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

时间:2023-05-02 11:15:0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供应合同模板集合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应合同模板集合7篇

供应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深溪沟渣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绿化种植营养土供应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绿化种植营养土的质量、供应数量和供应的及时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 计价方式:

  ⑵ 、甲方向乙方购买绿化种植土单价为 元/车。

  2、 甲方应有专门人员在现场负责协调乙方的运输车辆,以保证乙方种植土运输的顺利进行。

  3、 如在供应过程中有第三方阻止乙方供应种植土,由此而为乙方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延误,乙方要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4、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需要提供绿化种植土,并负责运送到甲方工地,乙方在运送种植土的过程中因运输、治安、安全等意外情况而出现责任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对运到工地的`种植土进行收方,工地外的一切运输事物,全部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应按每月到场种植土方量及时向乙方支付本月购土款。

  付款方式为: 50% 结算。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10日内将全部的工程款以 银行转账形式付给乙方。乙方须出具相应的票据。

  6、 若采取第二种计价方式,每车绿化种植土按 m3 ⑴ 、甲方向乙方购买绿化种植土单价为 元/m3。计取。

  7、 因为是机器作业,乙方种植土在装车过程中可能会含有微量细小渣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乙方所供种植土。

  8、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种植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取土手续需齐全。如果乙方非法取土,因此带来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9、 乙方供应甲方种植土必须为合格土质,乙方在种植土供应上需满足甲方的施工需求,乙方种植土供应必须达到每天______m3.如果因乙方种植土供应量无法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合同中的种植土供应转让给第三方,如果乙方私自将合同约定的种植土供应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认定本合同无效。

  1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3.单价:中砂105元立方米,石子95元立方米,毛石85元立方米;如果价格上下浮动在五元之内双方不作调整,价格变幅较大时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内通知甲方,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24小时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以月为单位按80%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3

  甲方:XX市华通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XX市解放区西环路云山石材加工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以公平、公正、合理的的原则协商,甲方同意将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加工和安装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博爱县文化路北面

  3、承包范围:青石栏杆

  4、承包具体内容:包括原材料、加工、运输、安装及维修。

  二、承包范围内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 m , 元/m. 综合单价包括青石栏杆加工、包装运输、卸货到指定地点、安装及途中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服务配合费及安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等)等,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安装验收合格的成品的最终价格。施工期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三、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按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施工用的样式,柱头图案精致美观,无缺陷。立柱尺寸:高1150mm,截面尺寸:180*180mm;横梁尺寸:长1600mm,宽150mm,厚100mm;

  图案板尺寸:长1600mm,宽350mm,厚80mm;(以上长度尺寸均不包括榫卯部分长度)为依据加工。乙方加工材料色泽一致并且无石线、无水纹及缺陷,青石材质须保证石材颜色一致,无风化、裂缝裂纹等瑕疵等质量缺陷,误差控制范围为正负2mm以内。验收以上述要求为标准。产品验收按石材、栏杆国家技术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安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立柱及横梁、图案板要求方正、垂直,厚度一致。横梁、图案板与立柱链接,采用榫接,立柱必须预留榫口,立柱入榫长度不小于10cm,横梁、图案板入榫长度不小于3cm。安装立柱、横梁、图案板必须垂直,不得污染(如有污染,乙方自行清理,费用自理)。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整体要求进度计划进行,如乙方自身原因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材料不能到场、未完成安装,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五、付款方式:

  1、按进度付款;

  2、每安装成品300米,验收合格支付80%的工程款;

  3、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95%;

  4、留5%质保金,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息返还(如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如不及时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在质保金内扣除)。

  六、结算办法

  1、按现场安装合格成品实测实量出具结算书。

  2、经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核准。

  七、甲方责任:

  1、负责与建设方的`协调;

  2、负责工作面的提供;

  3、负责栏杆样式的确定与提供;

  4、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初步验收;

  5、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路三通及沙子、水泥的提供。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派驻一名负责人长期驻工地全面负责承包范围之内的各项事务,并具有决定一切事务的权利,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2、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验收不合格部位,乙方要进行返工、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负责栏杆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4、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在供货、安装施工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其他事宜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明事宜,由双方协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附件

  1、质量保修书

  2、栏杆图纸大样图

  注: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无内容

  甲方(供货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供货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4

  买方合同号:HNCJH060XX 卖方合同号: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4000t/d)

  采购合同

  材料名称:

  买方: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约日期:

  第一条 材料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整)的材料,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该合同价格为货交目的地价格, 该价格包括了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的价格和费用,本合同分项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各种因素影响。

  第二条 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2、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3、交货付款

  在合同货物交付完毕且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A. 买方签字的收货收据一份。

  B. 装箱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C.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工厂的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D.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即¥万元整(大写: ),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且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货物质量保证验收证书一份;

