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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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______________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深圳房屋出租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与押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第一期租金一次性缴纳______个月。以后每月缴纳一次。押金为一个月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租金和押金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乙方不再租赁,在满足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条件下,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支付月度租金的______%到______%的违约金,房屋设施损坏的按实际损失支付。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地址: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区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住宅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乙方将上述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按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果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房屋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乙方欠缴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管理费、本维修费、煤气费、有电视费等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时,乙方应向甲方代理人缴纳_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和_______元的出租房屋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第十条合同租赁期内,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易损、易耗品除外)
第十一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内部设备设施而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合同租赁期内,经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代理人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来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应及时将出租房屋门锁更换,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四条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代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拖欠租金五天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三)未经甲方代理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五)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擅自转租给他人。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甲方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七天以上;
(二)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代理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本合同终止日期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代理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双方按《物业使用状况表》进行物业、设施交接和结清水电费、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后,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乙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押金单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若乙方委托代理人领取,必须持乙方亲笔委托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押金单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前来办理;否则甲方代理人有权暂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当天内搬离出租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退还甲方代理人。如存折丢失,甲方代理人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佰元人民币。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时,甲方代理人有权强制收回物业。
合同期满,乙方未按时搬离出租房屋或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甲方代理人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代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甲方有权按实际欠租日累积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合同未到期,乙方中途退租的,其一个月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违约补偿金,并须提前一个月将退租要求书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合同未到期,甲方要求乙方退租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后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金,之后乙方必须搬离物业。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改动或涂改无效。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补充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公司盖章核准方可生效,否则补充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银行账号民: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签约人: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深圳房屋出租合同4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____年__月__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1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转让与转租
1.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继承的,该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约的规定;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4.转租契约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租约规定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契约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转租契约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乙方仍应履行本租约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契约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15日为送达时间。
2.本租约以中文为准,任何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本租约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市签订。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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