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合同

时间:2023-05-06 12:22:5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合同集合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合同集合10篇

安全生产合同 篇1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努力实现 20xx 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现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简称甲方),代表项目经理部与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班组长(简称乙方)代表班组签定 20xx年至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系统承包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承包范围: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等。

  二、目标管理承包内容:

  1、坚持实现“五无”,即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中毒、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内。

  3、坚持“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自检合格率100%,并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样板工地。

  三、合同执行时间:

  自 20xx 年10月 1日至20xx年本工程结束为止。

  四、双方责任:

  甲方:南通宏华(郑州金马凯旋家居CBD项目部)

  1、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的首位来抓,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决定等,并帮助督促付诸实施。

  2、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针对现场安全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实现“三定”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等。

  3、项目部组织各班组组长每周召开生产安全例会,布置下周安全事项和通报上周安全生产情况。

  4、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布检查结果,落实整改。

  5、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确保施工安全可靠性。

  6、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并按需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

  7、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行为教育、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和安全纪律、按章办事,按章指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8、关心职工,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减轻劳动强度,降低噪音,减少尘毒危害。

  9、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五同时”,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

  10、负责轻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1、项目部安全生产组对本合同进行检查实施。

  乙方:

  1、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决定等,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按项目经理部统一布置,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

  2、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行为教育、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和安全纪律、按章办事,按章指挥,按章操作,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班组组长积极参加每周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例会,汇报本班组上周安全生产情况。

  4、开展好每天的针对性班前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每周一次执行规章制度分析会,每月一次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工作的安全日活动。

  5、施工必须做到先防护后施工,如有隐患做到先排除后施工,不违章指挥,做到一遵、两反、三严、四防、五把关、十不准等有关规定。做到跟班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施工的安全。

  6、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不隐瞒;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项目经理部(签章) 班组

  项目经理(签名)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必须达到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

  1、因工死亡率为零。

  2、因工重伤率为零。

  3、因工轻伤事故率不高于15%。

  4、不发生损失额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二、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乙方入驻施工场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时止。

  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权利

  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建筑工地现场实施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

  2、在实施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且工期不予顺延。

  3、查阅与检查、巡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拍照、录音、摄像等。

  4、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约定或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1、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对乙方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承揽工程。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6、随时接受甲方实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

  9、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1、制定实施工程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六、现场停工整改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认为必须暂停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对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应予以执行,并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2、乙方进行整改后,经甲方检查已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可以进行复工。

  3、若在一个月内由于乙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甲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累计两次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暂不支付其当月的工程进度款,该月工程进度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

  七、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与补缴约定

  1、本合同采用第 ① 种缴纳方式。

  ① 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汇付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合同暂定总价的 1 %。

  ② 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承包工程费用的 / %,乙方同意,该款项在每月的工程验工计价中扣除,扣除的'款项不计利息分 / 次扣完。

  2、甲方承诺,乙方汇付至甲方上述专用账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3、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后,乙方应在甲方安全生产保证金补缴通知书要求期限内补足安全生产保证金。

  4、乙方如不按期限足额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补缴安全生产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缴,直接汇付至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

  八、安全生产奖励约定

  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期间,全面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且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被甲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与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按以下方式给予乙方安全生产奖励。

  奖励标准为:xx 。奖励金额为:xxx 。

  九、安全生产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具体扣除办法以下述约定为准。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2、甲方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巡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但每次违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总金额。

  ? 3、甲方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违约金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① 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 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违约金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15%。

  ① 发生人员轻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累计超过三次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

  ② 发生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

  ③ 当非本单位人员负主要责任时。

  4、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有关国家机关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负的其他法律责任。

  十、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约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甲方在结清奖励,扣除违约金金额后,若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有剩余,则经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所称安全生产保证金是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本合同与各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与本合同冲突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即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安全生产合同 篇3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已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特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4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三)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在编制或审核工程概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七)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违约责任

  违反本安全生产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安全生产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20xx年 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书(样本)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办理进京注册登记,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或本市郊区、县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外施队),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劳务时,须在签定《劳务合作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合同书》。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个施工现场都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人,并设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进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有关用工手续和条件。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经贸委或北京市经委核发的操作证上岗。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条 总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外施队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及外施队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技安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外施队,有权收回《安全资格认可证》,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外施队负责。

  4.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防护设施,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三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责任和权利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队伍名称:

  分包施工内容:

  劳务分包队伍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x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4、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报告。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甲方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进行工伤保险。

  7、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本单位考核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接受工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有权享受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单位规定的劳动保护。

  7、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 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指挥部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本单位专项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

  2、酗酒、吸毒;

  3、自杀或自残;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xx指挥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7

  甲方: 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G107与S308跨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部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跨线立交桥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定安全生产合同:

  一.此合同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机械.汽运车辆.机械操作人员. 机械操作协助人员等安全。

  二. 施工机械. 汽运车辆

  1.项基本原则乙方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机械设备各项手续齐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机械上路作业。

  2.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

  3.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在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并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不充许随意停靠,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4.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应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私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起土场地遇到外地人员妨碍施工,甲方负责协调.但不负责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的误工损失。

  5.乙方机械在作业时和汽运车辆在运土过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在本工程内必须做好防盗.防自燃等工作,如发生遗失.火灾等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三.机械操作人员及协助人员

  1. 乙方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机械和汽运车辆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证照必须齐全。

  2. 乙方应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规程,不得与地方及其他人员.过往车辆发生矛盾,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项目部联系,不得将事态扩大。

  3. 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劳操作.带病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在施工期间该机械和汽运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项目单价.及付款方式

  1.土方装车及运输,每方为参元整,乙方负责运到自定废土场。

  2.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程款50﹪,完工验收后,二个月时间内付清乘余50﹪。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G107与 乙方(签字):

  S308跨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

  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管理人员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合同签定人是安全生产的

  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9.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和认可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10. 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它

  1.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后终止。

  甲方: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9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承租单位(甲方):南京鹏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南京顺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鼓楼科技园国际公寓12#、14#楼

  2、工程地址:南京鼓楼科技园

  3、建筑物高度:110米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

  自 20xx年4月30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独立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

  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

  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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