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协议

时间:2023-04-10 18:59: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劳动争议协议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争议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争议协议

劳动争议协议1

  申诉人:周家光,男,白族,1980年7月21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官

  委托代理人:王黎轩,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代理。

  被诉人:xx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鲁仕泽,xx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其明,律师,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普清红,xx有限公司员工,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代理。

  申诉人雷天明诉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申诉人与被诉人协商,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一、20xx年1月至4月由被诉人按每人月工资1898元的基数,对照申诉人实际出勤天数补发所欠工资。

  二、外勤补助费按实际出勤天数补发每日20元

  三、由被诉人发给申诉人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每人800元。

  四、20xx年5月起至7月止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被诉人负责。

  五、申诉人自愿放弃除以上协议以外的其他申诉请求。

  本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xxx

劳动争议协议2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兹就甲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乙方对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甲方经研究决定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支付乙方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甲方对乙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须在三日内向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双方间的劳动纠纷案件提出撤回申请,甲方签订本协议书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甲方将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一次性补助费用,乙方签收领取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乙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乙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或特别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争议协议3

  甲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于____年___月___日意外受伤,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法律、劳动法规共同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于因受伤;经医院诊断,受伤情况为。甲方在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每日住院治疗,目前情况。目前已产生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支付甲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医疗费、伙食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后续医疗费等相关工伤补偿费。

  3、除上述工伤赔偿费用外,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人民币。除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赔偿外,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工资、工伤、社会保障等相同或类似权利,甲乙双方无其他工伤、劳动争议等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款项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乙方要求的全部工伤保险理赔材料,并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款项的`总额。

  5、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了解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都明确表示本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图,并自愿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因明显不公平、情况变化或类似原因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撤销。双方都自愿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按手印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争议协议4

  缘何青睐个人

  身为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王全兴介绍,《劳动法》把劳资双方看成不平等的主体,对弱势的个人要偏重,因此《劳动法》第一条将立法目的表述“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单保护表述”。

  王全兴回顾,11年前当时就有人质疑“难道《劳动法》不保护雇主的利益”?同样的问题又出现在了《劳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起初大家对于“单保护表述”很忌讳,不敢理直气壮地提出来,所以草案的初稿均为“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但王全兴认为,最终“草案”对于立法目的的表述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是因为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有地位平等的属性,但同时还具有地位不平等的特征。中国并没有把《劳动合同法》作为合同法的组成部分,而是当成劳动法的组成部分,这样就要偏重保护。

  另外,保护雇主和保护劳动者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因为劳动者是劳动力资源的载体,劳动力资源是利润的源泉,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资本家利润的源泉。

  保护范围扩编

  《劳动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王全兴说,这一条规定,就使得《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很窄。“用人单位”的概念就排除了自然人雇主,而第2款中又没有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主业岗位工作人员,例如,很多学校的老师就没有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王全兴解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主要是面临着体制障碍。按照中国的体制,劳动部门管工人,人事部门管干部,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是截然分开的,造成部门之间争权夺利,要将聘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的阻力很大。

  至于“打零工”的非正规就业者,王全兴说,他们是劳动者中的更弱者,越可怜的人越需要保护,如果把他们放到《民法》中去,那样会让他们的状况更差。但是,这里又有个保护能力的问题,把所有劳动关系都纳入《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畴,我们目前有没有这样的保护能力?说是要保护,但是没有条件来保护也不行。因此,劳动法的保护范围有一个逐步扩大的问题。

  口头契约悬念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主要证件之一,口头合同无效。同时还强行规定,雇主如果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则要罚款。

  还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王全兴说,尽管中国作了这样硬性的规定,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好,因为现实社会中没有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太多了,真正查处的又不多,所谓“法不责众”。因此在起草《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有人提出修改这条,书面合同、口头合同都可以。

  王全兴对于这一提法并不赞同。他认为中国《劳动法》之所以强调书面合同,就是因为“口说无凭”。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基础好,集体合同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协商好就行,连口头合同也可以执行,中国就不这样,连书面合同也不遵守,口头合同就更没有用了。

  此外,西方国家劳动法律完备,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完备,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在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有了很详细的规定,需要劳动合同进行明确的内容不多,只要有个雇佣确认书就可以了,这样劳动合同承载的功能就很小,书面、口头都无所谓。但是中国劳动基准法不完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靠劳动合同来约定,劳动合同承载的功能多得多,大量权利义务靠劳动合同写,口头合同满足不了这个需求。

  短期合同弊端

  “草案”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年;3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续延劳动合同,就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上述新条款与目前社会现状,王全兴诚恳指出,劳动合同短期化是劳动者地位不稳定的表现,对劳动者来说不利,对企业也不利。

  比如中国劳动法律的确有一些规定有问题,容易让雇主们钻空子。王全兴举例,《劳动法》规定,雇主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合同,要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合同到期终止,就不付经济补偿金,例如一个劳动者本来签了5年合同,结果干了4年就被解除合同,雇主就要付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合同到期终止,雇主就不用付经济补偿金。针对这个规定,雇主们的办法就是一年一签,这也是导致劳动合同短期化的法律原因之一。王全兴说,对于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均会作出修改。

  频繁跳槽受限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一条给了劳动者高度的辞职自由,实践中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因为跳槽容易了。

  跳槽频繁之后企业的商业秘密如何保护?因此后来劳动部又规定,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法》第31条解除合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但这一规定又带来新的问题:既然是依法解除合同就不存在违约,不违约为什么还要赔偿损失呢?