  B. 双方签署的相关索赔协议一份(存在索赔情况时);

  C. 争议仲裁书或裁决书(存在争议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诉讼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万元整(大写: )。 履约保证金应为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A.由卖方银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银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现金。

  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条 质量要求(略)

  第五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产品包装要求:

  A、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B、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及时给予解决,如果卖方24小时内不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C、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D、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体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E、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2、包装费用: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六条 交货

  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买方工厂 。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4.运输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

  5.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5日,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尺寸、运输方式、发运时间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

  6. 在合同货物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特快专递或随车携带出厂质量检验证书、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装箱单各一份副本。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下列先后顺序选择

  A、国家现行标准;

  B、行业现行标准;

  C、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D、卖方产品设计及制度标准。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双方签署开箱检验备忘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卖方代表未到买方现场,视同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开箱检验,买方签署的开箱检验备忘录,仍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提出异议。

  第八条 技术资料提交

  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交所供应的货物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使用的标准、使用手册、必要的图纸等,一式四份。

  2.交货时提供:

  A.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厂的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C.注明货物名称、装运重量、数量、日期的装箱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D.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

  E.买方认为必要的图纸(如有);

  F.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的责任:

  (1)卖方提供的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如下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A.买方同意利用者,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货物进行降价。

  B.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货物总价款和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C.卖方应包退、包换,用全新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替换,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货物金额百分之一 (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违约金可以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货物的义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延迟交货均按此条款处罚。

  (4)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后3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如中途退货,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2)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到货款,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百分之一 ( 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延迟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供应合同 篇5

  出卖人:

  买受人:

  一、品名、质量指标:

  二、供货数量及期限: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出卖方自选运输方式并代办运输,自卸车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 交货地点:电厂煤场,交货前的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按《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18666-20xx)执行。

  2、买受方在煤炭到厂后7日内出具煤质化验结果,出卖方应主动与买受方联系,索取化验结果,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煤炭到厂10日内,向买受方提出复核,或将买受方留存的备份煤样提出,交由X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仲裁化验,仲裁化验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出卖方逾期未对化验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同买受方化验结果。

  3、数量以买受方计量为准;计量方式:以买受方地中衡过磅计量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以到厂单价进行结算,即:煤炭单价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所对应的大卡含税单价计价。煤炭结算价格详见双方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在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前,此价格一直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卖方供煤统一采用一票制(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到厂煤炭验收质量,由出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3、执行期自签订日起,如遇市场煤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补充协议,结算价格由买卖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六、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及质量要求:

  1、计价方式:发热量计价。

  2、计价标准:出卖方煤炭煤质化验指标(全水分Mt除外)在结算期内按加权平均数计算。

  3、吨煤热值计价法:吨煤热值计价法:1吨煤价=4500Qnet.ar ×0.135大卡含税单价。

  4、全水分8%﹤Mt≤10%的,超过8%的部分按同等比例在煤量中扣除;全水分Mt﹥10%的,超过10%的部分按双倍比例在煤量中扣除。扣除水分的部分给予扣水返热值补偿。

  5、出卖方供应的煤炭灰熔融性温度(DT)﹤1350℃时,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停止供煤。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结算时出卖方提供矿产品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由买受方一并支付。

  2、买受方收到货经验收后,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期;出卖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全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自行与承运人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八、供煤诚信保证金:

  出卖方应向买受方缴纳供煤诚信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相关条款详见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供煤诚信保证金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严禁煤炭分层、分区装车,各层各区质量差值Aar≥5%,Qnet.ar≥200kcal/kg,按掺假处理。买受人在到货验收中发现木、石、铁块及杂物(以粒径长端超过500mm为准),经双方确认,罚款5000元/次,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当月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掺假、掺杂、掺水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停止接收出卖人的`煤炭;同时通知出卖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质量,并书面承诺不再作假,待出卖人整改完毕提出供煤申请,经买受人同意后可继续发运。对于已卸车的掺杂使假煤炭,买受方有权按车内最差煤质样化验结果作为同批次煤车(指同一发运地当日进厂煤车)日后结算的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情节恶劣者,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前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罚款5000元,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因掺杂使假,给买受方安全生产及设备造成损失,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要求的矿点或非合同煤种时,买受方有权拒收出卖方供应的煤炭;如已发生卸车行为,出卖方须承担装车费自行运回。

  3、出卖方应严格按分月合同量组织发运,出卖方如要超合同量发运,应得到买受方的同意,未取得买受方的同意超过合同量发运,买受方有权拒收;买受方根据社会用电和电网负荷高低,有权对月度合同量进行调整,调整前买受方应提前通知出卖方。

  4、出卖方接到买受方签定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通知,不按时前来签定,买受方将停止接收出卖方的煤炭,并停止支付供煤暂付款,由此引起的后果出卖方自行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上级机关协调;

  3、由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有条款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7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1)合同的有效期:签订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2)除上述第九条中明确的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外,双方一致认为应变更、终止合同的。

