防护设施;对于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岗位(工种)的,甲方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其职业病情况,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2、本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即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均应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七章规定情形的,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可以就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新劳动合同4

  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

  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制定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行为,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

  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审议中,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双保护”,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理应平等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只提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袒了劳动者,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束缚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使劳动关系失去平衡,最后也必然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有的甚至还认为,如果劳动合同法过分保护劳动者,不顾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误导境内外投资者,中国的法律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甚至伤害投资者的感情,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的政策。但是多数意见认为应当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地合法权益。因为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力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重不平衡,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规定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并不能改变劳动关系实际上不平等的状况,要使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在保持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要向劳动者倾斜。

  最后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劳动合同立法应着眼于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等诸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所以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出发,立法还是定位于向劳动者倾斜。

  三、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价值目标。法律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的调整器,任何立法都是对权利义务的分配和社会利益的配置,立法必须在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寻找结合点,努力寻求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特别是同一矛盾体中相对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劳动关系中,应当承认劳动者一方是弱势,但是,如果立法过分扩大劳动者的权益,加大企业责任,就会使企业用人自主权受到束缚,难以实行优胜

  劣汰的灵活管理,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对企业责任要求过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职工队伍的形成,最终企业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劳动合同立法要在公民的劳动权和用人单位的企业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目前我国劳动用工中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将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得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合同法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确立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最终目标。

新劳动合同5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_____》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_____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_____,依法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_____和福利待遇:。

  六、_____、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_____》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_____》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_____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1、岗位协议书2、培训协议书3、保密协议书4、……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_____、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编码:

  住址: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无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二)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至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

  假天,假天,假天,假天

  假天,假天,假天,假天。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元/周)。

  (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3)其他形式:。

  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五条社会_____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_____的规定,参加社会_____,按时足额缴纳社会_____费。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_____的转移手续。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_____和福利待遇为:

  第六条_____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书面申请_____。对_____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_____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章)

  签章时间:__年__月__日签字时间: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章)

  签章时间:__年__月__日签字时间:__年__月__日

新劳动合同7

  用 人 单 位: ______

  劳动者姓名: 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年 ___月 __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三、本合同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机关)各持一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二○○七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公 章) 劳 动者(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 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皆了解并认可本合同对彼此的约束,甲方已经仔细阅读本会员合同,并向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询问,

  对各项条款均无异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及履行下列义务:课程及费用托班时长:月原价:学费定价:优惠价:赠送礼品:(价值元)定金(已付款):付款日:现金信用卡微信支付宝待付:付款日:现金信用卡微信支付宝一次性付款:付款日:现金信用卡微信支付宝合同到期日(有效期至):(续报再签新合同)(报托班3个月:有效期加15天,报托班6个月:有效期加1个月,报托班12个月:有效期加2个月)

  一、甲方孩子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入读乙方全日制早教托班,幼儿入园作息时间为:上午至下午,若在园时间发生如下事故:摔伤、扭伤、走失,或在园时间食物中毒由乙方负责,其他不在园时间发生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若在园内时间幼儿发生轻微的摔破皮,咬伤、抓伤等,家长要相互谅解,杜绝小题大做。

  家长如有急事不能按时接孩子请及时来电话联系老师,并告知接孩子的大概时间。

  同时,园内将收取延时服务费元/5分钟(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

  如果您的孩子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来园,请您及时向当班老师请假,以便我们做好孩子的考勤工作。

  因各种原因当月幼儿连续天以上未入园,家长需申请顺延,保留学位,且在再次入园时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重新安排入园时间。

  二、当孩子入学时,甲方要明白乙方办学本质是为了培养孩子知识、技能、呵护、看管孩子使其能健康成长,同时解决家长工作的后顾之忧。

  因此,当幼儿在园时间患病时我们会第一时间致电家长,若家长没有空时,我园会第一时间带幼儿到医院就诊。

  但若因幼儿自身的疾病引起的全部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

  三、由于小朋友年龄较小,而且第一次离开家人来到新的环境中,孩子们有哭闹的情绪是非常正常的,所以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班级老师工作,每天送幼儿入园时不要在幼儿园逗留,请您相信我们,我们会用爱心照顾好每一位孩子。

  四、若乙方的孩子入园前已患有如:癫痫病、心脏病等不属传染的病,入园时乙方必须如实告知甲方负责人。

  以便工作人员能更好、特殊的关照孩子,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明文规定幼儿入园和离园必须由父母接送,若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接送孩子需要委托他人的接送的,请乙方必须提前通知或电话通知甲方工作人员,当幼儿被委托接出幼儿园后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

