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

时间:2023-04-29 19:40: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维保合同三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维保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维保合同三篇

维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

  2.2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明细见附件2。

  2.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般采用定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定期按比例支付。

  第3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和项目服务。

  3.1.2如乙方产品和项目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改动和调整。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2.2甲方需支持和配合提供系统开发实施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①系统开发实施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并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上述设备。

  ②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作为代表与乙方配合,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③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责任(其他硬件及软件方面)。

  3.2.3甲方应对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或由于甲方未履行其义务所造成的项目进度延误承担责任。

  第4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4.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和保证。

  4.1.3乙方有权得到甲方对于系统漏洞等与本合同项目有关全部信息的及时书面的通报。

  4.2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将按本合同的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发实施服务,并根据可能的需要,提供开发实施方案。

  4.2.2乙方应必须按项目系统开发实施日程表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工作,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

  4.2.3乙方需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得以实现;

  ①本项目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休息期间可采用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

  ②提供7x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在出现无法远程解决的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将在

  小时内派驻工程师到达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

  ③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为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协调本合同义务的实施,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 ;并保证投入x名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服务。

  第5条 维护确认

  5.1维护确认工作自xx维护之后每 日进行一次。维护确认前,乙方应当根据相关的检验规格和标准,对维护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验。乙方应当在每次维护确认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维护确认。重大维护内容发生后,乙方可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进行维护确认。提请对应用软件维护项目进行维护确认的,乙方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软件维护文档,所提交的文档应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进行维护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维护确认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

  第6条 违约责任

  6.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从维护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6.2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扣减费用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4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合同生效后,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的,则每超期x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x的违约金。

  6.6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7条 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7.1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非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正式同意,不得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应妥善保管,至少以保管自己的保密信息的注意程度来保管信息披露方(以下简称“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应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对于与电脑有关的保密信息的使用权也应该严格控制。保密信息只允许披露给该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了本合同的履行之目的而有知道必要的雇员。接收方应该与保密信息的每一个披露对象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7.2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7.2.1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后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7.2.2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7.2.3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7.2.4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7.2.5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第8条 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中所含计算机软件达到下列标准:

  8.1.1乙方承诺其已是软件的权利人或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使其拥有签订本合同的条件和权利。

  8.1.2乙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8.1.3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8.1.4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无任何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如因甲方购买、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软件而被他人主张权利或引起纠纷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2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为甲方服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9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争议未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则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11条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1.2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下,双方除应对相关费用/违约金进行清算外,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信息系统的新的运行维护方提供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11.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2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 ”小区地处市 区 路 ,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家庭防盗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

  车辆道闸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2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分别为周一和周四,维护保养时间为9:00-17:30,特殊报修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021-64361087。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1) 楼宇对讲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家庭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周界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4)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5)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小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业主或甲方的要求。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第一批款:

  于20xx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二批款:

  于20xx年2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三批款:

  于20xx年5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四批款:

  于20xx年8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1.5.1、付款证据:

  在每次甲方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款之前,乙方应给予甲方与金额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方可开取与发票相应的支票,给予乙方或者直接转入乙方公司帐号。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小区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和业主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住户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如是公共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2.2.1、付款证据:

  甲方或业主在每次给付乙方现金购买设备费或维修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也应给予对方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小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3.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小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3.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

  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150000 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20xx年 x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维保合同 篇3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负责派专人协助乙方做好发电机维保协调工作。

  二、 乙方义务:定期负责给甲方提供发电机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三、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1、 包括设备本体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2、 包括设备本体与低压供电系统的联动动作方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 包括设备本体与其他系统(如水冷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联动动作方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4、 所有发电机组均定期启动调试,启动调试周期为最少每三个月一次(或按甲方指定时间进行),每次启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所有发电机组所消耗燃料由我公司负责提供,并应按规范做适量的储备;

  6、 所有维修发电机组的工具及零配件必须用为原厂或原厂指定产品。

  7、 检查发电机存油量是否符合标准

  8、 检查发电机外观有无损坏

  9、 根据设备运行次数或机油更换时间,对机油进行更换工作。

  10、对发电机组电池进行定期检查,在接头处做防腐处理。

  11、定期对发电机房进行降燥、降湿、通风措施

  四、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壹年。

  五、费用: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的发电机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

  六、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费用。(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随意违约,若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均应由终止合同的违约方负责全额赔偿。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甲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转真:

  转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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