供应合同 篇6

  需方:________市民超市联盟(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加盟店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20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

  3.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进口商品本36个月作24个月,24个月作 8个月, 8个月作 2个月, 2个月作9个月。

  (2)不在此保质期内的商品按保质期限短的日期要求验收。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乙方以报价单扣率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联盟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价格及生效日期达成以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进价、售价、以及甲方要求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 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1.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加盟店或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加盟店或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帐款扣除,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对甲方任何加盟店或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 商品之交付

  1.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日期起算________天内送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2.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____%计算违约金。

  3.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交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4.乙方出货应用甲方统一收货单及加盖公章(厂商已规范电脑打印出货单,须经甲方财会部门审核同意),否则,拒绝收货或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已方负责。 5.商品包装外须印有国际条码标签的相关费用,否则该货予以拒收,并罚款________元,用于补偿营业损失。

  第五条 商品检验

  甲方或指定受领商品者权在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未交间开具退贷通知单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款中扣除。

  第六条 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之法律规定,尤其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之法律规定:

  1.产品质量法警

  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3.合同法

  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5.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6.药品管理法

  7.涉外经济合同法

  8.环境保护法

  9.海关法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食品卫生法

  12.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

  13.民法通则?

  14.专利及其它实施细则

  15.商业银行法

  16.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

  17.发票管理办法?

  18.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

  19.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

  20.国境卫生疫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以上的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者的损失。

  第七条 贷款支付

  1.原乙方的客户货款由乙方自行与各超市自行结算,与联盟总部无关。如遇纠纷可委托联盟总部协调。新开发产品按下列方式运转!

  2.商品交付期自上月的____日至该月的____日为商品交付计算准日(注:基准后____天称之为月结____天),乙方交付之数量以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为准。

  3.乙方应在商品交付期后提交商品清单核算,并在付款条件所定支付期____天前向甲方财会部门提供交付商品及数量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如未在此支付期前提交增值税发票,或提交错误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核算不及时,该贷款可延至下次支付期支付。

  4.甲方应按所定付款期按时支付,付款期以所定支付期后____-____天内支付。

  5.支付汇票,电汇收取手续费____元。

  6.交易条件及付款条件以附表协议或场内促销为准。

  第八条 例明

  1.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4.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交货、少量交货、更不可超条码交货,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多的部分。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 退货、商品陈列

  1.商品包装不整、残缺、到期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甲方人为破损除外,并从货款中扣除,贷款不足以上扣款,乙方对此应补足部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2.商品上架后两个月连续2次为该分类中排名最后则撤下货架,且不退还一切费用。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

  2.因供应商品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一旦经甲方验手合格后,商品所有权即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4.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厂商报价单﹑促销协议﹑订货单据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5.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无论交货口是合同终止前或后,乙方应约定交货,否则按商品交货违约赔偿损失。

  交货品种﹑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

  6.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认定乙方为应产品独家供应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接受其它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规格的商品。

  7.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本合同正文共五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合同 篇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供应商出厂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根据《合同法》,双方就承运事项约定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履约保证:甲方将供应商从工厂发出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乙方负责安排承运的驾驶员和车辆,乙方对其承运驾驶员的相关行为负全责;乙方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用于运输安全保证和货损赔偿的押金。

  二.费用标准:乙方须提供业内合理的物流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如乙方收费高于行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运费;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运输行情另外协商。(签定协议后乙方提交经甲方确定的国内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表)

  三.货物交接:甲方的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及其内置物品的.防护,,同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乙方须以书面和短信方式向甲方明确每次运输任务的承运驾驶员,车辆及运抵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及时通知收货人;甲方的供应商将货物交给乙方时,乙方应确认收到的货物保持包装完整,负责装车摆放及物流过程的防护;乙方与甲方供应商就货物数量清点完毕须办理交接手续(配件按整件包装计算),并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乙方驾驶员签字有效);甲方同时将货物发货信息用电子信息等方式提前传达到收货人;货物运达时,乙方承运驾驶员须按甲方要求和收货人办理交验手续。

  四.物流信息反馈:如属零担中转物流,乙方有义务及时将物流情况通报甲方,乙方不能提供驾驶员信息的须将物流站点信息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信息。

  五.货损赔偿:甲方供应商的货物交由乙方签收后,出现货损由乙方承担,货损较轻的可由乙方或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予以返厂,返厂维修或报废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货物验收:甲方在验收货物或配件时须当面核验,必要时开包验收,根据事先接收的发货信息,验收无误方可办理收货手续和支付运费;甲方现场核验,如发现货物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根据损失轻重和自身修复能力,可与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事宜;协调不成,收货人可拒收货物拒付运费。如果甲方收取货物时外包装完好并在货物签收后发现包装内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原则上与乙方无关;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日期为15天,乙方须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前期已事实履行的委托运输业务参照本合同执行。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出现合同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1月1日 日期: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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