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5-01 10:43:3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产品合同集锦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品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产品合同集锦九篇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型号为—————————,套数为——————————。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

  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

  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产品合同 篇2

  卖方:昆明傣乡果园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100%芒果鸡尾汁500ml20箱200

  100%芒果鸡尾汁1000ml10箱200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Q/YBS001-20xx企业标准;

  三、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铁路或汽车运输,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目的地的一次性运输;

  四、 包装标准:康美包,外包装为普通纸箱;

  五、 验收标准:乙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让运输部门出具证明,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提货,否则视为乙方已接受。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回甲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六、 付款方式:

  1、乙方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甲方银行帐户;

  2、乙方以现金交付到甲方财务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款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其他人员,甲方不予认可。

  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 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退还货款。

  九、 其他约定事项:

  十、 合同有效期:乙方支付货款后生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昆明傣乡果园饮料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纳税号: 纳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 篇3

  合同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需方)

  乙方:__________ (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测试产品内容

  测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设备型号

  单价

  描述

  数量

  合计

  合计 人民币

  ¥

  二、押金及收费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元。

  三、履行条件

  1.乙方提供的测试产品一律为包装,配件齐全的整机,甲方在测试期间不得对设备拆解,不得损坏设备,包括配件及包装,否则,视同购买。

  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测试押金后发货,如有测试费用发生,甲方应在归还产品同时以 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产品测试费。

  3.测试期为7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4.甲方应在试用期结束后叁日内将测试产品返还乙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如未在规定 时间返还,本试用合同自动转为销售合同。

  四、违约责任

  甲方在归还测试产品时不能做到产品完好,包装配件齐全且无损则应向乙方赔偿产品单价100%的损失。

  五、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的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作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产品合同 篇4

  供方:莱芜永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650

  需方:莱芜市泰融经贸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莱芜市钢城区 签订日期:20xx年11 月2 日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销售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价款及交(提)货时间交(提)货时间20xx年 11月30 日前 第二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第三条:交货地点: 需方厂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需方承担运费,供方找车并承担货到需方厂内前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到放款,以现金方式结算。价格随钢厂价格遇涨则涨遇落则落,以钢厂月底结算价格每吨加价50元整,货到后付款,需方如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违约金。(钢厂给供方的'优惠政策全部由供方享受)

  第六条:质量技术条件执行生产厂家现行标准;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自买方接到货物一 个月内;如需方不能正常使用需方有权利要求退货或换货,提出书面及实物证明,供方向厂家反映后由钢厂协助处理赔偿损失。

  第七条:计重方式、交货公差执行生产厂家现行规定且不得超过千分之三的磅差。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供方全部货物到需方厂内后,货款两清时,该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起诉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拓展农副产品流通销售渠道,更好地促进农副产品就地转化利用,实现企业间互利互惠,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农副产品名称

  本合同交易的农副产品为蔬菜、水果、鱼。

  第二条、交售日期、金额

  1、乙方必须在每月12日前,按甲方要求交售相应的货品,全年交售185万元。

  2、甲方应按照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有异议时,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等级、质量及包装

  1、产品等级:一级。

  2、产品质量:质量以甲方要求为准。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

  采取由乙方送货的方式,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x甲方商店x(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甲方入库单时间为准。

  第五条、农副产品的验收

  实行乙方送货,以甲方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由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货,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入库单,甲方依据验收入库单对乙方进行结算。如在验收中对货物质量、重量等发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鱼类、水果、蔬菜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提取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约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2%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九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20x年xx12xx月x20xx日签订,有效期至20x年xx12x月x20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产品合同 篇6

  供 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7

  签订地点:合同号:( )字号

  其它条款:

  一、结算方式:

  1.需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供方代运,以供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需方办理托收承付。

  二、供方为需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供方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元/辆。

  三、产品质量:按供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供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四、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五、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需方付违约金元/辆。需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向供方付违约金元/辆,并付%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需方签字:供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8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合同 篇9

  甲方:百市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站

  地址:百色市东坪路岩拉

  乙方:百色市右江区正伟学生饮用奶配送中心

  地址: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生产的新鲜鸡蛋在符合第二条要求的原则上供乙方订购。订购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新鲜鸡蛋的要求:

  、蛋鸡鸡群健康;

  2、鲜蛋无公害,无药物残留,通过动物防疫检疫检验;

  3、蛋体大小均匀,重量在55克以上,即每市斤8至9枚;

  4、蛋壳个体清洁,无粪便、血迹和其他污渍;

  5、蛋壳完好,无破损,蛋白稠厚,蛋黄居中;

  6、新鲜度,在产蛋后6天内。

  三、甲方提供新鲜鸡蛋须向乙方出具产地证明,动物防疫检疫证明。

  四、甲方每天要保证为乙方提供3000枚符合第二条要求的新鲜鸡蛋(按乙方实际需要增减)。

  五、新鲜鸡蛋的`销售和装运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鸡蛋的包装托由乙方负责回收交回甲方备用。

  八、价格:

  新鲜鸡蛋的订购价格按人民币4.6 元市斤。

  九、交货地点:

  百色市东坪路岩拉百色市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站蛋库。

  十、结算:

  每月 — 0日进行结算上月货款,支付方式另行商定。

  十一、如果每月 0日前没能按时结算,甲方有权终断供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二、双方如有异议,自行协商解决或进行司法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百色市畜禽品种改良推广站(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百色市东坪路岩拉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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