  (一)收费、顺延期限:

  1、凡入园在册的幼儿所交纳的费用一律不转不退。

  2、请假凡是因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而放假的,本园不退任何费用。

  正常上课时间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园的,家长必须提前请假,且一个月内请假五天之内的不能顺延,连续一周(5天)以上请假可以顺延,顺延期限不能超过合同到期日。

  乙方每天送小孩来园时需向带班老师交代清楚有无特别注意事项,当天需要服药的幼儿请在幼儿服药登记本上写清楚药名及用药量,以便工作人员能给幼儿按时服药。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来协商解决。

  九、为了孩子的安全,入园期间家长一律不能给孩子佩戴任何饰品(项链、手链、耳环、玉器等),否则如有遗失或者因饰物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长承担责任。

  十、我们有多种联系方式,如:家访、电访、微信群、面访等等,请家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联系方式与老师进行沟通。

  如在教育过程中有任何建议和意见也请随时向园长反映交流,以便我们更好的照顾您的孩子。

  入园请办理如下手续:阅读并签署入园协议;准确填写入园登记表;提供如下物品:孩子体检证明、孩子干净毛巾一条、孩子干净衣裤两套、孩子一寸照片四张、与接送人合影当甲方的孩子退学时,本协议终止。

  以上几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签字之后协议立即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属乙方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园所保存,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本人声明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本合同所列全部条款!

  甲方:(签章)乙方:(园所盖章)监护人签署:

  经办人签署:

  日期:日期:

新劳动合同9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新劳动合同10

  劳动合同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证

  ( )鉴字第 号

  签证部门(盖章)

  电子厂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 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新劳动合同11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具体标准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

  第七条 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XXXXXX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方式(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12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新规定1: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要劳动部门审批

  以前,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不少于50万元。新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门槛,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也有所增加。以前劳务派遣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而新的规定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也就是说,以后申请注册劳务派遣企业,要先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新规定2:明确劳务派遣实施范围

  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规定3: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这其实在以前的《劳动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存在三方合同关系,由谁来实施,谁来负责就成了推诿扯皮的理由。

  新《劳动合同法》再次强调了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范本(短期)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劳动合同13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劳动法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相竞争的业务。即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范围规定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 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能否接触、了解、掌握单位商业秘密而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以职位高低一概而论。如秘书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其通过接待、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如果能举证证明其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就可以视为竞业限制人员。

  二、期限过于固定

  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事实上,竞业限制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

  1、结合商业秘密所处行业考虑其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的长短;

  2、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周期;

  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技术水平的高低;

  4、国家在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时的价值倾向。

  据此,《劳动合同法》统一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应尝试提供多元的可以选择的方案:

  (1)一般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

  (2)高新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一年;

  (3)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业秘密,可以签订长期乃至终身的竞业限制协议。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

  1、《劳动合同法》应明确规定约定经济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规避补偿金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这显然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不利,《劳动合同法》至少应明确规定经济偿金的最低标准。应考虑竞业限制人员在竞业限制期内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重新就业可能获得的收入,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

  立法应明确要求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约定劳动者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方式,并以该约定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因为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使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人员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如果违约员工可能获得的利益远大于支付的违约金,选择往往是甘愿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出现新东家愿意为这笔“违约责任”买单。实践中,用人单位会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劳动者接受较低的经济补偿,一旦劳动者违约则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应在劳动者能够承担,又能起到威慑作用的范围内,具备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可考虑规定把违约金数额与经济补偿金数额相挂钩,将违约金数额规定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适当倍数,这样即使劳动者得到的补偿金数额较低,也不会过分损害其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五、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需要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效力,即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合同法》还应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使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失去法律约束力:

  (1)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经公开;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执业的时候会遇到更多的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遇到具体的问题时,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问题作专业的解答。

新劳动合同14

  编号 ( )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并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普法宣传、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改进。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xx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按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第四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事项

  十二、劳动争议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三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 (二) (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_____》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使用说明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为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甲方应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乙方应认真履行劳动义务,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_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___日为发薪日。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元。

  3、其它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_____机构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_____、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_____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必须如实告知乙方。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的解除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_____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_____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特殊保护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_____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同时,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_____的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_____、提起诉讼。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用工备案、处理劳动争议、续订合同或办理社会_____及流动转移手续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签章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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