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签约合同

时间:2024-08-21 06:14:0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艺人签约合同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艺人签约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艺人签约合同7篇

艺人签约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本公司需要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第三条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基本工资每月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重制、公开、散布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机密信息。鉴于工作需要,必须进行披露时,应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甲方,在得知甲方的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披露,并负有对披露信息所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负责。

  3、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披露、公开、散布有关甲方经济利益的商业机密信息。

  4、甲方所披露机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利益,皆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于本合同书中,并未授权或赋予乙方有关机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应按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十倍予以赔偿。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备注: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艺人签约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 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 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艺人签约合同 篇3

  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1.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具体如下:____________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____________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____________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因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____________%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____________%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____________%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艺人签约合同 篇4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艺人签约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艺人签约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艺人签约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艺人签约合同,但艺人签约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艺人签约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5、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艺人签约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艺人签约合同及违反艺人签约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艺人签约合同;

  4)终止艺人签约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艺人签约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艺人签约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艺人签约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艺人签约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艺人签约合同 篇5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4、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5、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7、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8、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_______%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9、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10、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劳动。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4、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争议的解决

  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艺人签约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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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盖):____________ 乙 方(签盖):

  甲方签约日期: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签约日期: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日

艺人签约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

  1.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二、 签约类型:____________

  1.1歌手

  1.2演员

  1.3模特

  1.4主播

  1.5舞团

  1.6主持人

  甲方与乙方签订 类型职业。

  三、 签约内容:____________

  本条内容适合第二条所有职业,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制作音乐、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以及各种包装,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四、签约期限:____________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纪部》

  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提前为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____________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5、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6、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舞台演出除去必要费用剩余给予乙方%5,不参加演出活动则给予乙方%0。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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