  正是考虑到第31条带来的种种麻烦,王全兴透露,在起草《劳动合同法》时,有人主张取消31条,有人则主张限制31条的适用范围,对无固定期限合同适用,对其他合同不适用。

  王全兴认为,《劳动法》第31条所体现的保障劳动生产力自由流动的精神是应当坚持的,但31条对于在偏重保护劳动者的前提下均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则不够周全,例如对于一些高级人才,企业进行了大量投资,分给房子、或送出去读研等,几年之后人才一旦辞职,就给企业带来损失,这样会降低企业投资人力资源的积极性。

  因此,王全兴建议,可以将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两种,一是附加特殊待遇或义务的特殊期限,二是没有附加特殊待遇或义务的一般期限,一般期限出于保障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考虑,不宜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违反这种期限不构成违约;而特殊期限基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精神,应当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违反这种期限则构成违约。将31条的适用范围限定为一般期限,这样就可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做法,现在还在研究之中。

劳动争议协议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 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 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培训。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节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协议6

  甲方:

  乙方:

  甲方在乙方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鉴于双方对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结果有清晰的认识,为解决甲乙劳动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精神,平等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次支付甲方补偿费(包括拖欠工资、经济补偿、补偿、社会保险费等),共计人民币元。

  二、付款期限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5、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和解除的权利。

  6、由于甲方在乙方公司工作,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的社会保险。因此,甲方自愿放弃以下权利:

  1、乙方有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依照社会保险享有各种权益的权利。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止了劳动争议赔偿的一切权利义务。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无争议,一方放弃对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自愿放弃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关赔偿事项的仲裁、诉讼等权利。已提起的.仲裁、诉讼应当在15日内撤回相应机构。

  八、违约责任

  因违约导致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经济损失。

  9、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理解上述条款,并自愿遵守和履行。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争议协议7

  甲方:

  乙方: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标准,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会保障等。劳动争议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甲乙双方单方协商分歧,同意自己____年___月自____日起解除单方劳动关系。

  2、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领取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无关的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和权利由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领取上述款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领取任何款项。

  3、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单方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各类款项全部解决,无其他未解决的.劳动争议和事项。

  4、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或不明确,愿按协议严格执行。

  5、本协议自单方面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单方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争议协议8

  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

  诉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通知下列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1、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内容:_________________

  证人2、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30岁,住 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律师,手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_________________请求准许证人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事实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在申请人诉被告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中,为了证明申请人的主张,特向仲裁庭申请准许证人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请求仲裁院准许。

此致

  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劳动争议协议9

  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当事人就 于 年 月 日意外受伤一事,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的有关法律和劳动法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于 因 受伤;经 医院诊断,受伤情况为 。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住院治疗,目前情况 。目前已产生医疗费元,已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后续医疗费等相关工伤补偿费用共计 元。

  三、除上述工伤补偿费用之外,乙方另行补偿甲方 元。除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补偿款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工资、工伤、社保等相同或者类似权利,甲、乙双方不存在其他任何工伤、劳动争议等纠纷。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款项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乙方要求的全部工伤保险理赔资料并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的`款项共计 元。

  五、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明确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显失公平、情势变更或者类似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者主张撤销。本协议双方均自愿遵守。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协议10

甲方:昆明星河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共六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劳动关系解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时解除,甲方对乙方之义务,不超出本协议之约定范围。

  二、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万元(包含甲方收取乙方的工作押金1.3万元),该经济补偿由甲方与乙方签字时,由甲方及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前款约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甲方应承担之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在内,包含所有法律、法规所约定的补偿金。

  四、乙方承诺,甲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由乙方自愿、共同选举的委托的代理人 代表乙方一次性到甲方处领取,并由乙方内部自行协商、分配、处理,乙方内部自行协商、分配、处理的结果和后果,均与甲方无涉,乙方均不得以其内部协商、分配、处理的结果或后果之任何异议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或者是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和要求。

  五、乙方承诺,乙方共同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之内容已无任何异议,也不存在对甲方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或要求。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解决双方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最终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均自愿放弃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任何机关、组织、部门提出任何与本协议不符的任何形式的权利或要求,也自愿放弃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或要求。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均应无条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之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即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之各条款内容及法律关系、后果,已经为本协议签约各方明知且自愿承受,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时,均为自愿,且明了所可能产生或涉及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均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承赤高速西平台隧道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乙方经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已经由甲方全部支付。

