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装修合同

时间:2024-06-06 06:42: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装修装修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装修装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装修装修合同

精装修装修合同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100%,质量达到优良。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取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的方式承包。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图纸所示的8#楼3—6楼装饰施工工程。具体设计及施工内容如下:

  三楼主要功能:兼顾会议、书画展示、实物展示,培训、宴会等功能。通话系统、音响、灯光、投影仪、展示柜、展示架、屏风、会议桌椅、餐桌椅等四至六楼主要为高档酒店式住宿功能,大户型套间兼顾办公,棋牌等功能。主要设计施工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顶面、电视、电话、电脑台、电水壶、床、床品、床头柜、梳妆台、沙发座椅、茶几、茶具、陈列柜、储物衣厨、衣架、行李包架、灯具、窗帘、拖鞋、垃圾桶、烟灰缸、脚垫、防滑垫、抽纸盒、穿衣镜、吹风机、软装饰(花器、茶盘、字画等装饰品)、卫生间全套,大户型套间考虑简易厨房,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四、合同工期:

  1.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图完成时间: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施工工期为: 天

  五、质量标准:

  1.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质量优良;达到甲乙双方共同满意的效果;

  2.乙方应承担其所施工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内容为所有与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定金10万元,设计完成后,开始进场施工前,乙方上班施工组织计划表,根据计划完成情况预付部分工程款购买材料,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同志对本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

  2.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3.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讨论和实施;

  4.参与对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施工进度、帮助乙方实现预定的`计划目标,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甲方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6.为乙方提供准确施工图一套,并及时提供设计修改等图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托同志全面负责本合同的实施;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3.乙方有自主组织独立施工的权利,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各项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确认,安排施工顺序和各工种的配合,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做出合理安排,以保证工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由甲方协调解决保证不影响工期;

  6.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如图纸有矛盾处,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后执行;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工期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九、工程奖惩

  十、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收据,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地址:

  电话:

  邮编:

精装修装修合同2

  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xx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xx年xx月xx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xx年xx月xx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xx年xx月xx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评价:

  xx年xx月xx日

  物业、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精装修装修合同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约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的《房型图》

  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

  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

  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精装修装修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8月01日开工,于20xx年09月0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星施工项目的费用另计)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 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 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 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甲乙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甲乙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甲乙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精装修装修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名称 间数 面积 米2单 年租赁 门数 窗数 地面质 (楼、正、 金额 量(土、 厢、平、厦) 规格 等级 (间) (平米) 价(元) (元) (合) (眼) 砖水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多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抵作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_____%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如乙方付有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出后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或单位)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承租人(或单位)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文书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到该合同的如下特征: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也都负有义务。

  第二,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

  第四,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所以在租赁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原租赁合同所确立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承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借。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有:出租方、承租方的名称;出租房屋的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甲、乙方的责任;优先权;免责条款;纠纷的解决等。

精装修装修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大写: 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工程款70%)

  开工前三天

  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款25%)

  工程完成3/4

  支付 元

  第三次(工程款 5%)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注:工程完成3/4指-------泥工完毕,木工完成80%,油漆进场。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预付款 元,大写: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第十四:合同附件

  1、家装工程预算书

  2、家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工程变更单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各工组工程验收单、材料进场验收单、竣工验收单

  5、竣工结算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住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0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精装修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承包方式:

  合同总工期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说明一份,并向一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合同范本《精装修合同》。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 _________(姓名) 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屋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放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及其它情况。

  >精装修合同1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一条 乙方资质情况

  1.1资质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资质专业及等级:

  第二条 乙方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深化设计、

  2.4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2.5精装修工程施工的主要项目:

  2.5.1配合甲方及时进行深化设计。

  2.5.2吊顶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3地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4墙柱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5其他精装修工程(不锈钢装饰条、卫生间洗漱台面等)

  2.5.6为完成精装修工程施工所采取的所有措施;

  2.5.7脚手架搭拆;

  2.5.8以上未包含的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图纸中的所有精装修内容的施工;

  2.5.9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精装修施工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等);

  2.6 其他工作

  2.6.1乙方施工范围内进出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水平、垂直倒运、堆码整齐、清理及装卸车;

  2.6.2标高控制点由乙方自行负责;

