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

时间:2023-04-26 08:11:2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挂靠合同四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挂靠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挂靠合同四篇

挂靠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元整/月,税金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挂靠合同 篇2

  甲方:宿州市蕲隆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汽车挂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车辆

  本合同的挂靠车辆车号为: ,车型为: ,吨位:。 乙方对挂靠车辆拥有所有权及管理权,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运输。

  第二条 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缴纳挂靠管理费用元,每季度共计元,挂靠管理费每季度交纳一次,可先行后交。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等相关费用,足额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其他

  1.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付款

  方式为月结,时间为每月8号。(现金或电汇)

  2.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的路线由甲方决定,运费按低于

  市场价计算。

  3. 短途运输和零星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以甲方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

  2、车辆挂靠期内,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运营账款从甲方账户出入,甲方不得拖延支付,最迟不得拖延10天。

  5.车辆挂靠期内,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指挥,不服从的甲方有权取消车辆挂靠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挂靠期间,车辆管理权属于甲方,产权和收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检、季检、二维、技评。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挂靠车辆发生车辆损失或交通事故,乙方除应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案后,征得乙方同意,协助乙方

  处理事故,涉及保险索赔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双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甲方负责将收到的保险索赔金转付给乙方。

  5. 乙方车辆在甲方无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运输活动,如甲方需用乙方在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补充合同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5个月的挂靠管理费;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5个月挂靠费。

  3、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运营款项的,应赔偿乙方该笔款项日均千分之五的迟滞金。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争议解决方式

  1、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情势变更需修改协议条款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因协议某方单方丧失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或其行为已构成实质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年 月 日 (盖章)

挂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方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甲方(资质方)经与乙方(挂靠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承揽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属于甲方经营资质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及其提供的经营、资质文件承揽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行业指导意见,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费用。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项下合作期限为:自该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生效起至该工程履行完毕止。

  三、管理费

  1、管理费用为该工程施工合同所反映的总金额的____%计收。

  2、该管理费用,若乙方从甲方账面过账的,甲方可以从到账金额中扣除;或甲方开具委托收款书由乙方收款时,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3、若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转入甲方帐户的,在三日内转给乙方;涉及甲方开出发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四、税费及权益

  1、凡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纳的税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需由甲方开具发票的,税金包括:营业税 %。

  3、除涉及甲方的`税金及管理费外,工程所获权益均属乙方;

  五、经营管理

  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维护现行的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市场主体地位,确保并逐步提高相应的资格、资质;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协议的签订、盖章等相关手续;

  3、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在工程业务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严格执行以甲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信誉,;

  4、合作期间,若乙方因承揽业务之需,需要招用、雇佣员工,由乙方自主决定;

  5、乙方须对自行招用的工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各项培训和安全教育;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抓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结束后的质量保修责任亦由乙方全部负责;

  7、因业务上产生的纠纷(包括与建设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亦由乙方承担;若因业务上的纠纷未能协调解决而在诉讼程序中解决的,甲方须配合乙方共同处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尽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作为施工人应尽的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组织管理行为均由乙方独立完成并完全负责;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宜,若出现争议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其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生效,相应工程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缔约代理人:

  日期:

  附:甲、乙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日期: 缔约代理人: 乙方(章):

挂靠合同 篇4

  合同自编号

  甲方:

  乙方:(车主)姓名 车牌号 **A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湖北省和**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旅游客运车辆规范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旅游客车挂靠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挂靠经营主要内容

  1、乙方将自购符合旅游客运要求标准的客车(以下简称客车)自愿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旅游客运经营。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客车相关的规费、税费和保险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从事旅游客运,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乙方自愿承担车辆挂靠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5、甲方为乙方在经营上提供车辆客运资质保证,并提供经营上的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按期缴纳相关管理费用。

  第二条、客车有关证照及编号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载重吨位

  核定座位数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驾驶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后期续签至六年以内为止。

  第四条、车辆抵押担保及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采用以下二种方式向甲方提供抵押和担保:

  1、乙方自愿将挂靠甲方的车辆作为抵押,同时,由乙方自行邀请一位具有一定资产的自然人予以担保。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客车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

  35座以下(含35座)5000元;47座以下(含47座)7000元;

  47座以上10000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 元/台,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规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相关费用的约定

  1、车辆挂靠管理费 元/月,此费用不因客车审验、修理、交通事故、车辆遗失及其他原因的停驶而免交。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或政府有关政策因素影响需调整管理费,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甲方调整管理费的幅度,不得高于市场同行标准。

  2、乙方自接业务,如需甲方开据票证,甲方将代收代缴税费,按票面金额的5%收取税管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固定通勤班车业务,按不低于15%的标准收取税管 费。安排乙方的门市业务按10%收取税管费。

  4、其他经营费用,如:包括办理挂靠客车转入或转出的过户手续费用及线路牌、保险、事故、车辆有关证照审验及保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客车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客车保险:乙方必须对其经营的客车按规定投保,如: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和驾驶员人身意外险,其中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由甲方统一购买(其他险种乙方可自行选购),其投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有固定班车的可由甲方现行垫付办理投保,无固定班车的,乙方则需提前一个月预缴投保费用,由甲方负责办理投保,如乙方不按期投保,则由甲方强制购买,并按10%收取滞纳金,如乙方恶意拖欠保费达两月以上者,按单方违约处理,违约者按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2、交通事故处理:乙方客车在挂靠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和办理索赔手续,保险理赔由乙方享有。但乙方若差欠甲方款项时,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付款中扣回。

  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在协助和行使对上述事故的处理以及签署处理事故的有关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已全权和已授权。因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车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人员差旅费和现场处置费以及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安全管理及客车审验要求

  1、乙方应参加甲方通知的安全教育和学习活动。甲方应对乙方学习情况作出记载,并以此作为续签合同和客车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

  2、乙方应按照交管部门和运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车进行维护和保养,按期参加审验和车辆技术检测等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驾驶员审验证明(复印件)、车辆年审单据、车辆保养证明单据。

  第八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在乙方未违规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停止相关的服务和处置乙方车辆的所有权。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要积极维护甲方企业声誉,不得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者,将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自觉按旅游客运行业的管理规定及职业道德,合法和守法经营,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应积极主动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如因此影响甲方声誉和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将停止对乙方停发办理线路牌三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旅游客运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业务登记手续,领取线路牌,如遇恶劣气候、恶劣地段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备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承揽业务。

  6、本合同期内,乙方因证照吊销吊扣或因病致残,在提供有效证明后,可向甲方提出客车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客车挂靠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及其有关债权债务等,由乙方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7、为了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将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指客车做抵押。抵押期与本合同期相同。(客车具体情况见第二条)

  8、本合同期内,如客车达到六年期限,乙方必须将客车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给甲方办理车辆下线手续,本合同自然终止,其挂靠车辆应随即转出,如在三个月内未转出,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双倍标准收取管理费,直至该车籍转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客车经营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不予提供经营凭证;乙方累计欠款达两个月时,乙方除补交欠款以外,表明乙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在当月内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如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未办理转出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车辆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其处置费用除补齐各种欠款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条款处理。即:

  (1)乙方擅自将客车转包、转租、转让、转卖;

  (2)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乙方违规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在此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涉及本合同客车的意向和协议即告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担保人(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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