  2、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解除劳动关系。

  3、甲方一次性对给予乙方赔偿_________元。该款包括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的`停工留薪工资、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中发生的挂号费、住院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因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关补偿等各项费用。

  5、本协议签订后,关于本次工伤赔偿及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解决完毕,双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其他权利。

  6、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争议协议12

  甲方: (注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方: (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双方因 引起争议,乙方 于 年 月 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现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乙方于签署本协议三日后(前)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请求。

  三、在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准乙方撤回仲裁请求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元;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协议1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与乙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案,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对于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XXX仲字【20xx】XX号)裁决的事项不再履行。

  二、双方确认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前款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承担的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解决双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消灭,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争议。

  五、双方在签订本协调协议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协议14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 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三、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 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延伸阅读

  【案情介绍】

  20xx年5月22日,汤某(外国人)与公司签订英文雇佣合同,约定汤某基本工资为4,800元/月,另有津贴。该合同第15条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取代以往签署的所有雇佣合同。显示于20xx年12月8日向dr.laino@hotmail.com发出的电子邮件主要内容为:“请看所附的我们的雇佣合同,其中包括:1)要约:如果雇佣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与该要约的条件相矛盾,以本要约所列的条件为准……;2)雇用协议:该协议需要与你的工作一起处理,在有关个人等场合,该协议是一份‘正式’的文件,如我已经说过,如果你的月薪不超过5,000人民币元,你就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该邮件中的附件D5.pdf下载打开后的主要内容为:“如果你接受此聘用要约,从受雇日期开始,你将有资格收到以下:每月税前工资42,000元;将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为26,000元”

  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期间,公司逐月向汤某支付的人民币数额分别为9,000元、12,697元、13,000元、26,000元、72,270元、38,888元、24,220元、24,200元。汤某在主张20xx年2月的9,000元是公司为汤某预支20xx年3月的工资,按要约前三个月试用期26,000元/月,后正式为42,000元/月,20xx年6月的72,000多元是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的工资,此期间工资为正常,但是从20xx年6月开始工资就不足额了。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汤某、公司双方对汤某的工资标准主张不一,汤某主张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其发送了任职要约,约定汤某月工资为42,000元,并提供了电子邮件公证书予以,公司主张.com并非公定代表人的邮箱,不认可公司曾向汤某发出该份任职要约,但从该封电子邮件的内容来看,同时发送的附件中包含了雇佣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汤某、公司之后实际签订的文件一致,且附件雇佣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雇佣合同一致,故对汤某的主张,原审法院予以采纳。

  双方20xx年5月22日签订的英文雇佣合同中约定该份合同生效后将取代以往签署的所有雇佣合同,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任职要约于20xx年5月22日失效,即汤某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5月22日期间的工资标准以任职要约为准,而20xx年5月23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的工资标准以双方20xx年5月22日签订的雇佣合同为准。汤某在仲裁庭审中认可公司已足额发放20xx年5月31日之前的工资,而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已高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而汤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该份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其他的工资项目,故对汤某主张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中约定,汤某的月基本工资为4,800元。汤某主双方任职要约中约定其月工资标准为42,000元。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实际支付给汤某的劳动报酬远超每月4,800元,公司对工资组成亦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此外,在公司于20xx年12月8日向il.com发出的电子邮件中明确载明:“……2)雇用协议:该协议需要与你的工作签证一起处理,在有关个人所得税等场合,该协议是一份‘正式’的文件,如我已经说过,如果你的月薪不超过5,000人民币元,你就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院有理由相信双方签署的“雇佣协议”中关于工资的约定系双方为逃避缴纳税款而作出的虚假约定,且该工资标准并未实际履行。

  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支付给汤某的劳动报酬也没有达到在任职要约中载明的42,000元/月,汤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双方已经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对雇佣合同中工资标准的约定进行了变更。故汤某认为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评析意见】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根据最高人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以及公序良俗,视为双方已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会主动要求与劳动者订立阴阳合同,而劳动者为避税,往往也乐于以配合,之后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很有可能面临举证困难,最终因小失大。

劳动争议协议15

  申诉人:_____,男,白族,_____年7月21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官

  委托代理人:_____,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代理。

  被诉人:_____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鲁仕泽,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其明,律师,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普清红,_____有限公司员工,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代理。

  申诉人雷天明诉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申诉人与被诉人协商,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一、20_____年1月至4月由被诉人按每人月工资1898元的基数,对照申诉人实际出勤天数补发所欠工资。

  二、外勤补助费按实际出勤天数补发每日20元

  三、由被诉人发给申诉人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每人800元。

  四、_____年5月起至7月止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被诉人负责。

  五、申诉人自愿放弃除以上协议以外的其他申诉请求。

  本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_____

  xx员: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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