  2.6.3工程项目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建设、维护、维修及拆除工作。

  2.6.4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所投入的各项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 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

  施工始于: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

  乙方必须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不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本合同第10.2.2条款执行。甲方要求的的阶段性节点工期文件若乙方拒绝签字,甲方有权扣除总结算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2 当发生下列情况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2.1发生不可抗力;

  3.2.2工地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2.3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乙方报甲方书面确认,但按照进度计划各工序的有效施工时间不变。

  3.3 如发生上述所列情况,造成停窝工时,乙方及时用书面形式将详细原因交甲方审查认可顺延相应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验收

  4.1 乙方施工质量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并保证实现。

  4.2乙方所施工工程项目质量严重违反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实现设计意图,满足功能要求。

  4.4 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 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4.5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6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派 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2 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5.3 对施工进度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5.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

  6.2乙方应全面、准确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院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出设计施工图纸,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6.3按甲方的要求全面配合其他工序或工作的实施(如门窗、空调、消防工程等),包括进行技术支持和相关节点处理。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抽检,乙方自身亦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需要的检测和试验,并承担一切费用。检验试验报告等应及时提供给甲方。

  6.4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垃圾自行运输,为此发生的和相关部门(如:环卫、渣土、交通)的外部协调关系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7.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组织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上交特殊工种上岗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所有工序不得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施工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由乙方自备。

  7.4乙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7.5安全生产详细条款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设计、工作内容、材质进行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计价依据

  9.1施工价款的确定:

  9.1.1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

  9.1.2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调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一切风险费用,费用不另增加。

  9.1.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用水、用电。

  9.3合同暂定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条 对材料及质量的控制。

  10.1精装修所有施工材料

  10.1.1主材由乙方提供样板,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材料单价,并将乙方所提供的样板进行封样。

  10.2.2甲供材料由甲方控制、乙方按需领取。

  10.2.3所有材料必须送甲方指定符合条件的、经监理考察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材料检测。

  10.2.4进场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物资部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抽检,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5乙方采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材料选用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6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程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1.1甲方采取月付款的形式进行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每月验工批复后10日内支付当月批复验工值的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初验优良后累计支付至累计批复验工产值的90%即停止支付。

  11.2工程全部完工,经联合验收确定优良后,乙方将按合同编制全面的结算报告,上报甲方。待甲方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在结算意见书上签字后,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后的结算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结算书方能生效。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扣除维修支出费用和补偿金)。

  11.3乙方委托 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合同解释顺序

  1.合同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甲乙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厦会场租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地点、租金及押金

  时间:

  地点:

  场租价格:

  附加服务内容及价格:

  总价款:

  预付款:

  二、工作程序

  1、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后 天内,向甲方预付总价款________%的预付款,乙方不按约支付预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在乙方按约支付预付款后,将在约定时间、地点及所商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

  3、当本次租赁服务结束当日,乙方向甲方按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会场留存及布置,不得擅自改变会议时间、地点或场次。甲方若需变更会议地点、时间,须提前 日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若甲方擅自取消会议,甲方须支付与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预定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取消租用场地,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甲方直接在已收的预付款中抵扣。

  ②乙方若需变更会议时间或场地,需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会议安排许可的情况下做出调整并收取总价款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不能调整会议时间、场地导致乙方取消本协议,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③会议期间若乙方将会场的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甲方会场的设施、设备、价值易耗品的价格见清单,该清单为协议附件。

  ④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每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结算方式

  现金或支票、汇票。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当甲方、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发生,则允许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签名(盖章): 租赁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________________是【封闭式】,________________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 )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 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 万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

  (1)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买受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买受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经济适用住房经验收合格。

  2.该经济适用住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经济适用住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到(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_________日内达到本合同(附件三)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标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煤制气金额为:_________元,供气时间为: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经济适用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和其他权利人共同有享用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下打√: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鉴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图纸设计、施工安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共同严格遵守《_____》,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场所应是合法使用单位。

  2、入户大堂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

  3、物管房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工程施工工期

  为期_______天工作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费用的第二天算起。)

  二、精装修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三、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2、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3、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四、工程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须该项工程总造价的60%做为乙方进场施工费,待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支付该项工程总造价的30%做为乙方进度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三天之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项工程总造价10%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七、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5

  (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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